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有何异同

2021-02-03 20:48:59 字数 2015 阅读 5364

1楼:匿名用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专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属,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根据上述规定以看出,法院在立案前,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适用不予受理的裁定。

而裁定驳回起诉则是指人民院对立案受理后的案件,经过审理,发现不符合法院受理条件的。民事诉讼法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有些实际并不符合法院受理条件的案件,在审查立案时没有发现或不易发现,经过审理阶段才查明;也有的是立案时符合受理条件,但受理后情况又有了变化,如出现了新的证据,等等。

综上可见,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都是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起诉。当事人对这两种裁定不服的,都可以上诉。所不同的是,二者适用于不同的诉讼阶段,不予受理的裁定适用于立案受理前,驳回起诉的裁定用于受理后的审理阶段。

另外,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理该案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

民事诉讼法:裁定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有什么不同啊?

2楼:百年孤独空心菜

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

不予受理是指在法院受理阶段发现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是在案件受理后,进入审判阶段,但是经过审理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采用驳回起诉。

这是在不同阶段采取的裁定。

3楼:南霸天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它发生在人民法院立案审理阶段。

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起诉的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裁定不予接受的诉讼行为。它发生在人民法院审查起诉阶段。

驳回起诉所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驳回起诉适用裁定的方式,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在这些方面,驳回起诉与不予受理相同。

其不同的特征主要是,不予受理适用于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之前;而驳回起诉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对案件立案受理之后。

4楼:匿名用户

不予受理是在立案阶段,驳回起诉是在审理阶段。时间不同。

5楼:中顾法律网解答

裁定”和”判决“的区别不在于是在哪个阶段做出的 )而在于决定的内容是什么一般程序性的问题使用”裁定“ 实体方面的问题用”判决“! i而不论是否立案。

裁定不予受理与裁定驳回起诉的异同

6楼:匿名用户

裁定不予受理与裁定驳回起诉这两个裁定,一个是受理前的裁定,一个是受理后的裁定。具体而言:

一、如果起诉人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10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就应裁定不予受理;

二、如果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10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的而受理的,应裁定驳回起诉。

裁定的适用范围中:不予受理原告起诉的 和 驳回起诉有什么区别

7楼:律商财智

不予受理是指

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例如: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明确的被告、没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等等,直接由法院立案庭裁定不予受理或口头决定、告知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是指案件受理后经审查无诉因、被告主体不适格等等,是由审判法官作出的裁定,即在程序上对一个诉进行否定性评价。

至于不支持原告请求的,应当适用驳回诉讼请求,诸如证据不足、超过诉讼时效等等,是对案件进行实体审查后所作的实体处理。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是不一样的。

8楼:史·文过饰非

不予受理是起诉没有成功,驳回起诉是已经审理后的结果

9楼:匿名用户

不予受理是原告起诉不符合条件,驳回起诉是不支持原告请求

明白没?

不予受理的专利申请有哪些,发明专利予以驳回的情形

1楼 这个是很多的,拿着专利法实施细则看吧。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 一 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二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 第二十条第一款 第二十二条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