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暴龙爸爸
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除非符合法定情形,不然都是可以执行的.对于版专项资金的认定,有严格权的条件限制,一般来说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完成专项工作或工程,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也就是说,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
一是**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核算。
对于本案,作为一个建筑公司,不应该有什么专项资金,建议你坚持要求法院继续冻结该帐户资金.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后,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结果可能是认定为专项资金,解除冻结.也可能认定不是专项资金,继续冻结或扣划给.
你可以先让对方提供资金**情况给你看,如对方不肯,则虚虚实实你自己把握了.祝你好运.
2楼:中顾法律网顾问
你让被告提供担保bai,du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
zhi和国民事诉dao讼法
第二百零八专条 在执行属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二百零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