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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6 09:18:33 字数 5351 阅读 8116

1楼:骑士死了

雅舍之雅

——梁实秋《雅舍》赏析

雅舍,在一般人看来,并**。雅舍之雅,缘于其在梁实秋先生笔下,缘于梁实秋先生的心境之雅。

《雅舍》是梁实秋先生的一篇行文雅洁,潇洒幽默的散文。文章描写了作者所居住的“雅舍”的地理位置、环境、特点以及作者对其陈设的看法,体现了作者豁然超脱的心境。

雅舍既为舍,自然具有舍的一切特点,只是这舍实在简陋:“孤零零的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磷磷,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如此简陋之舍,却又不能说不是座房子,如此简陋之舍,何以称“雅”?更何况并不能蔽风雨。

然而,作者却称之为“雅舍”,认为“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这一切皆因作者对生活,对雅舍有着处之泰然,从容平和的心态。于是,雅舍之**亦变为雅的了,雅舍之不足亦变为有个性的了。

雅舍之不足共有以下几处:(一)位置在半山腰,客人探望不便;(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岑寂被破;(三)鼠子瞰灯,难以安枕;(四)聚蚊成雷,难以居住。但是,作者在叙述这一切时,心境始终是清雅恬淡的,态度始终是不愠不怒的,字里行间丝毫没有流露出对雅舍的不满来。

雅舍虽处在半山腰,然亦常有客到,可见朋友情谊之深,“我”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大不便处。可见,作者并没有将之视为不足。雅舍门窗不严,“我”与邻人彼此可互通声息,作者并不为之烦恼。

对于鼠子,作者虽是无可奈何,却是一番自嘲:“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在别处早已肃清的蚊子,在‘雅舍’则格外猖厥”,“我仍安之”。

面对雅舍的种种,作者无不显示出一种豁达超然,乐观开朗的态度。雅舍之不足如此之多,似乎更能体现出雅舍之雅的珍贵。

雅舍之雅在于其“最宜月夜”,在于其简朴。雅舍曾因地势较高给友人探望带来不便,却又因此得月较先;因其简朴,又可随意布置。于是,观月,陈设便给作者带来无限的乐趣。

即使是“细雨蒙蒙之际”,也能使身居雅舍的作者能体会到其中的趣味。个中乐趣,非心境旷达明净之人能领受。

这篇文章语言骈散相间,巧妙地运用排比、对偶句式,文白相济,行文活泼,描写生动,优雅清丽,引典如信手拈来,幽默风趣,富于情韵,是雅舍之雅得以体现的重要原因。如文章对各种声音的描述,鼠子的各种动作的描述,运用了排比手法,显得姿态横生。作者的诙谐风趣也可在字里行间得到体现:

“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对雅舍赏月的描写更是情韵悠长:“清光从树间筛洒下来,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文章用典较多,如“聚雷成蚊”,“客里似家家似寄”等,体现了作者熔性情,学识,修养于一炉的创作手法。

雅舍之雅,与作者的人生态度和心境是分不开的。作者对所居住的雅舍并没有过高的要求,表现出来的是一种自由洒脱的人生襟怀,恬淡自然的心境和随遇而安的生命意识。因此,在文章中,作者多次表现他的这种心境。

如:“我久则安之”,“但是我仍安之”,“我初来时仅求其能蔽风雨,并不敢存奢望”,“我亦不复他求”等都是作者雅的心境的体现。再如大雨滂沱,屋顶灰泥突然崩裂时,本是一件凄凉的事情,作者却把它写成“如奇葩初放”;对陈设的布置更能体现作者的自由洒脱。

在文章的结尾处,作者由雅舍而抒发出对人生的感慨:“人生本来如寄”。人如同寄游于天地的蜉蝣,**都可为家,却又是**都不为家。

或许正是由于这种感慨,使作者能躬受亲尝雅舍之酸甜苦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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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匿名用户

泰戈尔的((纸船))

《纸船》是泰戈尔《新月集》中一篇别致的诗作。诗的1~3句写渴望,叙述我将“我的名字和我住的村名”写在纸船上,放入急流,渴望异地的人知道我是谁。诗的4~6句写希望纸船把我园中长的秀丽花带到岸上,希望能有游伴把天上的小朵白云放在河里来与我的纸船比赛。

诗的7、8句写梦幻。子夜的星光下,我梦见睡仙坐在我的纸船里,缓缓地浮泛前去。

冰心的《纸船》是诗歌,泰戈尔的《纸船》为散文诗。冰心的“纸船”承载的是诗人对母亲的爱和因远离母亲而产生的悲哀情怀,泰戈尔的“纸船”承载的是一个孤寂儿童渴望被人了解的心思和梦幻般的希望。两首《纸船》都写了梦,泰戈尔是直接写“我”“梦见我的纸船……满载梦的篮子”,梦中有梦,非常别致,冰心是转换视角遥想纸船进入母亲梦中,设想奇特。

3楼:我是无痕

去古歌里面搜一下不就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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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匿名用户

这本书我看得时间太长了,长得甚至让我懊恼。不是因为它不够精彩或者索性归究于叙述的冗长,而是因为过于密集。情绪的密集、语言的密集和心理曲线波动的密集。

主人公利沃夫在发现十三岁女儿梅丽成日里阅读那些社会主义理论时,这样描述他对那些作品的观感:“读这类东西就如同深海潜水,如同戴上阿奎龙水下呼吸器,镜框压在脸上,嘴里塞着气管,没有地方可去,可动,可使上撬棍、可逃生。”

我必须说,读菲利普.罗斯,我也是这样的感受:没有地方可去,可动,可逃生。

这本一九九八年普利策文学奖的**,可以视作菲利普.罗斯后期的代表作。说后期,因为在他三十年前的成名作《再见,哥伦布》里,菲利普.

罗斯虽然一举奠基了自己的风格:美国犹太移民的身份自传、对政治和传统的反动、对人性的透析。但是,至少在那些短篇里,年轻的罗斯还是预留了希望的,无论是《再见,哥伦布》里的尼尔,还是《信仰维护者》里的犹太士兵,他在嘲弄传统理性带来的荒诞与忧患的同时,也留下了某些寄托于政治改良来创造新世界的幻想和期待。

甚至到了让他声名大震的《波特诺的怨诉》,这种显得过于聪明的讥讽仍然多多少少地掩盖了他对人性与黑暗的正面直视。安东尼.伯吉斯这样评价《波特诺的怨诉》:

“把一个矛盾强烈的主题写成一部如此令人捧腹的喜剧,这是需要超乎寻常的文学技巧的。”毫无疑问,《波特诺的怨诉》更容易让人首先想到“有趣”,想到“技巧”,想到不过是“对手淫的研究和梅尔维尔对鲸鱼的研究一样透彻”。这个擅长讲色情笑话的作家!

所以,菲利普.罗斯在美国文学史上有很高的地位,很高,也不会太高。然而,近十年间,这样的定位被罗斯以创作实力作了刷新。

随着那些公认的美国文坛的一线大家,如约翰.厄普代克和托马斯.品钦的年事日高和激情锐减,古稀之年的罗斯却愈老弥坚,斗志昂扬。

他旺盛的精力与创作才情如一泄千里的瀑布,绵延不绝,无法遏抑。一九九五年:《安息日的剧院》( sabbath's theater)获国家图书奖。

一九九七年《美国牧歌》( american pastoral),获普利策文学奖。一九九八年:《我嫁给了一个共 产 党人》,二零零零年,《人性的污秽》,二零零一年:

《垂死的肉身》……。孙甘露在罗斯《垂死的肉身》中译本序言里说,“菲利普.罗斯应该位于索尔.

贝娄和约翰.厄普代克之间。这样说不是基于某种商业的或者学院批评的顺序,而是说他们比肩而立。

” 古根汉文学**会会长康纳罗说:“十年之前,我以为美国作家中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不是厄普代克便是罗斯。今日我相信罗斯是最有希望的一个。

我把他与贝娄,海明威,费茨杰拉德,福克纳并列。也许我说得过份一些。可是无论在创作产量还是质量两方面,今日无人可与他相比。

”菲利普. 罗斯不仅高产,更可贵的,他的高产同时也保证着高度的质量。在一九**年动过心脏手术之后,罗斯开始重新反思生命的形式与价值。

他一改之前讥诮诙谐的喜剧风格,转而把眼光穿过犹太人的圈子,将个人对个体生命历史的反思与对社会政治历史的反思铰入同一根链条,在这根链条上,微小的人的命运、家庭的情感动荡、宗教的冲突以及复杂的社会变革都以呼啸的如狂风过隙般的力量席卷而至。看啊,“美国”,这个他不断书写着的象征符号,像一个庞然怪物,怎样一口口吮吸着他的子民,吮吸着以罗斯为代言的犹太移民的灵魂、脉博、血液,美国,这个号称代表着自由与梦想的国度,一记记毫不含糊地在他们这一代人身上烫上烧灼的烙印,这些被痛苦和毁灭不断垂青的人群,罗斯在**里不无悲悯地写道:他们就是美国。

所有的**都是罗斯的自传,所有**的主人公都是建立在罗斯本人自传上有界限的虚构。再没有一个作家这样地混淆过他自身与创作的距离。他**里的著名人物朱克曼已经是美国文学画廊里一个醒目的形象。

到目前为止,罗斯有8本以朱克曼为主人公的书,3本以凯佩什为主人公的书,4本索性就以罗斯为主人公的书。即使没有被贯以他名字的人物,也多带有浓重的罗斯的自我参照成份。这本《美国牧歌》也不例外。

主人公就来自于菲利普.罗斯的出生地,新泽西的纽瓦克。故事以一个做羊皮手套起家的犹太家族四代人的命运来纵观美国历史。

但**不同于规范的家族**模式,而是将叙述重心放在了第三代,也就是罗斯同代人,犹太移民的中产阶级子弟塞莫尔.利沃夫的身上。利沃夫是一个理想化的人,英俊高大,身强力壮,多才多艺,品性优良,从青年时代就显露出超人般的完美,是学校的棒球明星,体育健将,是众多男生女生心目中令人心羡的偶像。

四十年代参军入伍,二战中的勇士。退伍后接管家族企业。本分而勤劳,与新泽西小姐的选美冠军结婚,生有一个女儿,举家定居优美的乡村里姆洛克,一派悠闲富足的典型的中产阶级生活图式。

然而,这难道就是圆满了吗?谁能够知道命运在**等待着他?谁知道混乱何时开始滋生?

随着女儿一天天地成长,灾难降落到这个好容易在美国创业并稳定下来的犹太人头顶,降落到这个最大的小词:“家庭”的头顶。从此,利沃夫与它一起滑向无尽的深渊,滑向无法控制的崩溃和毁灭。

女儿几乎就是美国的化身,恶作剧般地潜入了一个平凡而无辜的家庭。她将美国社会政治和历史运营中的全部付资产一股脑儿地施加到这个与世无争的父亲身上,犹如她亲手制造的**:残忍、血腥、冷酷。

可怜的利沃夫在痛苦的漩涡里这样打量人生:“一个人就如同堆积在一起的一副扑克牌,后则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为他将要遭到的打击作好准备。尽管他小心翼翼、处处表现出自己的善意,可怎么能知道安分守己的生活需要这么高的赌金?

人们顺从无非就是想降低赌金。”

“人们生来就不会应付生活中的逆境,更别说应付不可能的事。但谁又生来会对付将要发生的不可能的事情?谁生来就会对付不可能理喻的悲剧和苦难?

谁也不会。人们毫无准备时悲剧往往降临,这就是每个人的悲剧。”

“历史,美国的历史,就是你在书本上,在学校里学过的那东西,却一路钻到平静的,交通不便的新泽西州旧里姆洛克,来到乡下。这里自从华盛顿的军队曾两次冬季驻扎在邻近的莫里斯顿寻以后,历史上就再也没什么可提的啦。历史这东西,在独立战争后对当地人们的日常生活并无大的波及,这次却回到这些与世隔绝的丘林地带,令人难以置信地,带有其可以预见的偶然性,跌跌撞撞地钻进塞莫尔.

利沃夫四平八稳的生活中,然后一走了之,留下一片废墟。人们常用长远的眼光看历史,可实际上历史是个突如其来的东西”。

我愿意不厌其烦地转引**里深具洞察力的文字,同时我也感到了故事的次要,故事对于菲利普.罗斯,一部接一部,其实是对同一个情结的反复强化。从这些文字,我们可以窥见菲利普.

罗斯独特的讲述方法:宏大视野与滔滔不绝。罗斯式滔滔不绝的内心独白已经成为美国当代文学史上一枚漂亮的书签,大段大段密集的心理分析,给阅读带来最大的信息量和语言压强,同时也带来了一个犹太作家对命运与境遇的透视深度。

这本讲述伤痕与破裂的书,却反讽式地命名为《美国牧歌》,昭示出一种严肃而畸形的绝望感。这种绝望,不是一个人的绝望,甚至不是犹太人对于自我指认的疏离的绝望,更是代表对于梦想的绝望,对历史和人性史的绝望,对于自由国度这个泡沫般心灵宿地的绝望。

《美国牧歌》是菲利普.罗斯《美国三部曲》之一,后两部是《我嫁给了一个共产党人》和《人性的污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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