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的概念与特征,名誉权的概念

2020-12-12 09:12:00 字数 5465 阅读 7103

1楼:匿名用户

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的品德、才干、名声、信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不受侵害的权利。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乃至其他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在确认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的同时,又以禁止性的法律规范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侮辱、诽谤是损害他人名誉权的两种主要方式,侮辱是指以语言、文字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也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这里的隐私是指个人的私生活,包括个人生活和行为上所不愿公开的一切秘密,狭义的理解就是指男女两性方面的一些秘密。

从司法的角度理解隐私的含义要把握这样两点:一是指宣扬他人与法律和公共利益不相违背,有损他人人格、名声的私生活,有些虽属他人私生活的范围,但不涉及他人人格、名誉,或者显然与法律和公共利益相违背的,自然也不在此列。也就是说,正面的宣传报道,象惩治违法、打击犯罪的新闻报道,即使涉及他人不愿公开的秘密,而不涉及他人人格尊严,不是故意贬低他人形象的,不能认为是宣扬他人隐私。

二是要注意把通过正当途径向有关部门(包括向执法机关)反映、揭发那些显然违反法律、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道德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与故意泄露、散布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的侵权行为要严格区分,不能理解为凡是涉及隐私,就是侵害名誉权。

名誉权的概念

2楼:手机用户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专

用侮辱、诽属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乃至其它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反映了社会对它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

因此,除了我国宪法、刑法和一些行政法规很重视这项权利的保护之外,民法通则第101条在确认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的同时,又以禁止性法律规范规定了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什么是名誉权?

3楼:法妞问答律师**咨询

荣誉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有以下方面:

1.主体不同。荣誉权的主体特定,仅为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而名誉权是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的一种人身权。

2.客题不同。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

3.取得的程序不同。荣誉权需要有关机关或单位授予荣誉的程序而取得,而名誉权的取得无需授予等特殊程序,是自然就享有的。

4.能否被取消、剥夺不同。荣誉权可依法被剥夺,名誉权不能以任何方式剥夺。

5.侵害方式不同。荣誉主要是否定、贬低、亵渎他人的荣誉等的方式侵害,或者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而侵害名誉权主要是侮辱诽谤。

4楼:女神雪姨

侵犯名誉权的特征之一:行为人散布的内容是虚假的。

只要内容是真实的就不算侵犯,名誉是指社会对特定人在道德和才能等方面的评价。

5楼:古赩冯三诗

名誉,是指社会上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请问名誉、荣誉的概念与区别?

6楼:清溪看世界

一、概念不来同

名誉:指名声,指源社会上对人的品行、道德、才干等方面的总体评价。

荣誉:指光荣的名誉,泛指广为流传的尊荣。

二、用法不同

1、名誉:通常用于表示对一个人的评价。

例句:做人要爱惜名誉,不要自取其辱。

2、荣誉:多用于表示一个人的成就和地位。

例句:获得大家的肯定,是我至高的荣誉。

扩展资料“名誉”的近义词:名声、声望

一、名声

拼音:míng shēng

意思是:指普遍被认定一个人的品德政治名声。

例句:他在文坛的名声很响,拥有广大的读者群。

二、声望

拼音:shēng wàng

意思是:指公众对个体或组织的认可程度,代表着权威性的名声。

例句:他年高德劭,在地方上很有声望。

7楼:蹬可爱河岸

名誉,是指社会上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37386637

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

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 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荣誉:由于成就和地位而得到广为流传的名誉和尊荣。

荣誉:社会或集团对人们履行社会义务的道德行为的肯定和褒奖,是特定人从特定组织获得的专门性和定性化的积极评价。个人因意识到这种肯定和褒奖所产生的道德情感,称为荣誉感。

在中国,孟子最早从伦理方面使用荣辱概念:“仁则荣,不仁则辱。”荣誉是社会历史范畴。

不同的社会或不同的阶级对同一行为的褒贬不同甚至相反,如历史上,对体力劳动,剥削阶级以劳动为耻,劳动者则以辛勤劳动为荣。荣誉的获得与履行道德义务密切相关,忠实履行对社会、阶级或他人的义务是获得荣誉的前提。

荣誉和名誉虽然都是一种评价,在这一点上有共同之处,但荣誉与名誉相比,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第一,荣誉是社会组织给予的评价,而不是一般的社会评价。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它的**是公众。而荣誉不是公众的评价,它是由**、社团、所属单位或其他组织对特定人给予的评价。

第二,荣誉是社会组织给予的积极评价,而不是消极的评价。名誉作为社会公众对特定人的品行、能力、才华、业绩等的综合评价,既包括对一个人的积极评价,也包括对一个人的消极评价。但是荣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其肯定是积极的评价,即它是对一个人肯定性的、褒扬性的评价。

第三,荣誉是社会组织给予的正式评价,而不是随意性的评价。名誉这种社会评价是社会公众进行的自由的、随意的评价,而荣誉则不同,它必须是社会组织对一个人基于其某方面突出表现或贡献而作出的正式评价。

第四,荣誉是民事主体依据自己的模范行为而取得的社会组织的评价,而不是自然产生的

8楼:

名誉是人的称赞的

荣誉是公认的

名誉权和健康权的特征?

9楼:匿名用户

名誉,来是指人们对于公自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健康权,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名誉权的两个主要表现是什么

10楼:戚广利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 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关于侵害名誉权的具体行为,根据《民法解释》第140条的规定: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的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侵犯名誉权的两个主要表现是:

一是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二是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

《民法通则》第101条后段规定,禁止用诽谤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11楼:匿名用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一条 【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40.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第一百二十条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侵权责任】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49.盗用、假冒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50.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151.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而获利的,侵权人除依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其非法所得应当予以收缴。

侵犯名誉权该受何等处罚,什么是名誉权 侵犯名誉权怎样处罚 是否构成犯罪

1楼 匿名用户 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 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则 一 由人民法院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 二 人民法院给予罚款 拘留等处罚。 三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部分。 四 给付延迟履行金。 2楼 匿名用户...

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隐私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

1楼 匿名用户 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1 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 其他组织也享有。 2 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不愿公开的秘密,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3 侵害方式不同。侵害隐私权方式是未经同意而披露传述等,侵害名誉权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 4 侵害...

关于隐私权和名誉权,隐私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

1楼 砍手 隐私权属于自然人独有 不存在侵害单位隐私权的可能如果不存在 捏造事实 刻意夸大 歪曲 丑化学校形象并造成严重不良的影响的 话不会侵害名誉权 隐私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 2楼 小石头pk小雨花 隐私权与名誉 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 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 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 而名誉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