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时不得判处死刑而已,有期徒刑是可以判处的。判缓刑是有条件的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
2楼:匿名用户
其实哺抄乳期真正涉及的是监外执袭行的问题,如果法院真的以各种理由来推迟审理时间可能会不允许监外执行,不过你的具体情况不清楚,也不好说。如果你说的小事是属实而且一直到庭审都是取保候审的话,还是有缓刑的可能。哺乳期有一年的时间,你看一下是否在这个时间以内。
关于坐牢的法律问题
3楼:图什
第一这种行为如果不是你的朋友主使的话,你的朋友只能算作从犯,按刑法,从犯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当然也要看是否初犯以及认罪态度)
第二,如果没有公安机关介入的话,是不会进入刑事程序的,也就是说不会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就更没有坐牢的可能。
第三,公司罪追究这种事情的时候会追究主犯,也就是你所指的领导,如果你的朋友是受胁迫的,则有可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第四,坐牢还又见外执行的可能,必备的药品是可以带进去的。
4楼:匿名用户
不是还有领导吗?要是可以带的,10年以下,1年以上
5楼:匿名用户
没有刑事责任的问题吧.以什么罪名起诉的呢?
法律问题判刑方面 20
6楼:匿名用户
按照中国法律。法律原则之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的含义:遵守法律、适用法律条款、因违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无论杀的是哪个,都是违反刑法的杀人罪,统一适用刑法关于杀人罪的条款、承担刑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是根据我国法律的原则与精神分析而得出结论。
7楼:思念无罪
无论杀的是哪个,都是违反刑法的杀人罪,统一适用刑法关于杀人罪的条款、承担刑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8楼:正殿昌隆
这个不知道,偷价值1万元的物品判刑6个月
关于判刑问题
9楼:谦谦公子
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问题
10楼: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
您好!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76条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对于a企业的债务,丁方作为无过错的有限合伙人仅就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其无需再承担其余60万元的债务;丙方向第三方明确表示自己为普通合伙人,应对此次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即甲乙丙三方应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丙方未能得到授权即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与他人交易,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在承担了无限连带责任后可依法向丙方追偿。
想问下关于法律方面判刑的问题 200
11楼:开开心心
刑法规定: 1、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结果发生的是过失犯罪。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3、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除3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规定供参考。
12楼:匿名用户
服刑是从判决后生效的,服刑期间有减刑可以提前释放
13楼:偶尔会玩玩
从量刑开始算起的,可以获得减刑,减刑以后、刑期缩短,这样便可以提前释放了。
14楼:老兄弟
是从他被判刑时开始计时的
法律问题关于坐牢,关于坐牢的法律问题
1楼 奇点汇 不要轻易泄露个人, 的可能性比较大。 首先,即使人家有事找你,也必须问身份证号码这样的秘密信息。 其次,公安局或者监狱,因为公务随时都能查到你身份证,不需 联系。就是调查,也应上门。 建议你尽快去监狱看看你父亲,见面前不要给钱给他人。 关于坐牢的法律问题 2楼 图什 第一这种行为如果不...
关于法律的问题,一个关于法律的问题。
1楼 匿名用户 1 美国小孩不要负刑事责任 因为根据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4周岁以下不需要负任何刑事责任。 2 警察如果没有组织则违法。因为根据《人民警察法》第19条作出了以下规定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如果人民警察不履行相应的职责,就是失职 渎职...
关于拆迁的法律问题,关于拆迁的法律问题 50
1楼 迷途的狼楠少 拆迁过程中大多数是以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的。也就是百姓所说的房主。如果你所说的这个人的户口是属于拆迁区域内的。 但是在拆迁区域内没有房屋。按照条例是不进行补偿的。但是有个别地区的拆迁实施细则的安置补偿是按当地居民进行补偿的。 也就是说按户补偿。但是这样的地区不多。拆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