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工伤鉴定出来已过重新鉴定的时限,过了鉴定的期限是不能重新鉴定的,可以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要求其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2楼:匿名用户
1.医院有没有给你们为什么出现诊断变更的说明?
2.鉴定的时候伤者本人没有参加?仅靠诊断材料就进行了鉴定?这应该不可能吧?
3.鉴定结果不是单一的,你们第一次鉴定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地点么?
4.申请重新鉴定的时间是说不服本鉴定的,15天以内重新鉴定,是说明你们对鉴定的结果不服,可是现在你们是鉴定的依据变更。
5.你们诉法院之前因和单位就鉴定重新商定,协商不成的,你们可以自行重新鉴定,伤在那里放着,不会一下就好了,但是那样你们的鉴定结果就将除去之前医院给你们诊断材料。该是什么级就是什么级。
3楼:广东万林律师事务所
你好,过来这个时间就没有权利再次申请重新鉴定了
4楼:匿名用户
依据我的经验,如果您父亲腿部恢复的可以,行走并无大碍的话,无论腓骨还是胫骨,都会鉴定为9级。
一般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大碍的,都是9级,即便是脚趾骨折,也是如此。
5楼:吕厚虎律师
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年龄、收入、伤残等级和有无被抚养人等因素进行细算。应该先申报工伤认定,然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最后协商不成提起劳动仲裁。
6楼:提问问题
有错当然可以改了,必须查清楚后再申请更改
如起诉对方要求重新做伤残鉴定,请问法院会判重新鉴定
1楼 匿名用户 在诉讼过程中,《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 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 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 经过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