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十六岁未满的时候被母亲嫁了,在一起同居了一年了,办了酒席但是没有结婚证,彩礼一共收了一

2021-08-01 11:12:54 字数 2490 阅读 9656

1楼:匿名用户

在法律上她可以选择自已的婚姻,但是男方如果去告的话应该要归还彩礼。如果说罪的话最多也是非法同居一般不会判罪。

2楼:一位爱花之人

1,只要没有领 取结 婚证,婚 姻就不合法,这与办 酒席 无关;

2,这个女孩完 全可以 自 主选择自 己的婚 姻,别人不能干 涉;

3,女孩如果没有和其母亲提前商量好为了彩礼而与那个男人同 居,在整个过程中就没有任何犯罪行为,而属于受害者;

4,当今社会仍然有这样为了彩 礼而诱 骗未成 年女人 失 身,使堕落 愚昧无知,是对我国婚姻法的挑战 欲践 踏,应该得到严 惩!

很同情你16岁的朋友遭 遇,建议你们找到当地政 府寻求正义与保护。

3楼:匿名用户

女的是没事的,肯定是能自主选择自己的婚姻的,使用法律也没什么罪,只要不死人,都是民事犯罪,一般法院会让你们自己协商解决,也就是庭外调解,如果调解不了,就是按国家法律办事,一句话,如果女孩子去打官司,她要自主选择自己的婚姻这条肯定是被通过的!!!主要是还有自己家人和那个男方家里这么多人的关系怎么办,这才是最不好处理的!!!

4楼:匿名用户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具备示如下法定条件:1.双方完全自愿;2.

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3.符合一夫一妻。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我国是无法结婚的,也应该是无法领到结婚证的。

事实上,您的朋友,没有达到法定婚龄,也非处于自愿,所以她并没有和男方确立婚姻关系。她仍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婚姻,并不会牵涉到犯罪的问题。

关于已支付的彩礼,可以将其的性质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原则上,赠与人(就是男方)不得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但是,《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了三种例外,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赠与人有权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又离婚,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离婚后,给付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男方如果真得上法院请求返还彩礼的话,可能会依据第一个理由。

总结下来您的朋友可以自主选择婚姻,她没有犯罪。

另外说一下,如果男方或是您朋友的母亲在此次时间中实施了暴力(请注意,这里的暴力不是指那些极为轻微的暴力,比如打一下耳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第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此罪乃亲告罪。也就是说,您的朋友有权利去法院告他们。

以上均为个人观点。如果有法院判决,请以法院判决为准。

5楼:瓶中天堂

不算犯罪,应为他当时我成年,她的婚姻根本就不合法

6楼:gg亦文

没领结婚证就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就跟一个女人跟一个男人好了,同居了,后来不好了分手一样!没罪啊 - - 别人的案例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06483446.htm

办过酒席,因为女孩没有到达法定年龄没有办理结婚证,已经同居一年了,能要求女方父母退还彩礼吗?

7楼:一线口语

不行就去起诉

来根据《最高源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

8楼:一只刚出生de彤喵

能胜诉!

bai可以根据《du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zhi人民dao

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回题的解释(二答)》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

9楼:坏坏晃晃

如果是你家的女孩,发生同样的事,你认为男方要回彩礼合适吗?对女孩公平吗?将心比心的想一下!

10楼:闲谈勤记

走法律胜bai诉的几率不大,我du建议你找女方村里或者家里zhi能主事dao的人调和一下,你也别都拿回来了专,估计属

一年的时间也花了不少了,商量一个数吧。

父母离婚了,资产应该是平分,这12万要是还没花完的话,应该一人六万,你先跟她和她爸爸沟通一下,自己先想清楚怎么分,然后在找女方母亲和调解人,一起商量着来吧

11楼:百度网友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不过法庭会根据同居时间、生活消耗、以及其他法定因素,酌情判决具体数额。

急急 请各位支招: 我有一个朋友与他老公结婚 但是没有到法定年龄,只是办了酒席 现在有了小

12楼:匿名用户

可以起诉的。

非婚生子女也是子女也要给抚养费的。这是很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