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勤奋的石全石美
劳动者一方代表主体为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也可委托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担任协商代表。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九号
第九条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
第十条 协商双方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职工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员作为自己的**人;未成立工会的,由职工集体协商代表推举。企业首席代表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人员作为自己的**人。
第十一条 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期间轮流担任协商会议执行主席。协商会议执行主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二条 协商双方可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第十三条 协商双方享有平等的建议权、否决权和陈述权。
第十四条 由企业内部产生的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活动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待遇不变。其中,职工协商代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企业不得对职工协商代表采取歧视性行为,不得违法解除或变更其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协商代表应遵守双方确定的协商规则,履行代表职责,并负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责任。协商代表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第十六条 协商代表应了解和掌握工资分配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接受本方人员对工资集体协商有关问题的质询。
2楼:匿名用户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
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主要职责是负责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享有平等的建议权、否决权和陈述权。
由企业内部产生的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活动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待遇不变。其中,职工协商代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企业不得对职工协商代表采取歧视性行为,不得违法解除或变更其劳动合同。
协商代表应了解和掌握工资分配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接受本方人员对工资集体协商有关问题的质询。
集体协商和工资集体协商的区别
3楼:匿名用户
一、劳方的协商主体有区别
集体协商的劳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工资协商的主体既包括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者整体利益代表的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也包括劳动者当事人个人。
二、协商的内容有差异
集体合同的内容主要是劳动标准,目前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实践主要围绕着劳动报酬进行,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协议来协调劳动关系。
工资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也包括就工资以外的各项劳动标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协商,还包括劳动者个人就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终止等事项开展劳资协商。
从工资协商和集体协商的内容来看,两者的主体部分既有联系,又相区别,工资协商的内容能够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起到有益的补充和完善作用。
三、协商的程序不同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程序在我国劳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要经过协商、签约、批准和备案等法律程序。一旦发生有关集体合同的争议,《劳动法》第84条对争议处理的方式也作出明确规范,即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而工资协商的程序在法律规定上则有所不同。程序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在充分听取意见,经过民主程序后,由用人单位确定。
这种程序,被称之为“先民主,后集中”。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四、协商决定的权限不同
尽管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我国的实践中基本上仍以用人单位雇主为主导,很难实现平等协商,但从法律规定来看,由于它涉及到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联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问题,因此,集体协商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行使“共决权”,即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共同决定的范畴。
而工资协商虽然用语与集体协商相近,但其权限却有很大的不同。《劳动合同法》第4条有关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决定方式和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属于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范畴,是用人单位的“单决权”。
因此,只需要将有关制度方案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再与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最终由用人单位确定,以此来体现用人单位的“单决权”。
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什么原则
4楼:匿名用户
合法、平等、一致、兼顾、合作、发展的原则。
1、合法的原则。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工资集体协商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2、协商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平等的协商权利,通过协商解决矛盾,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意见的目的。
3、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权力,但必须明确劳动者的义务。做到权力和义务相一致。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原则。要注意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5、和谐、合作原则。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当注意创造和维护和谐、合作的气氛,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6、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当双方意见僵持难以形成统一时,可暂时休会,期间必须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协商内容包括: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节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已订立集体合同的,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依法订立的工资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工资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
第五条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工资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
为什么要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5楼: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已于2000年10月1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截止2016年6月份,该文件继续有效。 目前,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落实需要多方努力:
1.提供工资集体协商所提需要的企业经营环境、社会氛围与法律体系 企业经营环境方面,如中国企业“不愿谈”工资集体协商很重要的原因是企业税费负担太重,多给企业减税让利,为员工加薪释放空间就是**需要落实的;加强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的协商主体作用,则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效落实的重要保证。 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相关法律体系也是必不可少。
《劳动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虽然规定了职工工资可以通过集体协商,但只是原则性规定,具体和程序都不明确,以确定协商代表为例,目前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虽对身份进行了规定,但对代表的产生程序无具体规定,如产生冲突,该以何种标准和程序进行调整都不明确。 2.当企业经营不善或经济环境不佳时,降薪也是协商的内容之一。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种劳资双方的工资共决机制,既然是“工资共决”,理论上会是“有升有降”。根据工资集体协商的国内规章和国际惯例,降薪确实也是协商的内容之一,**不可能为了迁就一方的利益而随意干预另一方的权益。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以下简称工资协议)的行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已订立集体合同的,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 依法订立的工资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工资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
第五条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工资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六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资协议进行审查,对协议的履**况进行督检查。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必须要多少人
6楼: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法律并未对人数做强制规定。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
协商双方可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第九条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
第十条 协商双方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员作为自己的**人;未成立工会的,由职工集体协商代表推举。企业首席代表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人员作为自己的**人。
第十一条 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期间轮流担任协商会议执行主席。协商会议执行主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二条 协商双方可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什么好处
1楼 农村土地流转 一 什么是工资集copy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bai商,是指职工代表和du企业代表依法平等协商,zhi经职工代表大会dao或者职工大会通过,确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工资分配形式 工资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事项的行为。 二 工资集体协商有什么好处 工资收入是职工的主要生活 ,关系到职工的...
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1楼 匿名用户 集体协商 又称为集体谈判,是用人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其特点 集体协商代表的身份和人数对等 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法律地位平等 集体协商是公开 公平 平等的协商 集体协商是和平协商 集体协商是在法律 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协商。 实行集体协商的意...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什么样的,工资集体协商包括哪些内容
1楼 笑笑师伯 工资集体协商制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工资分配形式 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包括哪些内容 2楼 温暖的弦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2000年11月8日发布 第七条对工资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