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继承权的法律问题,有关房屋继承权的法律问题。 50

2021-08-04 07:31:48 字数 5199 阅读 8063

1楼:健身**很简单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31条规定: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2楼:百度网友

你好,专家律师为你解答:

首先,公公去世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儿子及兄弟姐妹(如果有的话)和婆婆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媳妇作为儿子的妻子,没有继承权利。

其次,儿子在和媳妇离婚时,如果公公已经去世,并且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儿子已经拿到遗产),此时遗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要求分割一半。

第三,如果离婚时,公公去世,但遗产还没有继承完毕,则女方可以先离婚,离婚后当继承完毕之日起一年内起诉男方要求分割遗产的一半。

3楼:水果猫

1.对于公公和婆婆的财产,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婆婆先分得1/2.

其余的二分之一作为公公的遗产,因为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那么发生法定继承。

2.有权继承他遗产的是婆婆,公公的所有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这些人平分遗产。

3.如果在你丈夫分得公公的遗产后,这部分可以作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这部分中有你的一半。

4.如果你丈夫明确表示不要遗产,那么你当然就没有份额了。

如果已经夫妻感情破裂,不要因为一点点财产,再纠缠到一起,你们还可以拥有新生活。

但是作为一起生活过的夫妻,最好不要在他父亲刚去世的时候,再给他当头棒。

4楼:毓政苑

律师解答:

根据《继承法》,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你公公死后,对他的财产拥有继承权的为婆婆、儿子,媳妇一般没有继承权。

但是《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媳妇对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媳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5楼:刘大来律师

媳妇没有继承权,但男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6楼:谢秀梅律师

媳妇没有继承权,儿子在婚后继承的遗产死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分割。如遗产还未分割,离婚时不能分割,要等到实际分割遗产后再要求分割。

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问题。

7楼:企慧网:免费注册公司

既然房子是父来

亲单身时买的,同时自房产证是父亲bai的名字du,那就不属于他们夫妻的zhi共同财产,而dao是父亲的个人财产。

1、父亲再婚,先于再婚配偶去世,他的财产根据继承法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由其父母,配偶,子女继承。同时在第一顺序里面不会在分先后顺序。如果父亲没有立遗嘱,或是双方没有约定,一般是三者平分。

2、父亲将房产转移给儿子的行为可以人为是赠与行为,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可以是儿子一个人,也可以是夫妻双方。这个没有硬性规定,夫妻双方自由协商即可。而根据我国婚姻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视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为了担心以后会出现离婚情况而导致财产分割不清的话,可以在赠与合同上只写儿子的名字,房产证上只写儿子的名字,那么这个财产就只属于儿子。

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8楼:华律网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9楼:法帮网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以下是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

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

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问题

10楼:以安

一、按照民法规定规定,子女享有继承权。(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以,他们有权继承。

二、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类。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建议查询网络和法律条文细读。

建议使用自书遗嘱,因为:自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最好进行公证,效力层级更高。

11楼:中我爱国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一人享有50%,但具体是“哪一半”这个是不能区分的,得离婚或一方死亡后才能“析产”。

因此,在写遗嘱时只能说是“这两套房子中属于我的部分由谁谁继承”或者是“我的所有财产由谁谁继承”等。

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而如果你父亲不立遗嘱的话他的法定继承人都是可以继承他的遗产的。写遗嘱的话可以限制只给你和你妈妈(前提是其他的继承人没有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的生活困难的人)。

如果是自书遗嘱的话要求一定是亲笔手写,有签名有日期,最好还要有自愿和精神状况良好的证明。

效力最高的是公证遗嘱,为减少法律风险,方便以后继承房产时做继承权公证,你父亲也可以立公证遗嘱。

来自公明财富传承管理集团

12楼:都燕果律师团队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子女都有继承权的。建议签订遗嘱并进行公证。

13楼:c七友

按照婚姻家庭继承法来说,你的兄弟姐妹和你四人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所享有的分配遗产的权利和你一样,但是如果你的父亲留下遗嘱说明房产是属于你和你母亲的,那么其余的三人就不拥有遗产继承的权利了,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类。建议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并拍影音录像留底,如果两套房产的产权都是你父亲个人的那他两套房子都有处置权,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他只有一半的处置权。

14楼:匿名用户

如果没有有效遗嘱,您同父异母兄弟姊妹有权继承。最好立公证的遗嘱,具体可咨询当地的公证处。房产是否有权看房地产权证上所有人姓名;如果是宅基地要看宅基地使用权人姓名,造房时的申请文件以及造房人居住人情况等。

供参考。上海王劼律师

15楼:枭雄混

都有,都属于第一继承人。我国法律《婚姻家庭法》规定:“配偶、兄弟姐妹以及履行了抚养义务的养女婿都享有继承权!

至于你父亲要把房子给你和你妈,立的遗嘱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一下,等你父亲死后,遗嘱的效力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16楼:百度网友

遗产是给你妈妈还是给你或给谁,都是你父亲的权利。任他分配。但是立遗嘱为证关键你要做到几点。

1必须是你父亲自愿去情况下所立,受威胁下 或强制性 还有悟道和诱导下头脑不清醒下的都不行。

立遗嘱时候最好家中成员有人在签字打手印。

到当地司法中心叫一个司法人员办理司法公正,有司法员的见证。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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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广州民商郑律师 1 从法律上讲,根据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房子登记在你大伯名下,产权还是归你大伯所有。如果你们无法证明你们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则拆迁补偿款应归你大伯所有。 2 你大伯提出的方案从情理上讲,是他贪心了,房屋卖于你们又要一半的拆迁补偿金,于情讲,不合理。但是从法律上讲,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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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相关问题物权法》

1楼 匿名用户 1 答 丙能取得该房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 不动产的转让,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甲与乙签订的合同虽然有效,但未办理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不转移。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答 丙无权要求戊归还手表。戊属于善意取得,符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丙只能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