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北京创典文化
我国古人祭祀的形式大致有三种:
一是较为普遍的方式,即在祖宗葬地举行,俗称“上坟”。时间主要是忌日和重大传统节日,如除夕、清明、中元节、十月初一等。
第二种方式是家祭。即不用到坟上去,或与上坟同时进行,把写有直系宗祖的牌位或谱系图供在正堂或“家庙”,全家或全族人一齐祭祀,在家祭的称“请家堂”,仪式十分庄重。
第三种方式是清明节扫墓,也被称为寒食展墓。其过程大致是寒食节这一天,一家人或一族人一同来到先祖坟地,然后致祭、添土、挂纸钱。因这项活动与千家万户的生老死葬休戚相关,因而在民间尤为看重,被视为“野祭”。
中国古人祭祀的形式有几种?
2楼:北京创典文化
我国古人祭祀的形式大致有三种:
一是较为普遍的方式,即在祖宗葬地举行,俗称“上坟”。时间主要是忌日和重大传统节日,如除夕、清明、中元节、十月初一等。
第二种方式是家祭。即不用到坟上去,或与上坟同时进行,把写有直系宗祖的牌位或谱系图供在正堂或“家庙”,全家或全族人一齐祭祀,在家祭的称“请家堂”,仪式十分庄重。
第三种方式是清明节扫墓,也被称为寒食展墓。其过程大致是寒食节这一天,一家人或一族人一同来到先祖坟地,然后致祭、添土、挂纸钱。因这项活动与千家万户的生老死葬休戚相关,因而在民间尤为看重,被视为“野祭”。
尤其是,古代帝王在组织官方编修五礼时,为了给世人这种追贤思孝的野祭正名,特敕令将寒食节展墓编入五礼之中的第一项吉礼中,使其永为恒式。
古代祭祀的种类有那些?
3楼:纸张
主要有以下几种:
1.献食
食物民以食为天,最初的祭祀以献食为主要手段。《礼记·礼运》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
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可以致其敬于鬼神”。意思是说,祭礼起源于向神灵奉献食物,只要燔烧黍稷并用猪肉供神享食,凿地为穴当作水壶而用手捧水献神,敲击土鼓作乐,就能够把人们的祈愿与敬意传达给鬼神。研究文字的起源也会发现,表示“祭祀”的字多与饮食有关。
在诸多食物中,又以肉食为最。在原始采集和狩猎时代,肉食是人们拼着性命猎
来的。当原始农业和畜牧业发展起来时,肉食仍极为宝贵。孟子构想的理想生活,就以70岁能吃上肉为重要标准,**拜师的礼物也不过是两束肉干,可见肉食的难得。
正因为如此,肉食成为献给神灵的主要祭品。
古代用于祭祀的肉食动物叫“牺牲”,指马、牛、羊、鸡、犬、豕等牲畜,后世称“六畜”。六畜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鱼兔野味也用于祭祀,但不属“牺牲”之列。
祭祀也有用人的,但人本身不叫“牺牲”,古书只说“用人”,不说“人牲”。
作为祭品的食物除“牺牲”外,还有粮食五谷,称“粢盛”。鲜嫩的果品蔬菜在民间祭祀中也是常用的祭品,《诗经》中屡屡提及;佛教传入中国后,“斋祭”中果品更丰。另外,酒也是祭祀神灵的常用祭品。
2.玉帛
神讲究衣着饰物,祭品中少不了玉帛。《左传》载:“牺牲玉帛,弗敢加也。
”《墨子·尚同》云:“其事鬼神也,圭璧币帛,不敢不中度量。”玉帛包括各种玉制礼器和皮帛,这是食物之外最常用的祭祀手段,玉在祭祀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周礼》里有记载以玉做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之说!!
玉是贵族佩带的宝物。在缺少金银饰品的古代,玉是十分名贵的。佩玉,成为贵族特有的标志,在汉代有君子玉不去身之说,有用玉作符节、印信,十分贵重。
玉的礼仪制度在这时候空前发展!人们把玉视为美好的代名词,连想象中天神的居处也称为玉台。帛,是丝织物的总称,是贵族用于御寒蔽体的生活资料。
古代普通人仅能以葛麻为衣,《左传》记述的卫文公也不过以帛作冠,帛在古代是极为珍贵的。正因为玉帛的稀罕与贵重,古人祭祀时以玉帛为祭品。
3.用人
人以人做祭品祭献神灵,古书称“用人”,后世称“人祭”。人祭,不仅在原始宗教中有过,而且在往 后发展阶段的宗教中也有过,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人祭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争。
那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的价值不能体现。战争中的俘虏,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儿童可能被收养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杀祭神灵。商代的人祭之风炽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不仅有大量卜辞记述,而且有考古遗迹证明。
人祭的形式有火烧、水溺、活埋、刺喉沥血和砍头,甚至于把人剁成肉,蒸为肉羹。春秋时代的人祭现象虽不象商代那样触目惊心,残不忍睹,但也并不罕见。《左传·昭公十年》载:
鲁国季平子“用人于亳社”,《昭公十一年》也记述 “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史记·秦本纪》说秦穆公“将以晋君祠上帝”,《陈涉世家》也称:“为坛而盟,祭以尉首”。
人做为祭品的另一现象是为男神提供美女。当青铜时代的厮杀开始后,妇女由于体力上的缺欠,失去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尊位,渐次沦为男性的奴隶,其生产、生殖能力也被贬到次要地位。相反,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统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强调起来,面目姣好的女奴成为色欲的牺牲品。
为了满足想象中的神灵贪恋女色的欲望,产生了以美女为祭品的习俗。不论杀死、活埋、淹死,都是以美色娱神的表现。名义上是让她们的灵魂去做神灵的妻妾,实际上是供神灵玩弄。
古籍载,秦灵公时曾经用公主妻河,而战国时魏国邺地“河伯娶亲”的闹剧更是有力的证明。
人祭中还有以童男童女祭神灵的现象。以童年人体作祭品,一是由于童体肉嫩,二是基于神仙喜欢儿童,儿童天真无邪,纯洁无瑕,这正与仙家凌空御风、长生不老的追求相关联。
4.血血,是一种特殊的祭品。古人相信,血是有灵魂的,血能维持人或动物的生命,一旦失血,就意味着受伤甚至于死亡,好像血有一种神奇的力量。
作祭品的血有人血,也有牲血。佤族有猎人头作祭品的习俗,猎头的血迹就有神秘的意义,猎头血掺以灰烬和谷种播进地里,认为这样能促进谷物的生长。锡伯族祭祀地神时,就把杀猪后的猪血洒在地里。
一些彝族人祭地时,以鸡毛醮血沾在象征土地神的树枝上。
祭祀是华夏礼典的一部分,更是儒教礼仪中最重要的部分,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是以事神致福。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祇、人鬼。
天神称祀,地祗称祭,宗庙称享。祭祀的法则详细记载于儒教圣经《周礼》、《礼记》中,并有《礼记正义》、《大学衍义补》等经书进行解释。古代中国“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祭祀有严格的等级界限。
天神地祇只能由天子祭祀。诸侯大夫可以祭祀山川。士庶人则只能祭祀自己的祖先和灶神。
清明节、寒食节、端午节、中元节、重阳节是祭祖日。祭祖也是汉人宣告自己为炎黄子孙最直接的方式。 祭祀,从内容上包括场地、仪式、祭文(祝祷、词)、祭品等内容。
仪式:有祭礼、祭典;
节日:有祭典、祭日、庙会;
对象:祭亡灵、祭天地、祭神灵(神和世界万物),有祭祖、祭烈士、祭死难者;
手段:有活祭、牲祭,包括活人祭; 祭品,祭祀用品包括活人、动物和其他祭品;
根据仪式大小分类,有官方祭典(公祭)、民间祭祀活动包括家祭,有祭饭(祭席)、祭食;
设施和用具,有祭祀建筑、祭祀用具、祭品。
祭祀形式随着历史的变迁不断发生着变化,近几年新兴的网上祭祀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并且在国家民政部的倡导下,正在被人们广泛采用。有人**,未来网上祭祀将成为人们主要的祭祀活动之一。
4楼:匿名用户
祭祀神灵,是以献出礼品为代价的。人们对神灵的归顺,可以跪拜叩头,可以焚香燃纸,但对神灵来说最实惠的祭祀方式还是献上祭品。人有七情六欲,神灵也是如此。
人们既然对神灵有所祈求,理应舍得拿出自己最好的东西祭献,以博得神灵的欢心。但人的喜好不一,不同的神灵也各有自己的口味,所以祭品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食物 民以食为天,最初的祭祀以献食为主要手段。《礼记·礼运》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
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可以致其敬于鬼神”。意思是说,祭礼起源于向神灵奉献食物,只要燔烧黍稷并用猪肉供神享食,凿地为穴当作水壶而用手捧水献神,敲击土鼓作乐,就能够把人们的祈愿与敬意传达给鬼神。研究文字的起源也会发现,表示“祭祀”的字多与饮食有关。
在诸多食物中,又以肉食为最。在原始采集和狩猎时代,肉食是人们拼着性命猎来的。当原始农业和畜牧业发展起来时,肉食仍极为宝贵。
孟子构想的理想生活,就以70岁能吃上肉为重要标准,**拜师的礼物也不过是两束肉干,可见肉食的难得。正因为如此,肉食成为献给神灵的主要祭品。
古代用于祭祀的肉食动物叫“牺牲”,指马、牛、羊、鸡、犬、豕等牲畜,后世称“六畜”。六畜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鱼兔野味也用于祭祀,但不属“牺牲”之列。
祭祀也有用人的,但人本身不叫“牺牲”,古书只说“用人”,不说“人牲”。
作为祭品的食物除“牺牲”外,还有粮食五谷,称“粢盛”。鲜嫩的果品蔬菜在民间祭祀中也是常用的祭品,《诗经》中屡屡提及;佛教传入中国后,“斋祭”中果品更丰。另外,酒也是祭祀神灵的常用祭品。
(2)玉帛 神讲究衣着饰物,祭品中少不了玉帛。《左传》载:“牺牲玉帛,弗敢加也。
”《墨子·尚同》云:“其事鬼神也,圭璧币帛,不敢不中度量。”玉帛包括各种玉制礼器和皮帛,这是食物之外最常用的祭品。
原始时代的玉器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圭为代表,是权力的象征;另一类是饰物,以璧为代表,是贵族佩带的宝物。在缺少金银饰品的古代,玉是十分名贵的。
佩玉,成为贵族特有的标志;用玉作符节、印信,十分贵重。人们把玉视为美好的代名词,连想象中天神的居处也称为玉台。帛,是丝织物的总称,是贵族用于御寒蔽体的生活资料。
古代普通人仅能以葛麻为衣,《左传》记述的卫文公也不过以帛作冠,帛在古代是极为珍贵的。正因为玉帛的稀罕与贵重,古人祭祀时以玉帛为祭品。
(3)人 以人做祭品祭献神灵,古书称“用人”,后世称“人祭”。人祭,不仅在原始宗教中有过,而且在往后发展阶段的宗教中也有过,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人祭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争。
那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的价值不能体现。战争中的俘虏,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儿童可能被收养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杀祭神灵。商代的人祭之风炽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不仅有大量卜辞记述,而且有考古遗迹证明。
人祭的形式有火烧、水溺、活埋、刺喉沥血和砍头,甚至于把人剁成肉,蒸为肉羹。春秋时代的人祭现象虽不象商代那样触目惊心,残不忍睹,但也并不罕见。《左传·昭公十年》载:
鲁国季平子“用人于亳社”,《昭公十一年》也记述“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史记·秦本纪》说秦穆公“将以晋君祠上帝”,《陈涉世家》也称:“为坛而盟,祭以尉首”。
人做为祭品的另一现象是为男神提供美女。当青铜时代的厮杀开始后,妇女由于体力上的缺欠,失去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尊位,渐次沦为男性的奴隶,其生产、生殖能力也被贬到次要地位。相反,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统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强调起来,面目姣好的女奴成为色欲的牺牲品。
为了满足想象中的神灵贪恋女色的欲望,产生了以美女为祭品的习俗。不论杀死、活埋、淹死,都是以美色娱神的表现。名义上是让她们的灵魂去做神灵的妻妾,实际上是供神灵玩弄。
古籍载,秦灵公时曾经用公主妻河,而战国时魏国邺地“河伯娶亲”的闹剧更是有力的证明。
人祭中还有以童男童女祭神灵的现象。以童年人体作祭品,一是由于童体肉嫩,二是基于神仙喜欢儿童,儿童天真无邪,纯洁无瑕,这正与仙家凌空御风、长生不老的追求相关联。
(4)血 血,是一种特殊的祭品。古人相信,血是有灵魂的,血能维持人或动物的生命,一旦失血,就意味着受伤甚至于死亡,好象血有一种神奇的力量。
作祭品的血有人血,也有牲血。佤族有猎人头作祭品的习俗,猎头的血迹就有神秘的意义,猎头血掺以灰烬和谷种播进地里,认为这样能促进谷物的生长。锡伯族祭祀地神时,就把杀猪后的猪血洒在地里。
一些彝族人祭地时,以鸡毛醮血沾在象征土地神的树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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