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的存在主义异化观点是在他的哪本书里出现的

2020-11-24 14:35:24 字数 4926 阅读 3464

1楼:匿名用户

《存在与虚无》8 或是《萨特与存在主义与人道主义》?

《萨特与存在主义与人道主义(中英双语版)》是萨特为反驳种种对存在主义的批评而撰写的一篇非常著名的哲学论著。在此文中,萨特一方面反驳了各种有代表性的对存在主义的责难,另一方面又简明扼要地阐述了存在主义的基本思想。他认为,人是先有存在,而后才有本质,人的本质是处在不断地生成之中的。

人通过自己的选择而形成自己的本质,人永远处在不断地选择之中。

2楼:庄墨显

萨特:《辩证理性批判》,伦敦1976年英文版,第128页--207页。

关于存在主义中“异化”的问题

3楼:匿名用户

存在主义

【理论概述】

存在主义(existentiali**)又称生存主义,是一个哲学的非理性主义思潮,以强调个人、独立自主和主观经验。最先提出的是尼采。索伦·克尔凯郭尔、叔本华、雅斯贝尔斯和马丁·海德格尔可被看作其先驱。

尤其在20世纪中它流传非常广泛。法国哲学家萨特和作家阿尔伯特·加缪是其代表人物。

其最著名和最明确的倡议是萨特的格言:“存在先于本质”(l'existence précède l'essence)、“任何事都是可能的”。他的意思是说,除了人的生存之外没有天经地义的道德或体外的灵魂。

道德和灵魂都是人在生存中创造出来的。人没有义务遵守某个道德标准或宗教信仰,人有选择的自由。要评价一个人,要评价他的所作所为,而不是评价他是个什么人物,因为一个人是由他的行动来定义的。

存在主义否认神或其它任何预先定义的规则的存在。萨特反对任何人生中“阻力”的因素,因为它们缩小人的自由选择的余地。假如没有这些阻力的话,那么一个人的唯一的要解决的问题是他选择哪一条路走。

萨特的存在主义的核心内涵是什么

4楼:yzwb我爱我家

“存在先于本质”(l'existence précède l'essence)、“任何事都是可能的”。他的意思是说,除了人的生存之外没有天经地义的道德或体外的灵魂,道德和灵魂都是人在生存中创造出来的。人没有义务遵守某个道德标准或宗教信仰,人有选择的自由。

要评价一个人,要评价他的所作所为,而不是评价他是个什么人物,因为一个人是由他的行动来定义的。

存在主义否认神或其它任何预先定义的规则的存在,萨特反对任何人生中“阻力”的因素,因为它们缩小人的自由选择的余地。假如没有这些阻力的话,那么一个人的唯一的要解决的问题是他选择哪一条路走。

其一是“存在先于本质”,认为人的“存在”在先,“本质”在后。

“首先是人的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所谓存在,首先是“自我”存在,是“自我感觉到的存在”,我不存在,则一切都不存在。所谓“存在先于本质”,即是“自我”先于本质,也就是说,人的“自我”决定自己的本质。

其二是“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

认为在这个“主观性林立”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必然是冲突、抗争与残酷,充满了丑恶和罪行,一切都是荒谬的。而人只是这个荒谬、冷酷处境中的一个痛苦的人,世界给人的只能是无尽的苦闷、失望、悲观消极,人生是痛苦的。穷人是如此,富人也如此。

其三是“自由选择”。

这是存在主义的精义。存在主义的核心是自由,即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是绝对自由的。它认为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对各种环境,采取何种行动,如何采取行动,都可以做出“自由选择”。

“如果存在确实先于本质,人就永远不能参照一个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换言之,决定论是没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即自由。”萨特认为,人在事物面前,如果不能按照个人意志作出“自由选择”,这种人就等于丢掉了个性,失去“自我”,不能算是真正的存在。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不仅是存在主义文学的思想核心,而且成为后现代主义文学各个流派的思想基础。

5楼:呆萌哥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大致有三点

第一、存在先于本质

第二、自由选择

第三、世界是荒诞的

1、“自在”与“自为”

萨特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存在问题,并将存在区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两种。想要理解萨特的存在主义,必须首先弄清这两个概念的涵义。

2、存在先于本质

萨特即是把纯粹的主观性,即自为,当作人的基本存在;把它作为哲学的出发点,并由此推导出外部客观世界的存在。因此“人的存在”或者说“纯粹主观性”被当作了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基础和本原。人的存在被认为是第一性的。

基于此,对于人的存在及本质问题,萨特一反“本质先于存在”的传统观念,提出了“存在先于本质”的观点。

3、自由理论

萨特认为自为是绝对自由的,不受任何东西,包括自身的束缚,它不断否定、创造着自己,发展着自己,正因为人是完全自由地造就他自己,人从根本上说就是自由的。同时人的自由亦先于人的本质,人并不是首先存在以便后来成为自由的,人的存在和他“是自由的”这两者之间没有区别。

4、责任与人道主义

萨特分析了人之所以被判定为自由的原因:第一,上帝不存在,没有天赐的戒律可以依据。个人无依无靠,必须自己去探索和选择;第二,没有先验的、普遍的人性,因而也就没有一种普遍的伦理学指示你该如何做,你的意志是绝对自主的,可以在各种可能性中进行选择;第三,世界是荒诞的,无所谓必然性,没有客观的必然性能束缚自我的自由选择。

6楼:匿名用户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大致有三点:

(1)“存在先于本质”。在萨特看来,人像一粒种子偶然地飘落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本质可言,只有存在着,要想确立自己的本质必须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人不是别的东西,而仅仅是他自己行动的结果。

(2)“自由选择”。上帝死了,人在这个世界上是自由的,人的行动选择是自由的。这是因为人的选择既没有任何先天模式,没有上帝的指导,也不能凭借别人的判断,人是自己行动的惟一指令者,但是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3)“世界是荒诞的”。人偶然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面对着瞬息万变、没有锂性、没有秩序、纯粹偶然的、混乱的、不合理的客观外界,人感到处处受到限制、阻碍。在这茫茫的世界里人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人只有感到恶心、呕吐。

1、“自在”与“自为”

萨特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存在问题,并将存在区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两种。想要理解萨特的存在主义,必须首先弄清这两个概念的涵义。

所谓“自在的存在”,是指超出意识之外的东西,相当于一般所说的事物和人的未知之根源与本质,这种本质是“超现象的”,掩蔽在深处的东西。它永远、绝对地存在,但却是偶然的,没有必然性,无法真正认识。因此它是一个异己的、荒诞的、令人厌恶的世界。

所谓“自为的存在”就是指人的主观意识。它是真正的存在,同时却又是一种虚无。因为它是自由的,不确定的。

它永远不是什么东西,它总要成为什么东西。因此它使“现在”永远成为对自我的否定和不满足,就此成为虚无。

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在性质上是相对立的,但二者又是统一的。一方面自为的存在不能离开自在独立地存在,没有自在的自为将流于抽象,就像没有音高和音色的声音一样不能存在。另一方面,自在的在仅仅是,至于是什么,这是自为或意识所赋予的。

如果没有自为的出现,自在就只是一种毫无意义、毫无价值、本身不含有任何区别的浑然一体的东西。自在只有依赖人的意识才能得以说明,才能成为有意义的真实性的存在。

2、存在先于本质

萨特即是把纯粹的主观性,即自为,当作人的基本存在;把它作为哲学的出发点,并由此推导出外部客观世界的存在。因此“人的存在”或者说“纯粹主观性”被当作了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基础和本原。人的存在被认为是第一性的。

基于此,对于人的存在及本质问题,萨特一反“本质先于存在”的传统观念,提出了“存在先于本质”的观点。

所谓“存在”是指“人的实在”或“自我”。即个人的主观性。所谓“本质”是指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在行动中造成他自身的规定性。

存在先于本质这个命题的基本意思是:人最初只是作为一种纯粹的主观性而存在,人的本质,人的各种特征都是后来由主观性自行选择和造就的。所以说,世间并无人类本性,因为世间并无设定人类本性的上帝。

人,不外是由自己造成的东西。物则不同,它们不能选择和造就自己的本质。物的本质是由人的意志所给予的,是人按照自己的需要、目的,通过意识的作用,使之具有某种意义和价值,也就是使它具有本质,然后才作为某物而出现在世界上。

显然某物出现之前,它的本质已先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了。所以物是本质先于存在的。这样人和物便截然区别开来,从而肯定了人的价值和尊严,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了人的地位和作用,激发人们采取积极的行动,去创造自己的本质。

因此萨特的存在主义事实上是一种行动哲学。

3、自由理论

萨特认为自为是绝对自由的,不受任何东西,包括自身的束缚,它不断否定、创造着自己,发展着自己,正因为人是完全自由地造就他自己,人从根本上说就是自由的。同时人的自由亦先于人的本质,人并不是首先存在以便后来成为自由的,人的存在和他“是自由的”这两者之间没有区别。但是萨特所说的自由并不意味着达到目的和是否成功,而只意味着选择的自主。

只要可以选择,即是自由,甚至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即选择了不选择,也是自由。在萨特看来,人的绝对自由只是说明人被抛入尘世是孤立无依的。因为什么也决定不了他。

他就只得自己决定自己,自己选择,自己造就自己。人的一生也就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计划,不断地自由选择,创造着自己的本质,不断地向着未来的道路自我造就自己。

4、责任与人道主义

萨特分析了人之所以被判定为自由的原因:第一,上帝不存在,没有天赐的戒律可以依据。个人无依无靠,必须自己去探索和选择;第二,没有先验的、普遍的人性,因而也就没有一种普遍的伦理学指示你该如何做,你的意志是绝对自主的,可以在各种可能性中进行选择;第三,世界是荒诞的,无所谓必然性,没有客观的必然性能束缚自我的自由选择。

既然如此,那么还有什么能够为个人提供普遍的价值标准呢?没有。人的一切行为准则,一切是非善恶的区分都是由个人自己确定、自由选择的,没有什么客观的伦理道德规范和准则。

但是萨特认为,人既然是绝对自由的,那么,不管发生什么情况,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选择、行动和价值承担全部责任。此外,在现实世界中人的存在不是孤立的、纯粹的,而总是处于某种境况之中。通过某个人的选择,他牵连到全人类。

这就是说,我们不仅对自己负责,而且要对一切人负责,这就是人的意义和价值。在这里,萨特把存在主义变成了一种人道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