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或懂法律的请进

2021-03-08 14:56:16 字数 624 阅读 8414

1楼:正义高高手

你接**时你岳母已向你说明了意思,要把人家撵走,并且找了很多人,你也明知,并到现场去,他们实施寻衅滋事时你在场,你没动手,但也没制止,**有理由怀疑你参与、协助或指使此起案件,是共犯,但确象你所说,没想到他们会打仗,你也没想去打仗,并且这三个侄子确是亲属,而不是你找的社会人,你也有可能不构成犯罪,要看具体情况及你岳母和她三个侄子口供对你行为的供述。现在被害人那边是否得到赔偿?如赔偿了,不追究了,那么只剩下**了,现在是全国清理网上逃犯行动期间,主动投案可取保侯审,并减轻刑罚。

2楼:别古看法

1、你给你岳母的三个侄子打**,叫他们过去。他们把人打伤,你脱不了干系。

2、“北京**挂到网上追逃了”,你应当立即到就近的公安机关,表明你就是北京**挂到网上追逃的那个人,让他们查一下是否属实。如果属实,你是投案自首,以后案件处理对你有利。如果查不到你已经被“北京**挂到网上追逃”,你就可以无所顾忌了。

3楼:张浩语过添情

这种情况你肯定要受到牵连的,因为你也是当事人。最好还是自己主动去自首,向派出所坦白你的过错,派出所也会根据案情的性质对你进行必要的处罚。如果真没有事的话,你也不必担心。

这种情况你不至于判刑,最多也就是刑拘。

关于侵权问题,律师或懂法律的请进

1楼 匿名用户 从严格的意义上说,的确构成侵权,侵害了著作权法中作者的 五 复制权,即以印刷 复印 拓印 录音 录像 翻录 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而且又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合理使用。但份数如果少的话,一般没有什么问题,也就是虽然侵权,但没有追究侵权的意义。不过你要注意,不要过分地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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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东方底情 你说的这项法规是北京市工商局制定的《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 暂行办法 ,五月一号生效,你可以去搜一下仔细看一下,这是我国首例关于网络广告管理的办法,但只在北京市范围内有效,涉及的也是行政责任,违反了大多是罚款 吊销营业执照 暂扣执照等处罚。 免责条款即使有也是无效的,...

懂法律的老师们来,请教懂法律的老师们一个问题?

1楼 匿名用户 首先,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已经终审处理过的事情法院不会再受理的。 其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的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我想应该不会再赔了 2楼 匿名用户 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不会再赔了 请教懂法律的老师们一个问题? 3楼 匿名用户 这种情况下建议让你大伯立个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