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认定为向非国家人员行贿,但是我是借钱给的对方

2020-11-25 07:25:20 字数 4726 阅读 9879

1楼:郭子福律师团队

【郭子福律师观点】

1、本案中所涉及的是一个向非国家人员行贿的问题,即商业贿赂,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六修正案》修正过的《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另一方显然为**,**方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六修正案》修正过的《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构成商业行贿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是客观条件:即行为人给予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作人员以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第二个是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而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即少了其他一条即不能构成本罪。

3、但以上两个条件的判定不是以行为人自述为基础,即并不是说不承认就不能定罪,而是可以综合其他相关证据,如果足以认定上述两个条件成立的话即可定罪处罚,也就是所谓的零口供。

4、案情的描述中可见并不能直接判定存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公司的工作人员,除非有其他证据证明,刑事案件的证据在判决前都是不公开的,所以不委托律师前往阅卷及**辩护很难断定具体情况及法律适用问题。(

借钱是否算行贿

2楼:韩韩的夜

按照你写的进度,案件是否在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

检察院和公安认定的罪名是什么?是否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罪、行贿罪?

要认定行贿行为,一定要证明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方要利用职务便利,等等,详细情况需要查阅卷宗和案情。

建议聘请律师详细咨询和委托。

3楼:任聪芬律师

你好!如你所述,不属于行贿。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为你提供辩护。

请教大家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相关问题,谢谢!

4楼:帝国づ月长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3条和2006年6月29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六》第7条之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因此,在定本罪时,首先一个前提就是行贿的一方是否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相关司法解释)

一般来说,向非公职人员行贿,都会包含一些不正当的目的:如为了达成商业买卖构成的商业贿赂,为实现企业录用而向手握录用权的人行贿等等

说得简单点:认定这个罪,第一前提就是行贿的目的

如果说对方是主动或者暗示索贿,但行贿一方存在不正当利益或非法目的的,依然要认定为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够标准的即构成此罪。

可以说,认定这个罪,有几个条件:第一是行贿人或者单位以非法目的或不正当利益为目标;第二是采取贿赂的手段;第三是数额达到法定起刑点

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非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国家公职人员下派到非机关事业单位的企业中锻炼的人员,这些人员也属于公职人员)

满足上述条件的,才可以认定为本罪

另外,就从非法律而是一般思维角度来看:一个人或者单位送给另一个人或者单位财物的,往往都有存在一定的目的,没有哪个人会说平白无故就送钱给别人--哪怕是做慈善,也是为了图名或者宣传自己。而且,在一个企业,如果你是手握大权的领导,或者能左右企业方向的人,那么自然会有人给你送钱,而送钱的目的,自然是他想谋取更大的好处--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没人会做这个蠢事;一个企业的小工人,无权无势无关系,谁会给你行贿呢?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是多少

5楼:雪人晒太阳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行贿1万元以上、单位行贿2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起点。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也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此外,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但具有以上情形的,也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6楼:匿名用户

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对个人行贿数

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对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一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7楼:匿名用户

关于数额标准,有的省规定个人行贿1.5万元、单位3万元为“数额较大”,个人行贿10万元、单位行贿20万元为“数额巨大”起点。

8楼:____淡如水

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也就是说:6万至200万元为数额较大;2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网页链接

9楼:手机用户

如果我把钱给了非公务员他再把钱给了公务员对量刑方面有区别吗

10楼:匿名用户

行贿罪(crimeofofferingbribes),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你看下定义,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怎么能叫行贿?

别人向我借钱去行贿,我算从犯吗?

11楼:佑帝辰

如果是简单的借贷关系,你不会受到牵连,但是如果你可能涉及到行贿并在其中牟利,你就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可以很确定的是,你的借贷关系是一定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没有不知者不罪这种说法,比如你不知道乱砍乱伐是犯罪,如果你真的乱砍乱伐了,公安机关一定会对你立案调查的,并且会移动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法盲请不要再误导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可以么?会耽误别人正事的,做人有点准则与良心。

12楼:匿名用户

问你借钱的时候如果你不知道他借钱是行贿的,你不承担责任,如果告诉你借钱是行贿的,你需要承担共同责任。

13楼:丁小儒

你要是简单的借贷关系没事。你明知道他去行贿,所以法律不会保护你借出去的钱,也就是说你借的这10万元钱,如果你的那个亲戚不还给你,你去法院起诉法院也是不受理的

14楼:没有wifi的屋子

不会,借钱者没有关系

对非国家公职人员行贿是数额较大是多少?

15楼:稻丁特训

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有罪吗 15

16楼:那些花儿

当然有罪,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上述规定之外的一般可以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

17楼:匿名用户

有非国家工作人员**罪,所以对应的是,有存在相应的罪名的

18楼:河南球迷在北京

有可能有罪,刑法是有此罪名的。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数额较大。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9楼:匿名用户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