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小杰
你好,朋友,针对你的问题我就按你的问题(问号出现)顺序给你回答吧!
一和二,你所说的情况肯定不是刑事拘留和劳动改造,那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应该是公安机关对其决定的劳动教养!劳动教养的意思是:公安机关对有违法行为的或虽构成犯罪,但不够予以刑事处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将其收容教养场所,实行强制性教育,使其改掉恶习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所以,这不是刑事判决!
三,你的朋友只是大家就被**了,我想可能是他以前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原因,依据的法律是《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三项或者是《***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第一条第一项!而且劳动教养审批权在公安机关,前面说过,因为不是刑事判决,所以是不需要经过法院审理的!
四,国庆期间由于是严打,所以这种情况也属于法律规定中的“情节较重”,掌握的幅度由执法者权衡,由于每个人的观点不同,可能同一种违法行为由不同的执法者来处理会有一些少许的不同,比如罚款数额的多少,拘留时间的长短,这是正常的!如果你认为公安机关对你朋友的处理不合法或者不合理,可以向地市级公安机关申请聆询,但是由于只**一年,可能不能聆询!而且就是能,估计你时间也过了!
也或者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楼:中原神鹰之神眼
你说的情况估计是你不了解。
警察是不会胡来的。
估计是按寻衅滋事抓起来的。
如果你认为确实有错,可以找督察或者检察院。
3楼:鑫鑫之火
我看了残梦猪猪给你的回答后真是好笑,他完全是个法盲。
劳动教养是由公安机关对严重违法人员作出的最严厉的处罚裁定,不属于刑事责任的范畴,不由检察院起诉,也不要法院判决。
至于这个处罚是否过重,则要看其情节或以前的表现而定,如果以前没有被公安机关处罚过,这次打架是首次,可以处罚过重,缺乏法律依据为由申请上级公安机关复议。要求重新作出处罚裁定。
4楼:匿名用户
很明白吧,一看就是想要拿个了
结合以上回答
5楼:残梦猪猪
警察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首先,警察作为公安机关,他没有作出刑事判决的权利;其次,即使是拘役,管制……也不可能对嫌疑人进行惩罚,而且超出了拘役,管制的期限——上述的劳动改造已经属于刑事责任的范畴;还有,即使是国庆期间对刑罚有从重处理的可能,但是也超出了这超出了他们的权利范围。
但是由于你的朋友在国庆期间打架斗殴,有可能受到刑事拘留或者管制。
人民警察如何做到公正执法
6楼:淡了流年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
1、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执法的保障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2、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监察、纪检、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3、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执法的重中之重,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7楼:玉海青芳
“公正执法”是政法工作
的生命线,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立法上的公正,必须靠执法上的公正来实现。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
特别是在开放、透明、信息化的条件下,我们的执法活动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和新闻**关注的焦点,执法不公很容易引起民怨。所以,如何公正执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必须引起重视,同时也必须深入推进的重要课题。
第一,提高素质是公正执法的根本
古人言“修身治国平天下”,把人的素质列为首位。素质的提高取决于学习,如果不认真学习,就没有正确而清醒的理论认识,没有正确的理性思维,没有执法的理念和相应的水平,就缺乏政治识别能力,容易犯错误。检察官通过学习应自觉养成四种品德:
一是爱岗敬业的品德。检察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要通过学习,自觉培养并形成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良好品格,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图名利、不图享乐,不怕困难、不怕牺牲,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人民的期望。二是无私奉献的品德。
检察官处理办案中的一切问题,都要出以“公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决不把个人私心掺进执法活动中,更不能徇私枉法、徇情枉法。要做到克已奉公,为人民的利益,勇于牺牲个人利益,决不利用手中的权力、利用办案之机去谋取私利。三是忠于法律的职业品德。
法律是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忠于党、忠于人民与忠于法律是一致的。在执法中要做到不惟权、不惟情、不惟钱,只惟法,自觉抵制情的干扰,钱的**,权的压力。四是纪律约束的品德。
要坚决执行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每项纪律能够耳熟能详,心中有纪律、言必讲纪律、行必守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要勇于纠正,并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通过学习养成良好的品德,进而提高修养,提高素质。
第二、文明办案是公正执法的前提
文明办案是实现公正执法的前提,也是检察官坚持实事求是这一良好道德修养的体现。刑讯逼供等导致错案的不文明执法行为,往往暴露出执法者本人卑劣低下的灵魂,文明办案就是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管是当事人、嫌疑人还是罪犯。在司法活动中坚持文明办案,就必须把实事求是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全部过程中,追求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在侦查案件中,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做到求真、求实,深入细致地调查取证,防止取伪证,杜绝造假证;在审查案件中,要做到认真、细致、严密,判断准确,防止主观臆断、先入为主;在处理案件中,要慎之又慎,做到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得当,坚持实事求是,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在办案中坚持文明办案的思想,不仅体现在实体上,而且要体现在程序上,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禁止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寻求客观的真实和实体的公正。
在办案中坚持文明的思想还体现着形象公正。检察院公正形象的树立,是通过每一个检察官在执法中表现出的素质、修养、文明程度及其仪表举止等形象来体现的。
第三,依法办案是公正执法的底线
依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的主要手段。是公正执法最基本的要求,最具体的体现。依法办案;既包括依照实体法,也包括依照程序法。
依照实体法,就是要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三项刑法基本原则指导检察执法实践,要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依照程序法,就是要按照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使法律监督职权,保证追究犯罪、纠正违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诉讼活动中的每一项都是合法的、公正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从而实现公正执法的目标。
当前,依法办案,就是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贿赂、渎职等职务的犯罪工作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犯罪活动,坚决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有组织犯罪、暴力性犯罪和多发性犯罪,这是我们执法者应当做到的底线。
第四、强化法律监督是公正执法的保障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加强监督,是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的主要体现,也是保证司法公正,全面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作为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律监督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国家法律的严格遵守和执行,保障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推进公正执法的重要法律措施。
当前,要重点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立案监督工作中,要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问题;在侦查监督工作中,重点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问题;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要重点纠正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问题;在刑罚执行和监督管理改造场所执行监督工作中,要重点纠正不依法交付执行,超期羁押、以及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问题;在民事审判和纠正诉讼活动监督工作中,要重点做好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的抗诉工作,同时对正确的判决、裁定认真做好息诉工作。要解决执行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突出问题,不断总结监督工作的经验,完善监督手段,规范监督程序,把党内监督、国家法律监督、群众民主监督、新闻**监督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期达到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
第五,提高执法公信力是公正执法的关键
要提高执法公信力一要通过各种培训和锻炼,使大家熟练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引导能力,切实解决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判不明和案结事不了的问题。二要抓住人民群众意见大的执法问题,在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上取得新进步。要像企业抓产品质量管理那样抓好执法管理,通过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
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几类案件,要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细化执法、处突工作规范,确保执法者训练掌握遇到什么情况应该说什么、做什么和怎么说怎么做,做到既严格公正执法,以理性文明规范执法。三要以公开、信息化为手段,在加强执法监督上取得新进步。
要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大力推进“阳光执法”。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对****件,要坚持公开透明,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掌握主动权。
第六、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是公正执法的基础
在现实生活中,产生司法不公的原因既有宏观的因素,也有微观的因素,既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如说情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等社会不良风气对检察作风的影响和腐蚀,影响着甚至左右着执法者实施正义,因此要保证司法公正需要有合理的制度环境和文明的社会法制环境。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意识,将使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更多地受到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人知法、依法、**、守法并自觉用法的社会风尚,这是公正执法所需要的,也是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
总之,只要我们执法者能够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四人在心中”,即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同时在各级党委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如何公正执法将不再成为我们的话题,而是一种正常的行业作风。
人民警察法律法规怎么写,跟警察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
1楼 扯蛋的磊磊 《人民警察法》 《公务员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这是比较基本的。各种条例条令还有很多呢,例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民用 物品管理条例》等等。 如果你说经常用到的,那就是《治安管理处...
警察执法过程中,把被执法人的物品损坏了,怎么赔
1楼 奇2生 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损害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你可以向警察所属单位即公安机关申请赔偿。 公安机关在正常执法过程中无意损坏犯罪行为人的物品 需要赔偿吗 5 2楼 edison大哥 也要赔偿。 《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
民警在执法中受伤费用由谁承担,警察在执法时对被执法者造成伤害,该不该承担医疗费用
1楼 匿名用户 首先要看是谁导致受伤的,如果是第三方,那由第三方赔偿,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受伤的,那就走工伤。 2楼 匿名用户 执法过程中受伤应当属于工伤,公务员的工伤似乎是由该单位负责。 警察在执法时对被执法者造成伤害,该不该承担医疗费用 3楼 匿名用户 这个问题还是得视具体情形而 定,如果警察在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