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持社会公平国家和社会还做出了哪些努力

2020-11-20 08:35:44 字数 5262 阅读 5183

1楼:du知道君

12月15日毛泽东主席应邀访问苏联。在车站发表的演说中指出,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巩固以苏联为首的世界和平阵线,反对战争的挑衅者,发展中苏人民的友谊。同日下午,毛泽东首次会见斯大林。

20日,周恩来总理率**代表团抵达莫斯科,并在车站发表简短演说,称此行目的是参加关于巩固中苏两国邦交的会商。1950年2月14日,两国**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和《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1950年2月17日,毛泽东、周恩来等离开莫斯科回国。

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发表《告前线将士和全国同胞书》。文件指出:在1949年内已经解放了除**以外的全部中国大陆,歼灭了敌军260万人。

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在中国的反动统治已被永远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巩固地建立起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在1950年的光荣战斗任务就是解放台湾、海南岛和**,歼灭蒋介石匪帮的最后残余,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不让美国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我们的领土上有任务立足点。

随着战争的胜利结束,中国人民已经可能并且必须把主要的力量逐步转入和平建设工作。中国人民在1950年需要克服战后的财政经济困难,恢复工农业生产和交通事业。

为了实现社会公平的国家从哪些方面进行努力

2楼:迪总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求通过合理的分配制度,把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避免因收入差距的过分扩大而导致两极分化。然而,社会公平的内容绝不只是合理的财富分配,还包括公民的政治、社会、文化、教育、司法等其他内容。

公平正义自古以来就是人类追求的普遍价值,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历史上,社会主义之所以有如此强大的号召力,就是因为它承诺要创造切实的经济和政治条件,使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更加平等的政治经济权利。因此,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公平正义。

简单地说,公平正义就是通常说的公正,是一种道义性价值。公正与平等有意义相近的方面,但两者有区别。平等主要是就结果而言的,而公正更关注过程和规则。

即使利益分配的结果存在很大差异,但如果这种差异是基于公正的制度和程序而造成的结果,那么这种差异也符合人们的道义。例如,袁隆平院士和已故的王选院士,对我们的民族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他们可能因此而获得了巨额奖励和收益,即使他们的财富比普通百姓多出许多倍,但没有人会认为不公平,不正义。

从理论上说,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温总理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要发展生产力,又要维护公平正义,讲的就是既要效率,又要公正。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既避免社会差距悬殊,又防止平均主义倾向。

例如在经济公平方面,既要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同时也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使全体人民都能最大限度地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为了实现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我们还需要做哪些努力 5

3楼:晓云love活宝

有木有,自己能为维护社会公平做出那些努力的答案???

近年来,国家为现实社会的公平做出了那些积极努力

4楼:渴望正义

国家的法制化进程框架很完善,细则由当地**按地方的情况完善,但条款上没有明文规定的,基本上属于避贤状态。本来法律的完善,除过立法还有正义法官在法律框架下的经典案例,不是每一案件都完全符合条文。国家这几年在行政管理上的监督措施是法制化进程上的最大亮点。

对贪腐和不作为现象减少了空间。

为了实现教育公平购建和谐社会,国家,社会和个人还需要做什么

5楼:匿名用户

总书记提出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我们党新一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思考的新突破。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和本质特征;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离不开维护和保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现代意义上的公平与正义体现了四个重要规则:保证的规则、机会平等的规则、按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以及社会调剂的规则,具体解释如下:

(1)只有公平与正义才能确立起保证的规则,从而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2)只有公平与正义才能确立机会平等和按照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

(3)只有公平与正义才能确立社会调剂的规则,从而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安全运行。

(4)只有公平与正义才能确立互惠互利的规则,从而有利于实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在和谐社会中,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全体人民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所有这些都是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标志。与此同时,公平正义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只有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长久的、稳定的和谐。

第一,公平正义是进一步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提高综合实力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一方面效率决定公平,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公平的发展程度,另一方面,公平推动着经济发展。对于企业来说,有劳动比较效应,劳动者感到付出的劳动有公平回报,劳动的积极性就高,如果劳动不能得到公平回报,就有一种相对的普遍的“被剥夺感”,就会感到不公平,就会失去劳动积极性。

如果整个社会大部分人有这种感觉,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就会受到影响。

第二,公平正义也是解决当前利益矛盾的重要关节点。随着利益格局的重新整合,新问题不断出现,最突出的是利益冲突,如果处理不慎就会引发大的社会冲突和动荡,安定团结的环境就会被破坏。而利益冲突的关节点是利益分配的不公平,这也是影响社会和谐的关键。

第三,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是要建立高度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而公平正义贯穿于这四个方面的全过程:经济的发展要体现公平正义;建设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要提倡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质就是建立公平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机制;生态建设要提倡人与自然的和谐。

很难想象,物质、政治、精神、生态不协调会出现和谐。在这个问题上国外有教训,例如,我们常说的“拉美现象”。因此,必须用公平正义这条线串起来,才能避免“拉美现象”在我国的重现。

综上所述,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是我们长期奋斗与追求的目标。只要全党全社会全体人民都能够在树立正确理念、明确重要原则、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坚定不移地把公平正义作为和谐社会的灵魂,并立足本职,认真解决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党和国家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应该为之作出长期不懈的努力!

党和国家为维护社会公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采取了哪些措施?(

6楼:金泽志

1.扭转财力过分向上集中的态势,

加强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的困难

目前我国县乡两级的财政收入约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0%多,而县乡两级财政供养的人员却约占全国财政供养人员总数的70%。**财政收入和省级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分税制以来翻了一番还多。据测算,全国乡级财政要支付的乡公务人员工资、村干部补贴、公共品维护和建设、办公费、困难户补助、债务利息等约2500亿元,而乡镇能够合法获得的财政收入还不到1000亿元,所以只能依靠所谓“创收”和巧立名目向下面收费来维持政权运转,结果造成基层干群关系的紧张。

现在穷乡镇和富乡镇财政收入有“土壤之别”,负债运营的乡镇财政估计占全国乡镇的2/3。相当多乡镇困难的财政不得不依靠“财政空转”(用贷款上缴县级财政)、“买税”(花钱挖其他地方的税源)和“垫税”(用个人或乡镇名义借款垫税)过日子,即便如此很多乡镇还经常拖欠工资。而**和省级机关周边宾馆,常常住满“跑钱”、要项目的地方**派出人员。

据专家估计,县以下(含县)的基层债务总额目前已超过8000亿元。

因此,控制**和省级的财政支出、缓解基层财政的紧张局面,是目前调节基层干群关系的必要措施。

2.继续加强反腐败、反贿赂的力度,逐步理顺收入分配秩序

要逐步扭转国家财政供给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之间工资差异甚大的局面,实行透明的和可监测的“阳光工资”,在不同的地区之间,同一级别的工资可根据物价和消费水平进行调整。国家和地方财政要保证政权正常运转的支出,不允许国家全额财政供给的部门进行所谓的“创收”和进行工资外的收入分配,严格“收支两条线”。国家公务人员要实行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并建立公务人员的就职、离职和换岗的财产检查制度。

3.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税收执法力度,打击非法致富

建立根据收入水平的增长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基线的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变目前所得税征收与家庭消费脱钩的状况,建立普遍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制度。增加税务征收力量,提高税务管理和监督的技术水平,加强对偷税、漏税、避税行为高发领域的监管力度。

4.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减少贫困

要力争从根本上扭转城乡差距过大并不断扩大的局面,继续加强提高农民收入的措施,逐步改变目前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和消费差距相差20年余年的状况,连接城市生产和农村消费的链条,完善和改革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制度,整合现有的农村贫困救助制度、“五保”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试行的农村老人执行生育政策补贴制度,建立起农村“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制基础框架;配合联合国的千年发展目标,实行新的减贫计划,争取把农村目前按照国际标准计算的约1亿多贫困人口在未来15年中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5.促进城市化,改变就业结构

抓住我国目前劳动年龄人口社会抚养系数较低、人口年龄结构“中间大(劳动年龄人口),两头小(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人口机遇期”(demographic window of opportunity),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充分利用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潜力巨大的比较优势,适应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就业结构的转型,力争在未来15年把农业富余劳动力再转移出1亿人左右,把第三产业的就业比例从目前30%左右提高50%左右,把城市化率从目前的40%左右提高到60%左右。

6.变“人口大国”为“人力资源”大国

把“以人为本、投资于人”作为提高人口素质和建立“人力资源大国”的国家战略选择;大力发展基础教育,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教育,把高等学历的人口比例从目前的约8%提高到2010年的12%;提高医疗保健和健康水平,把人口的服务医生比例从目前的16‰提高到2010年的2.0‰;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制,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7.建立全民的节约型社会

要逐步扭转我国人均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生产和生活都要节约使用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大力减少空气、水源、土壤等方面的环境污染,争取达到资源、能源消耗速率和生态环境退化速率的“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