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盖章会产生哪些法律纠纷问题,关于合同签字盖章的法律风险问题

2020-11-25 07:33:02 字数 5307 阅读 3774

1楼:普及法律知道

你好,合同盖章会产生的法律纠纷问题有:

一、一方盖章,对方未盖章

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则该合同不成立。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做了明确规定。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已盖章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依赖此合同能够履行并为合同的履行做了财力和物力的准备,从而使自己在经济上遭受了损失,那么,已盖章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未盖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赔偿损失。

应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一方虽未在合同上盖章,但对方当事人已实际履行了合同,且对方已接受了履行,则应当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7条做出了如下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一方预先在空白合同上盖章

这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种情况双方当事人实际上就合同条款进行了仔细磋商,并经过了讨价还价的过程,并且合同当事人是特定的,而第二种情况则往往是一方当事人自己事先拟定合同条款,并加盖公章后向对方当事人寄送,对方当事人是不特定的。于此情形,首先要确定这种空白合同条款的性质,如果该空白合同的内容具体确定,包含了一个合同所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并且表明一旦对方当事人承诺,盖章方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则该合同条款因符合合同法关于要约的规定,构成有效要约,对方一旦在合同上盖章或实际履行了合同,则视为合同成立。如果该空白合同不符合要约的规定,则仅仅是一个要约邀请,对方盖章,则视为要约,而不视为合同成立。

三、委托**人代签合同

通常,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订立的合同,加盖被**人印章,责任由被**人承担,但实际生活中的情况较为复杂,许多单位将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连同加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交给第三人,在委托**事项完成后,未及时收回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致使委托人以此再同第三人订立合同。

四、分支机构签合同并加盖印章

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签定合同并在合同上加盖分支机构的印章这种情况,如何确立当事人?如何承担责任?审判实践中存有分歧:

有的审判人员认为,由于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尽管分支机构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但法院仍然要更换当事人,将分支机构的上级机关(法人)变更为当事人并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其他组织显然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团体,因此,法人的分支机构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其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实践中,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例如,银行分理处与他人订立了贷款合同,加盖了分理处的印章,显然,银行分理处是合同一方当事人。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为民事诉讼主体,有权起诉、应诉。基于上述原因,法人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同他人订立合同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的,应将其列为合同当事人并首先判令其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未清偿的部分由法人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应当正确区分法人的分支机构和法人的职能部门,法人的职能部门作为行使法人某些职能的部门,实际上属于法人本身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无法独立于法人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例如,大学的系;部委的司、处);而法人的分支机构则不同,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分支机构原则上应依法登记,在此基础上,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依法独立于法人,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正因为二者存在着上述差异,所以,法人职能部门的印章也不同于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虽然法人职能部门签定合同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但合同的当事人却是法人,而不是其职能部门,合同责任当然由法人承担。

五、私盖印章

由于私自盖章的人系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私自盖章,表明单位对印章管理不严,单位本身有过错,因此,单位应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承担责任后,其有权追究私自盖章者的责任。

六、盗章印章

盗盖印章与私盖印章的不同之处在于,私盖印章之人是利用单位印章管理不严通过打通关节而盖章的,换言之,私盖印章之所以得逞,乃是因为有单位内部人员帮助,或者盖章之人就是单位的员工;而盗盖印章则是盖章人采取秘密手段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盖印章,甚至采取非法手段盗走印章并使用。盗盖印章的,盖章人之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应受刑法的处罚。至于被盗印章一方,因其本身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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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签字盖章的法律风险问题

2楼:戚广利

1、合同这样双方签字、盖章就生效的,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单位之间的合同就是认盖章。

2、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名(或私章),也没有盖骑缝章,合同一样生效的,一样有法律效力。

3、对方只有一个章,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对你公司没有法律风险,可能对方存在法律风险,因为你单位可以把前面的内容更改后再盖章,可能对对方不利的。

3楼:戴静律师

对方寄过来“只加盖了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是“要约”行为 你公司如接受所寄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可在合同上盖章表示 “承诺” 这样合同基本就成立了 即只要双方合意达成一致 加盖双方公章的合同成立 至于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和骑缝章 是合同的细节问题 他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不产生影响

骑缝章的作用主要是防止合同相对方将原合同修改 变更原合同内容 合同的条款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

法人签名只是代表此合同的签订人是签名法定代表人 并非是合同的成立生效的必要条件

4楼:匿名用户

严格来说以后会有麻烦,还要附带乙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更好,最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比较严谨,如果他想守信用,也不怕你们的要求是不是,如果以后真有什么纠纷,还是严谨点稳妥。最好是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签字,如果没有法人代表签字,是其他人签字,还要有其证明该人在公司的证明,比如法人授权等等,职务等等,我在法院民二庭当过书记员,都是合同纠纷的案子,采纳我吧,没有错,但是最好严谨点好,谨记!

5楼:辣的笑川川

有法人的章或者法人代表的签字都有效

合同在什么地方盖章就有法律效力作用?

6楼:摩羯座胆尛鬼

只要合同内容合法,而且对合同效力方面没有特殊规定,那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在于是否公证。

------公证后的合同,最重要的作用是具有公示性。比如,针对同一个古董,先后卖给两个人,并且都签订了合同,其中一个进行了公证。一旦发生古董买卖纠纷,在确定合同效力的时候,如果古董尚未交付,那么往往会认定经过公证的合同有效。

7楼:湖北连涛律师

在合同约定的地方或以合同约定的方式

8楼:负2代

最好是公证处,但我国合同法规定只要双方签字后就受法律保护

买卖合同中产生纠纷问题有哪些

9楼:藪吃承

您好,一般买卖合同纠纷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就会各执一词,纠纷就此产生。

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应约定是送货还是提货,目的地在**,运费如何承担。因为这样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对案件的管辖会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也须明确。

违反诚信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讲诚信,就会产生纠纷。因此,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要考察对方的商业信誉。

未考察主体资格或主体的偿债能力。

违约责任问题。有的合同中对于违约条款只约定因一方违约由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而无具体违约事项和违约金数额,结果相当于未有约定。

管辖约定。有的合同约定发生纠纷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或约定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样的约定等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一般明确,但合同履行地在现实中颇多争执。

签名盖章。自然人签名要确保与其身份证件相符,最好注明身份证号码;法人盖章要确保是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名称与合同主体相符,不能是只能部门的印章。

合同订立时需要注意的哪些法律问题

10楼:罗爷法律

订立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担保问题。

①保证。在各种经济合同中,保证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担保方式。在使用保证方式时,应当注意:

第一,选择的保证人必须有担保能力。第二,订立保证合同,必须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如果仅提供保证人的情况,或者保证人仅口头同意保证,这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保证。

第三,明确保证的范围。保证人具体保证什么,要由三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写明。实践中,有些合同的保证范围含糊其辞,如“借款人到期不还,由我单位负责”,这种情况,容易引起纠纷。

②抵押。订立抵押条款,一般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须是对抵押物享有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人;第二,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依法可以流转的财产;第三,抵押成立后,抵押权人即对该抵押物享有担保特权,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③定金。一般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定金使用要慎重,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要使用定金;第二,定金数额应不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第三,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

(2)预付款问题。

预付款是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预付款不起担保作用。合同履行后,预付款可以折抵货款或酬金;如果合同不履行,预收货款的一方应如数退回预收的货款及利息,应特别注意诈骗分子通过收取预付款进行诈骗,所以,支付预付款要谨慎从事。

(3)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问题。

①是选择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如果在合同中订立了有效的仲裁条款,那么发生纠纷时只能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②如果在合同中订立了法院管辖条款时,应注意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合同履行地、签订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及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并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4)合同的签字盖章及有关手续问题。

①合同的签字盖章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把关。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

第二,合同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第三,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

②合同的公证和鉴证。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要办理公证或鉴证手续后合同才生效,那么双方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合同公证或到鉴证部门办理合同鉴证。

(5)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问题。

①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合同形式方面应注意,有的合同只有签订书面合同才有效。

②合同的内容。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盖章签字时的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楼 合同签订需要加盖骑缝章,签字没有特别的。因为合同一般都是一式几张的,只在最后一章上加盖合同章,前面的几张可以随时替换,容易产生纠纷,所以一定要加盖骑缝章。 订立合同时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楼 法妞问答律师 咨询 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