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死亡村里开证明需要到派出所盖章吗

2021-02-25 13:16:51 字数 5342 阅读 4203

1楼:匿名用户

自然需要证明的村委会派出所等都要有证明及有关手续的。

国家公务人员办理业务时,不懂法律,耽误了办事时间,由谁来承担责任?

2楼:匿名用户

耽误办事时间是什么责任?请直接找出法律依据。

3楼:刑警蒲公英

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一般是由具体办理业务的人承担责任,直接领导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是不是应该造成一定的后果,才会追究责任?

4楼:匿名用户

你要是能证明是公务员的问题,他是有一定责任的!1不好取证2一般不是全责

5楼:法律

有公务人员所在行政机关负责。不应有公务人员本人负责。

故意伤害国家公务人员的法律问题.懂的请进

6楼:匿名用户

故意伤害国家公务人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伤害罪处理,还有一种是防害公务罪

咱们一条一条来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第二种防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符合以下四种情形的,应以妨害公务罪定罪: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4、故意阻碍****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构成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量刑时要综合考虑妨害的行为是否恶劣、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认罪态度等来最终确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你这应该属于故意伤害的情况,要看对方伤情鉴定结论,如果是轻伤可以调解,调解后公安机关可以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重任,无法调解,但可以投案自首,这样可以从轻处罚。如果能主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量刑会轻一些。

7楼:花雨烟云

我觉得一定是要判刑了,八至十年确实是差不多,因为情节已经很恶劣了,而且给对方造成的伤害也一定构得上轻伤以上了。伤者的单位是无权私了的,因为伤的是个人,而单位无权对人身的伤害做出不追究的决定。另外,就算是赔偿的钱特别多,对方满意了,给法院写了谅解书,但是也只能是减轻判刑年头的一个证据而已,并不能取消这个罪名,就算是能判到缓刑,这个罪名也是要背负着的,并且是一生的黑点儿,再也抹不去。

如果不赶快回来自首,要是被抓到的肯定判刑要重。不管是伤的是公务员还是普通人,伤人都是一种违法的事情,建议赶快劝他回来自首。还有,这脾气也太坏了,难怪要闹到离婚啊,以后要劝劝他改改脾气了,不然肯定总是要吃暴亏的

8楼:饭饭之谷汪

应该不能私了了,只有在轻伤的情况下才有私了可能性,您侄子在办公场所伤害公务员,情节恶劣,应该要被判刑了。有可能被判8到10年那么久的。现在应该先找到您的侄子自首,尽力让对方谅解,主动承担医药费等赔偿,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如果再继续逃跑,只会加重犯罪量刑的情节的

9楼:晏辉律师

刑事责任的追究不能私了,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即坐牢民事赔偿责任可以私了,具体赔偿数额要看实际**情况如果赔偿后,得到受害人谅解,或者有自首等法定从轻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不是伤者单位要追究你侄儿的行使或民事责任,而是国家要追究民事责任是伤者要追究

建议当地请律师

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务人员在企业任职的限制性规定?

10楼:好心情

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被内组织安排到企容业挂职的不在此限);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以上是公务员法作出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也做了类似规定。

《公务员法》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六十六条 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第一百零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1楼:匿名用户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bai

员,是指依法履行du

公职、纳入国家行zhi政编制、由国dao家财政负担工资内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五容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

第六十六条 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第一百零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所以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12楼:匿名用户

公务员法规定: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前单位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办理公务卡 单位和银行有什么法律责任 有什么违规行为 250

13楼:爱吃甜食的猫

我觉得你告不了他们,因为你在工作期间给他们签的有用人合同,你属于他们的员工,员工有公务,他们给你办公务卡也是合理范围内,我觉得你注销再办就行,何必把事闹大,还不一定能成功。

如何认定"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14楼:商标注册

根据全国人bai民代表大du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中zhi华人民dao共和国刑法>第版93条第2款的解释》 规定的精神权,“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三个特征:

( 1)在特定条件下行使国家管理职能。如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并向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农民人大代表;法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协助人民**或者它的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的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等等。

(2)行使国家管理职能要有法律依据,即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如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

(3)既不属于国有单位工作人员,也不是受国有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只是在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国家管理职权过程中实施与其职责有关的犯罪行为时,才适用《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

15楼:津津有味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中,规定了回

村民委员会答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

法院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造成当事人20万元的财产损失该怎么办?法律如何规定?

16楼:常熟法律

看因果关系的,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不过在申请国家赔偿前,还是要通过诉讼认定承担的责任大小。

17楼:瑞瑞珠

你可以先看一下国家赔偿法

人民法院执行公务必须两人以上出自哪个法律规

18楼:匿名用户

《行政处罚法》第三bai十七条 行政机du关在调查或zhi者进行检查dao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回当向当事答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人民法院外出办案制度》第三条 法官外出办案,必须两人以上同行,同行法官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务人员有几种身份?

19楼:孙福宽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务人员有三种身份。

20楼:梦幻情缘今宏

就只有党政企三种

党一般称书记

政一般称主任、长

国企一班称董或总

21楼:曾今梦遗

你也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吧。我也在考。尼玛!怎么没有答案!

村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派出所为啥不承认

1楼 如果是在医院死亡的,应当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如果是在家里死亡的,经医务人员判定死亡后可以由当地居 村 委会开具死亡证明。派出所不开死亡证明。 2楼 臧文生 法律有规定!必须得经医院开具 3楼 七台河李阳平 村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不需要派出所承认,如果是死亡人员注销户口,户政机关应当认可村委会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