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之间的关系

2020-11-25 11:11:56 字数 5299 阅读 2595

1楼:匿名用户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既应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因行政活动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

二者范围不同,内容不同,有区别也有联系。

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2楼:发了疯的大榴莲

行政关系包括 1、行政管理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 (权力活动与非权力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即应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的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因行政活动而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

行政关系强调的是上下级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强调的是权力义务关系。

3楼: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关系构成了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是行政管理关系;第二类是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第三类是行政救济关系;第四类是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 (权力活动与非权力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即应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的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因行政活动而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

行政关系强调的是上下级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强调的是权力义务关系。

4楼:天下第一黄聪

行政关系是行政行为所产生的一种社会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产物,法律并不直接调整法律关系而是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只是一种理论分析方法,它的核心内容是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

5楼:初夏的尘埃

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主要有三大区别:

1、关于性质的区别

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社会关系,体现了国家的意志,而行政关系不属于思想社会关系。这一分类是基于列宁对社会关系分为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的划分。

2、关于范围的区别

也就是说并非是所有的行政关系都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调整范围,例如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行政咨询等行政关系,就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范畴。

3、关于调整的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不同于行政关系;行政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对象,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结果;行政法并不对所有行政关系作出规定或调整,只调整其主要部分。

6楼:赞的都帅

行政法律关系范围比行政关系小,但内容层次较高。行政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对象,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结果。行政法并不对所有行政关系作出规定或调整,只调整其主要部分。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组织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其他行政组织或者与行政组织所属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监督行政行为过程中,与行政组织及其所属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特征:

1、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即关系中必有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不以行政主体为一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法律关系,而且在我国,原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被告则只能是行政主体,他们之间不能互为原被告(与民诉不同之处)

2、主体资格的受限制性。在我国,只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3、主体地位“平等下的不平等性”。

(1)、主体双方各自权利义务性质不完全相同。

(2)、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数量不能相等,且一方所具有的权利义务是另一方所不具有的。

7楼:发了疯的大榴莲

行政关系包括 1、行政管理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 (权力活动与非权力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即应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的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因行政活动而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

行政关系强调的是上下级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强调的是权力义务关系。

8楼:匿名用户

1.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

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监督主体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等处于主导地位,行政主体处于受监督地位;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监督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等,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主体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这些权利和义务是不一样的。

9楼:邓佳佳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关系构成了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是行政管理关系;第二类是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第三类是行政救济关系;第四类是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这种关系既应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因行政活动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不同于行政关系。行政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对象,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结果。行政法并不对所有行政关系作出规定或调整,只调整其主要部分。

因此,行政法律关系范围比行政关系小,但内容层次较高。

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10楼:

1、二者的概念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不平等的,法律程序要求比较严格。

2、主体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其他组织。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就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权力,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简称为行政法主体。

3、客体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具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或知识产品、人格利益,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还包括权利本身。

联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媒介,通常表现为一定的标的和利益载体,包括水、土地、房屋等物。

扩展资料: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但主要是财产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

5、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

2、主体资格的受限制性。在我国,只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3、主体地位“平等下的不平等性”。

人民网-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翻开行政法学新篇章

11楼:导传呼烟

二者的相同点在于都是双方、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二者的不同点在于,主体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为行政机关;内容方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2楼:匿名用户

主要区别是主体不同,行政法律关系是约束不平等主体间关系,而民事法律关系是约束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联系是诉讼程序基本相同

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有何区别?

13楼:dc_霜之哀伤

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指的是: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所属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

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

外部行政法律关系指的是:公共行政关系,主要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作为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扩展资料

1、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即关系中必有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不以行政主体为一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法律关系,而且在我国,原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被告则只能是行政主体,他们之间不能互为原被告(与民诉不同之处)

2、主体资格的受限制性。在我国,只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3、主体地位“平等下的不平等性”。

(1)、主体双方各自权利义务性质不完全相同。

(2)、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数量不能相等,且一方所具有的权利义务是另一方所不具有的。

特征: 1、行政主体是组织,而不是个人

2、行政主体是依法拥有行政职权的组织,是行政权的归属者。

3、行政主体有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代表国家并独立行使职权

4、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诉讼

内部行政关系

包括一、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二、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三、行政机关与所属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

四、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

五、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

六、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始终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国家行政机关。

1楼 撕念 准确的说,应当是行政机关。不能笼统的说是国家机关,应为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 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执法机关就是通常说的行政机关。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国家行政机关。 2楼 擦肩不错过 错。行政关系主题一方是行政相对人,另一方可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还有可能是被授权的机构。...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国家行政机关

1楼 擦肩不错过 错。行政关系主题一方是行政相对人,另一方可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还有可能是被授权的机构。 38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有一个是国家行政机关。 2 分 2楼 匿名用户 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有一个是国家行政机关 在少数 情况下是行政机关内部的某些行政机构或法律授权的某些社...

下列有关行政法律关系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1楼 黄河查询 b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 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 而形成或产生 引发 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不同于行政关系。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关系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