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网络黑客
然后?下次注意点呗。上班本来就不该玩手机,更何况你是一线员工,知足吧你。
如果一线员工都玩手机的话那么这公司离倒闭也不远了。
我上班玩手机厂里罚我1000元按劳动法怎么处理罚款扣我加班费合理吗
2楼:虢桀尔源
不用问,公司严重违法。社保公司承担20%,你个人承担8%,你的情况是这28%都从你工资中扣了!速找他们理论,不行就到劳动仲裁投诉,一定会打赢官司!
3楼:文开齐律师团队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扣职工工资,必须符合2个条件:
一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二是“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4楼:风儿别吹
不合理,最多是扣工资的15%
员工规章制度上写了上班玩手机罚款20/50块可是老板发工资的时候扣了500玩手机的这样合理吗怎么办
5楼:天杰地灵青岛人
既然员工规章制度上明确规定“上班玩手机罚款20/50块”,那么发工资时扣500元显然有悖规定,是错误的,应予改正。
可以向领导提出异议,若被拒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发还被错误多扣的工资。
若因此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还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6楼:皆有可能
老板乱扣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就老板乱扣工资的行为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介入处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楼:天蟾如月
不合理,也不合法。你可以提出异议,必要情况下可以向劳动局提出申诉。
8楼:匿名用户
显然,既然有员工规章制度,就应该完全参照,否则,随意就等于没有制度,因而,可以一方面向老板承认错误,一方面坚持要执行制度,维护公司全局利益,相信老板的工作可以做通。
9楼:匿名用户
不合理,任何扣钱罚款之类的内容都必须经过员工大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通过才合法。所以这个规章就算通过了,也只能罚20/50.
10楼:扁羽豆
首先建立在员工的规章制度有效的前提下。
可以罚款。
但应当对罚款事项进行说明,如在工资发放时,发现被多扣除,应当及时的向公司告知,要求明示工资扣款说明,正常公司不会乱扣款,问下是不是财务弄错了。
11楼:ps休闲时刻
一、单位的规章制度“上班玩手机罚款20/50块”,这是不合法的。因为单位没有处罚权,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只能是公安部门才有的处罚权力。
二、罚500,这就更没谱了,更是违法。
三、至于怎么办,当然有两种方法:
1、花500元买一个教训,你不玩手机不就好了。
2、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12楼:天津市刘律师
1、单位未遵守规章制度,是违法的,可向劳动仲裁投诉。
2、也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这样可能速度相对快捷。
13楼:淡陌语儿
不合理,不按规章制度来,你可以去老板讨回来。
14楼:匿名用户
不合理,建议先找核算工资的单位确认,可能是扣错了,50多打了个0
15楼:匿名用户
本身这种惩罚制度就不合法!你还~默认??
16楼:匿名用户
肯定不合理啊,除非你不想干了,找他们人事理论理论
17楼:匿名用户
在法律上像你那种私人企业压根没权力扣除员工工资的。。。不过为了更好的管理。。。所以才有些企业私自订制了这种规矩
18楼:彭清君
明显不合理,而且违法。
19楼:匿名用户
合理,还可以因此而辞退你。
20楼:魁之序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楼:神话丶龙腾
咱们两个一样,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你是怎么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