商朝有宗法制吗,商朝的宗法制与西周的宗法制一样????

2021-02-26 09:25:07 字数 3854 阅读 1243

1楼:石头就是俺

宗法制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西周则是将它完备。那自然是有的。

2楼:皖南旧事人

宗法制是西周时期才有的商朝当然没有。

3楼:箭大三

没有 宗法制始于西周

商朝的宗法制与西周的宗法制一样????

4楼:匿名用户

宗法制是周代bai分封制的du基础,是西周政治的典

zhi型特征。它是用dao

父系血缘回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答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商朝只能说是宗法制萌芽时期。商朝的帝位大多传给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传给长兄的长子,或传给自己的儿子。

公元前八世纪,周武王灭商建周,都于镐京,并改“帝”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确规定只传长子,而且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周王朝的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的内涵对中国姓氏有着直接的关系。

宗法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其主要精神为“嫡长继承制”,这是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准绳的“遗产(包括统治权力

商朝的宗族制与西周的宗法制有啥不同

5楼:地煞

不同:宗法制是宗

族制的完善,是文明发展的结果。

宗族制度是中国古代以家长制为核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特殊社会体制。

根据民族学与考古学的研究,宗族制度的起源可以追索到原始社会晚期的父系氏族时期。宗族制度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商末以前,嫡长继承还基本是自发的,并未自觉确立为制度,“兄终弟及”在商仍时有发生,到了商末才正式确立嫡长继承制,到了西周终 于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这种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

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

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

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商朝的宗法制全是兄终弟及吗?西周的宗法制全是父死子及吗?

6楼:匿名用户

历史老师告诉你

先秦时期的宗法制下,王位继承(爵位继承)基本就是“嫡长子继承,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这句话是一脉相承,一体的。

宗法制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7楼:醉意撩人殇

宗法制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

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

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扩展资料:

宗法制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着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

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

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

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法制度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

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

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

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

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

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

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

8楼:匿名用户

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朝的事情。 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左传》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

宗法制是周代分封制的基础,是西周政治的典型特征。它是用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 夏、商、周被史学家称作“三代”。

夏、商两代的国家最高元首称“帝”。夏朝的帝位由儿子接任,偶尔也有传给兄弟接任的。商朝的帝位大多传给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传给长兄的长子,或以行传给自己的儿子。

公元前八世纪,周武王灭商建周,都于镐京,并改“帝”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确规定只传长子,而且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 周王朝的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的内涵对中国姓氏有着直接的关系。

宗法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其主要精神为“嫡长继承制”,这是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准绳的“遗产(包括统治权力、财富、封地)继承法。” 宗法制源于父权家长制家庭。随着社会发展,漫长的原始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被父系氏族社会取代,并最终确立了父权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太古先民“知母不知父”的历史终于画上了句号。

父权家长制家庭普遍实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诸妻中分别嫡庶。据《独断》记载,三代的“一夫多妻制”情况是这样的:“天子娶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妇。

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部御女。周人上法帝喾正妃,又九九为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一娶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天人九嫔。

诸侯一娶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

”众多嫔妃、妻妾所生的一大堆子女如果不划分个先后次序,不立定个章法规矩,那就会乱套。这个章法就是以母亲的身份和子妇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子女(女儿不在其中)划分为“嫡”和“庶”两类。嫡,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儿子谓嫡生、嫡子,即正宗之意。

庶,旁支也,妾所生的儿子谓庶子、庶出。嫡为大宗,庶为小宗

9楼:匿名用户

那兄终弟及,父死子继是宗法制还是世袭制呢,求大佬

商朝的宗族制与西周的宗法制有啥不同

1楼 地煞 不同 宗法制是宗 族制的完善,是文明发展的结果。 宗族制度是中国古代以家长制为核心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特殊社会体制。 根据民族学与考古学的研究,宗族制度的起源可以追索到原始社会晚期的父系氏族时期。宗族制度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商末以前,嫡长继承还基本是自发的,并未自觉确立为制度, 兄终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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