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是不是每个案子都必须插手

2021-03-07 15:54:34 字数 1787 阅读 6040

1楼:匿名用户

不说所有起诉到法院的案件都要移送到执行庭(执行局)的,只有在权利人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执行庭才可以接手案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楼:北京_李律师

1,只有一方当事人到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局才会插手,不申请,法院不会主动执行的

2,你不需要给执行局钱,如果对方没有申请执行

3,调解书和判决是的效力时一样的,但调解书更有优势,比如,送达即生效,没有上诉期,而且调解书一般不能翻案。判决有可能被翻案。

3楼:匿名用户

如果你们主动按照判决书上的判决,赔偿损失,当然不需要执行庭的强制执行。

4楼:匿名用户

可以立即执行的,不需要经过执行局。

无论调解书还是判决书,对方都是有可能反悔的,想这个问题没必要

是不是每个人牙齿矫正后都必须戴保持器??真抗不了了

1楼 呆呆 是的,一定要戴。否则,你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见证牙齿的 ,之前的痛苦都白费了呀!一定要戴啊!呵呵,早点拥有一口漂亮牙吧! 2楼 维尔口腔陈医生 佩戴牙齿保持器常常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保持器与矫治器不一样,矫治器的目的是使牙齿发生移动,是主动的作用 而保持器的作用是希望牙齿不移动,属于被动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