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借款人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法律意义

2021-03-04 10:23:24 字数 807 阅读 6487

1楼:高昂雄鸡

就是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时候,可以要求担保人换钱,这叫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没有抵押担保更保险,当然保证人有经济实力的除外。保证人承担了责任后,可以依据承担责任的事实,向借款人追偿。

另外,借款人显然是公司,股东是个人,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关系。公司债务由公司股东保证担保,公司不还款,股东也不还款的情况下,起诉公司和股东,然后任意执行公司或股东个人财产。

2楼:匿名用户

担保是一种法律制度,是为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而设立的。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连带责任是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方式,另一种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就是当借款人不能依约还款的时候,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注意——这里是指”不能“依约还款,才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而连带责任是指当借款人没有依约还款的时候,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借款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借款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简而言之,两种保证方式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不能“和”没有“,显然,连带责任保证对于出借款人来说更为有利。另外,你的问题是不是”企业借款,由企业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是,则当该借款人没有依约按期还本付息时,你可以要求该企业或该提供担保的股东还本付息,——请注意:

这是”没有“,不用等到”不能“还款,这在实践中极为重要!再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只要不涉及法律规定的无效的情形,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借贷合法,受法律保护。

3楼:匿名用户

请问借款人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法律意义 答:还不上款时股东提供连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