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黑白印象
正面律埃及雕刻具有明显的程式化造型:固定的姿态、装束和色彩,类似立体绘画的浮雕,头部呈侧面像,眼睛为正面形,肩胸上半身为正面,两腿双足同样呈侧面。国王、贵族的雕像尺寸大而基本向右,仆从则不受程式约束,姿态随意,接近于生活中的形象。
在埃及雕像造型的特征中,程式化的标准是正面律法则。这种法则源于强烈的宗教感情。人死以后复生是基于灵魂与冥体的重新结合,这就必须为灵魂的复归找到门路。
为达到这个目的,塑像雕造便出现两种表现方法:一种是造型取正面律。凡法老王及王族成员,都取正面律,躯体以对准鼻尖与肚脐连成的正中线而作左右对称,这种对称,正是各种姿势(立、坐、蹲等)中最稳定的样子,这种样子才能使灵魂在复活时轻易地找到复归的门路;另一种是注重结构,形式化。
尽管埃及雕像按照“正面律”塑造,然而人物的容貌却十分写实,这种在同一作品中复合两种不同的表现方法的做法,正是埃及美术的重要特征。这种写实造型当然也源于埃及人的一种信仰,容貌具有某个人物生前的肖像特征,也是便于灵魂找到可栖的所在。不过这种肖像性又非流露情感的生动表情,而是这个人永不变化的稳定表情,因此形象给人以冷漠感。
埃及雕塑作品的形式多样,有石板、木板浮雕、彩陶塑、着色石雕人像、着色肖像雕刻等。
附图:《门考拉夫妇立像》,闪绿色粘板岩雕刻,高约142 厘米,约创作于公元前2600年,现收藏于美国波士顿博物馆。这是埃及古王国第四王朝时期的一尊双人立像,也是当时帝王立像中最典型的代表。
雕像刻划的是埃及古王国第四王朝第五个法老门考拉和他的王妃。国王夫妇并肩而立,两人身高几乎相等,左脚都向前迈出一步,但这种步伐只是模式化的,丝毫没有前进的意思。人物的重心落在两腿中间,给人以安定稳固的感觉。
法老本人两臂垂直,双手握拳,表示他是埃及力量的中心;王妃则左手弯曲放在法老的左臂上,右臂围绕在法老的腰间,姿态僵直呆板。法老夫妇的头都微微向上仰起,神态拘谨而威严,冷若冰霜的表情中似乎还带有一丝微笑。这些人物表情和姿态都是古埃及帝王夫妇像的典型模式,体现了“王权神授”的威严。
更值得注意的是,雕像对男女的身体作了不同的处理,反映出作者准确运用人体解剖结构的能力和对造型进行高度艺术概括的创作倾向。同时,王妃那薄而紧身的长衣,表现出女性柔软起伏的曲线和优美的体形,也体现了当时艺术家们高超的雕刻技巧。
可以参考http://baike.baidu.***/view/789899.html?wtp=tt
埃及绘画中所表现的“正面侓”指的是什么? 5
2楼:匿名用户
埃及绘画中,浮雕和壁画有着共同的程式:
1.正面律:表现人物头部为正侧面,眼为正面,肩为正面,腰部以下为正侧面;
2,横带状排列结构,用水平线划分画面;
3.根据人物尊卑安排比例大小和构图位置;
4.填充法,画面充实,不留空白;
5.固定的色彩程式,男子**多为褐色,女子多为浅褐色和淡黄色,头发为蓝黑色,眼圈为黑色。
3楼:匿名用户
头部侧面,肩膀身躯正面,腿脚侧面。
举例说明古代埃及美术中对正面律的运用(解释正面律的概念,再举例说明)谢谢
4楼:douglas摆渡
【概念】“正面律”:所谓“正面律”,就是指表现人物时,头部为正侧面,但是眼却是正面,肩为正面,腰部以下为正侧面。运用以上的表现手法对人物的形象进行处理,是为了使人的形象特征更加突出和完整,这也是埃及绘画追求完整性的体现。
在古埃及艺术中有两种表现形式,在以帝王贵族及神明为主题的圆雕人物中,它的法则是无论坐姿、立姿,雕像的头、颈、肩及躯干均与地面保持绝对的垂直关系,没有丝毫的倾斜意味,人物面部保持绝对水平,直面前方,双眼目光水平地前视,直直正正、庄严完满是它最显著的风格特点。
古埃及艺术特定的风格模式约于古王国时期(公元前2686年)开始逐渐形成,并以程式化的方式固定下来。正面律”在古埃及艺术中有两种表现形式,在以帝王贵族及神明为主题的圆雕人物中,它的法则是无论坐姿、立姿,雕像的头、颈、肩及躯干均与地面保持绝对的垂直关系,没有丝毫的倾斜意味,人物面部保持绝对水平,直面前方,双眼目光水平地前视,直直正正、庄严完满是它最显著的风格特点。
第二种便是平面浅浮雕及壁画中出现的“正面律”(见图一)。和前面的“正面律”一样,此一律则也是用于身份高贵的人物描绘。其造型以固定的程式化方式进行:
人物形象多用勾勒精确的轮廓线表现,人物头部为正侧面刻画,而面部“安装”的那只眼睛却并未因侧面作相应透视变化,呈完全正面表现,肩膀胸廓部分与眼睛一样,为完全正面的对称表现,腰部臀部及双腿双脚则又转了90度与面部朝方保持一致,呈正侧面形象。
这是古埃及艺术中最富特色的造型形象。这一标准化的形象表达有其语用标准,这种艺术形象多出自古埃及法老、贵族墓中,是为当时统治阶级的宗教信仰服务。古埃及人的宗教信仰是独特的,他们从尼罗河的定期泛滥及河两岸植被的死而复生、生而复死的规律,并从中悟出了对死亡的理解:
死亡不是彻底的消失,而是生存方式的变换,是一种灵魂永生的方式。于是与死亡相关的墓葬就成为实践这种宗教观念的最佳载体,艺术则成了为之服务的最佳表现手段。它要表现出法老、贵族们最优美、完满的一面。
“正面律”从人物形体结构上而言显然是很扭曲、极不自然的。但它却是人体各部位中几个最具典型特色神态的重组,正侧面的五官轮廓线勾划出英俊明朗的形象,正面表现的眼部线条体现出法老良好教养,宽阔端正的肩胸、挺拔的体态可以体现法老贵族们的力量、威武与强健,这是最高统治者应有的最理想的形象及状态,这种重组方式可以比较充分地完成这一表达。
埃及雕刻具有明显的程式化造型:固定的姿态、装束和色彩,类似立体绘画的浮雕,头部呈侧面像,眼睛为正面形,肩胸上半身为正面,两腿双足同样呈侧面。国王、贵族的雕像尺寸大而基本向右,仆从则不受程式约束,姿态随意,接近于生活中的形象。
在埃及雕像造型的特征中,程式化的标准是正面律法则。这种法则源于强烈的宗教感情。人死以后复生是基于灵魂与冥体的重新结合,这就必须为灵魂的复归找到门路。
为达到这个目的,塑像雕造便出现两种表现方法:一种是造型取正面律。凡法老王及王族成员,都取正面律,躯体以对准鼻尖与肚脐连成的正中线而作左右对称,这种对称,正是各种姿势(立、坐、蹲等)中最稳定的样子,这种样子才能使灵魂在复活时轻易地找到复归的门路;另一种是注重结构,形式化。
尽管埃及雕像按照“正面律”塑造,然而人物的容貌却十分写实,这种在同一作品中复合两种不同的表现方法的做法,正是埃及美术的重要特征。这种写实造型当然也源于埃及人的一种信仰,容貌具有某个人物生前的肖像特征,也是便于灵魂找到可栖的所在。不过这种肖像性又非流露情感的生动表情,而是这个人永不变化的稳定表情,因此形象给人以冷漠感。
埃及雕塑作品的形式多样,有石板、木板浮雕、彩陶塑、着色石雕人像、着色肖像雕刻等。
【举例】:门考拉夫妇立像》,闪绿色粘板岩雕刻,高约142 厘米,约创作于公元前2600年,现收藏于美国波士顿博物馆。这是埃及古王国第四王朝时期的一尊双人立像,也是当时帝王立像中最典型的代表。
雕像刻划的是埃及古王国第四王朝第五个法老门考拉和他的王妃。国王夫妇并肩而立,两人身高几乎相等,左脚都向前迈出一步,但这种步伐只是模式化的,丝毫没有前进的意思。人物的重心落在两腿中间,给人以安定稳固的感觉。
法老本人两臂垂直,双手握拳,表示他是埃及力量的中心;王妃则左手弯曲放在法老的左臂上,右臂围绕在法老的腰间,姿态僵直呆板。法老夫妇的头都微微向上仰起,神态拘谨而威严,冷若冰霜的表情中似乎还带有一丝微笑。这些人物表情和姿态都是古埃及帝王夫妇像的典型模式,体现了“王权神授”的威严。
更值得注意的是,雕像对男女的身体作了不同的处理,反映出作者准确运用人体解剖结构的能力和对造型进行高度艺术概括的创作倾向。同时,王妃那薄而紧身的长衣,表现出女性柔软起伏的曲线和优美的体形,也体现了当时艺术家们高超的雕刻技巧。
【举例2】《捕禽图》。
其实你所看到的几乎所有的古代埃及的画面中的人物都是这样的,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人物的头是侧面的,但是眼睛却不是我们从侧面看过去的眼睛的形状,而是分明是正面去看一个人的眼睛的时候的形状。这就是“正面律”的主要特点了。
可是就是这样的画法,在同一作品中将两种不同视角的表现手法同意组合起来,就是埃及艺术的重要特征。至于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前面一篇已经告诉了大家了。而事实上,不仅仅是描绘人物的时候,在表现动物和植物的方面,也一样是使用了正面律的法则的。
这一幅是同一家陵墓中发现的壁画《内巴蒙的花园》。在这幅画里,正面律的法则被运用的淋漓尽致。花草树木全都是侧面的,有几株树干脆是平躺着的,花园池塘里面的鸭子,鱼儿,好像都是被从什么地方剪下来贴在画面上的一样,根本不是我们通常的视角去看到那个池塘的样子。
因为我们通常去看池塘里面的鱼和鸭子,都是从水面往水底看的,决计看不到这样侧面角度的鱼。
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些创作的目的,是为了最大程度的真实再现现实事物的特征,以期保存到来世供陵墓的主人享用。
请结合具体作品谈谈埃及美术中的正面律 45
5楼:匿名用户
这是埃及绘画和浮雕中最典型的造型方式。古代埃及艺术家的任务不是把所见到的情景如实的描绘下来,而是基于永恒的信念,他们要劲可能的把人物的一切特点留下来,把头像画成最骨骼起伏特点的侧面;为保留人的精神面貌,眼睛被画成正面的样子;由于从正面最能表现身体形象,所以躯干以正面角度描绘;他们认为万物是永恒的,而四肢在运动时从正面看会“缩短”因此四肢按侧面形象描绘
埃及艺术“正面律”问题
6楼:匿名用户
这样可以使人物形特征象更加突出完整,是古埃及绘画追求完整性的重要体现。古埃及人认为,人死以后会复活,在墓中继续生活。艺术作品中某个人物形象的躯体缺少一部分,那么他在冥界也会是一个残疾者,因此他们在创作陵墓壁画是最关心的不是美与丑的问题,而是如何真实的反应存在的事物。
“正面律”可以帮助他们实现这一目标,例如,描绘脸时通常用侧画法,正面画法不易表现鼻子,如果没有鼻子,此人在冥界就会丧失嗅觉。而眼睛适合于正画法,这样一来,眼睛的视觉功能可以得到充分展现,其他部位也采用同样方法,人复活之后就能在目中“健康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