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包括哪些内容?那些言行属于侵害了个人名誉权

2020-11-26 18:55:05 字数 5537 阅读 7885

1楼:水心镜

最常见的就是辱骂,侮辱对方的人格。

名誉权包括姓

名权、名称权、隐私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等。

盗用他人名字,散播隐私,诬陷他人,捏造事实搞臭别人都算。超市里无证据的指责某人是小偷,搜身也是侵犯名誉权。

2楼:我就是兰宇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3楼:摇动的餐馆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关于侵害名誉权的具体行为,根据《民法解释》第140条的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的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名誉权侵害***本常识包括哪些

4楼:张明君律师

您好!具体内容如下:

1、名誉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民事主体就自己获得的社会评价受有利益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其包含三层含义:

(1)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指对民事主体的人格价值的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

(2)名誉权的内容是就名誉受有利益和排除他人侵害。受有利益主要表现在:其一,民事主体就自己的客观公正之社会评价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其二,民事主体利用自己良好的名誉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排除他人侵害表现在:其一,维护名誉,使自己的社会评价免于不当的降低和贬损。

其二,在名誉受到侵害时,有权获得法律上的救济。

(3)名誉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如名誉权受到侵害,可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3、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1)侮辱行为

侮辱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手段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具体分为三种情形:其一,暴力侮辱,即对受害人施以暴力直接损害受害人人格尊严,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违背自己的意志做出有损自己人格尊严的举动。

其二,以口头语言或者形体语言侮辱,即口头谩骂、辱骂、讽刺或者做出下流动作。其三,文字侮辱,即以书面形式辱骂、嘲笑、讽刺,以贬损他人人格。

(2)诽谤行为

诽谤,指故意或者过失散布某种虚假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其具体分为两种形式:其一,口头诽谤。其二,文字诽谤。

4、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

(1)名誉受到损害,即对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

(2)精神和财产利益损害,精神损害即受害人精神上所受痛苦、压抑、忧郁等;财产损害即受害人因名誉受到贬损引起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因为精神痛苦住院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

5、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排除:

排除指某些行为虽有损害名誉的表象,但因有合法的抗辩事由儿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1)散布内容真实的事实;

(2)受害人同意;

(3)正当行使权利。

6、须注意的问题:

(1)侵害名誉权通常以造成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为前提,单纯受害人主观上的名誉感即自认为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2)如果侵犯从事经营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的名誉,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人名誉受损的,也按侵害名誉权处理。

(4)散布的内容真实,但是属他人隐私的话,有可能构成侵害他人隐私权。

(5)宣扬他人隐私,造成名誉受损的,构成侵害名誉权。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什么是名誉权?侵犯名誉权的表现主要有哪些?

5楼:匿名用户

名誉权的定义

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名誉侵权的形式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

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

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侵犯名誉权责任的承担,哪些不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

6楼:

我找了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里和你这事有关的,参考下吧!-----------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何掌握?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应如何处理?

  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估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名誉权的两个主要表现是什么

7楼:戚广利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 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关于侵害名誉权的具体行为,根据《民法解释》第140条的规定: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的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侵犯名誉权的两个主要表现是:

一是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二是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

《民法通则》第101条后段规定,禁止用诽谤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8楼:匿名用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一条 【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40.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第一百二十条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侵权责任】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49.盗用、假冒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50.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151.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而获利的,侵权人除依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其非法所得应当予以收缴。

侵害名誉权须具备的要件有哪些,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楼 易书科技 被侵害者是特定的公民或法人名誉权只能为特定的人享有,因此,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只能对特定人实施。所谓特定是指社会公众知道是哪个人。侵害人指名道姓地指出某人,或即使未明确指出某人,但其他人一看就知道所指的是某人,也是特定。 但如果所指的人不是特定的人,则不能构成名誉侵害。即使所指的事情与某...

法律上侵害他人名誉权应该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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