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在诉讼过程中,《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如果有疑问,请追问,如果需要咨询律师,可以咨询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对方做了伤残鉴定,我方要求重新申请鉴定,法院为什么不支持
2楼:诚心为您咨询
一方做了伤残鉴定,另一方要求重新申请鉴定,必须提供原鉴定确实存在问题。否则的话,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3楼:了小蜗
一般鉴定也是按照规定或者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的,不是随便鉴定的。再者说,你要求重新鉴定有什么证据证明对方鉴定没有公信力吗?鉴定需要时间和金钱,所以不是你要求鉴定法院就答应的,案子还是要结的,不然也耽误时间。
法院指定的伤残鉴定中心做了伤残等级如果被告不服法院会让重新鉴定吗
4楼:风飞尘落
提不出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不支持重新鉴定。
鉴定是法定鉴定部门或指定鉴定部门中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依照法定程序做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由此而得出的鉴定结论是诉讼中一种重要的法定证据。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此证据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由于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真实性、科学性和针对性,较其它法定证据更具有可靠性,往往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处理结果。因此是否准许当事人重新鉴定要十分慎重。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重新鉴定不是一种自由裁量的权力,而是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法院以指定机构进行了伤残鉴定,对方要求重新鉴定怎么办
5楼:专业法医
通过庭审质证,看法官认为对方是否有足够的理由申请重新鉴定。
单方做伤残鉴定,另一方不服,在法院规定期限内没有重新做,是不是可以要求对方
6楼:尘封殇逝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为了更好进行判决,要求进行伤残鉴定,按法院指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就可以的。
1、如果是交通事故适用伤残鉴定标准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如果是工伤的伤残鉴定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3、如果是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7楼:
法律规定一审一般在6个月内结束。
请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对方要求重新鉴定,现法院不要当事人去,有法院直接把资料带去做这样合理吗?
8楼:匿名用户
各个当事方都可以对某一份鉴定提出异议并有一次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法院需受理,
协商或指定鉴定机构后,由法院委托进行重新鉴定,法院是委托方,所以鉴定机构对法院负责,回避与其他当事方的主动的、私下的接触。
所以,材料的递送、检验现场、收取报告都是由法院来安排。
9楼:爱中国爱大地
当然不合理 伤残的鉴定是要面见伤者 做鉴定的
10楼:刘枝桂律师
如果法医认为需要的话,会通知当事人去的。
伤残鉴定低了,我能重新要求鉴定吗?
11楼:小猪发财
伤残鉴定低了,我可以重新要求鉴定的,鉴定低了,不符合鉴定的标准,你可以要求劳动仲裁部门,对于你的鉴定给予重新的鉴定
12楼:炫疯奇
伤残鉴定低了,我能重新要求鉴定吗,这个应该在要用证据支持,不然应该是不能在更改已经鉴定完的结果的,所以伤残鉴定低了,应该是不可以重新要求鉴定的,不能
13楼:超超超人雪
伤残鉴定低了,我能重新要求鉴定吗?我觉得这个当然是可以的,如果给你鉴定有错误,我觉得你可以申请或者是直接重新鉴定一份。
14楼:荷塵
原则上是可以的
但能不能申请成功是个问题
而且鉴定费用需要自己掏腰包
申请重新鉴定能不能
达到预期也不能确定
15楼:热心网友
如果你的伤残鉴定低了,你是可以重新鉴定的,您只要到相关部门去申请,然后重新鉴定就可以啊,只要你的上单级别达到那个度,是可以鉴定出来,是可以重新鉴定
16楼:爱到骨髓喜欢你
伤残鉴定低了,你可以重新要求鉴定,但是你需要提供某些对于鉴定有力的证据,并且拿出证据重新鉴定。
17楼:越磨越光芒
一般的伤残鉴定机构都不会鉴定低了,
你如果觉得鉴定的不合理,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18楼:没_我如何
如果你觉得伤残鉴定明显低了不合理的话,那么你是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国家是有纠错机制的,你觉得不合理,那么你是可以要求从新鉴定的。
19楼:蔷薇朵朵
伤残鉴定低了,你是可以重新要求鉴定的,但是你必须去那些伤残的鉴定部门去重新的做一系列的手续。
20楼:海阔天空有条鱼
如果伤残鉴定你认为低了,你可以重新要求鉴定,在你有确实证据的条件下,如果他不给你鉴定,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诉告伤残鉴定中心,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定结果,给你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大致只有这一条方法法
21楼:无雨
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2楼:西萨达摩亚
如果认为伤残鉴定低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重新鉴定。
23楼:韦永祥儿
您好,伤残鉴定第一次,你认为有理由有证据不合理,可以申请最高一级的劳动仲裁鉴定中心,谢谢
24楼:匿名用户
伤残鉴定低了,是可以重新要求鉴定的,如果觉得不符合自己的伤残情况,找一个正规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25楼:
如果是工伤伤残鉴定,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上一级即省级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是交通或医疗事故,被打受伤等民事赔偿的伤残鉴定,也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但是根据情况不同,提出申请的时间限制以及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是否会同意重新鉴定都有所不同,要注意。aqui te amo。
26楼:果园
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鉴定,应当以出院后第一次伤残等级鉴定为准但如果相对方提出异议,则可以共同选择鉴定机构以共同选择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27楼:阡陌上花开
如果对于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法律赋予公民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这是完全合理的要求。重新鉴定最好是由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具体的时间根据各个机构而有所不同。
您可以去交警队(交通事故致残)或者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致残)去咨询一下。
28楼:匿名用户
上层鉴定低了能重新有些鉴定当然可以了,只要你要是觉得你的确是低了,那么你可完全可以重新鉴定,因为上传是有严格医学标准鉴定的,这样你就可以鉴定好了,具体是你是几级几级能完全由医院来确定和保险公司来确定,而不是你想要多少就是多少,所以说这个可以重新鉴定。
29楼:细水长流荫远堂
可以重新鉴定.有需要。
至于伤残等级不经过鉴定一般是很难确定的,具体金额也根据所在地不同和个人收入不同赔偿不同的。赔偿金由,伤残补助金、误工费、医疗费、医疗期间生活补助、交通费。误工费(临时工没有固定收入**)按当地社平均工资算,伤残津贴:
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级90%二级85%、**80%、四级75%伤残五级70%、六级6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1至10级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5至10级上年度月社平工资为基数: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5至10级上年度月社平工资为基数: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
你可以根据你所在地的社平工资自己算一下。
1.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30楼:匿名用户
当然可以
这个只要你符合一定的要求,你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
但是正常的来说,这样的机构一般的鉴定差不到**去?很有可能你申请重新鉴定了,结果还是一样,所以你要有这个准备
31楼:匿名用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