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人权的关系,人权与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什么关系

2021-01-14 08:01:33 字数 4794 阅读 2211

1楼:草原上之狼

无论是人权(人之权利)还是基本权利,从字面上看,二者都是一种“权利”,因此“权利”构成二者的共同点。 在人们所熟知的国际知名的法律文件中,人权和基本权利大多时候都是作为同义词加以使用。,但是,在理论上,关于人权和基本权利的关系,曾经一直是一个具有很大争议的问题。

典型混用的代表是著名公法学家卡尔· 施米特(carl schmitt),他在自己《宪法学说》一书中,将基本权利定义为前国家或者说先于国家的权利。二战后德国基本法(即德国宪法)其实对二者的区分给出了较为明确的解释:基本法第一条第二款使用的是“人权”字眼,紧跟这一字眼,基本法给出的进一步解释是,“人权是世界上每个人群共同体、和平和正义的基石”。

而在同一条第三款使用的则是“基本权利”的字眼,并如此加以规定:“下列基本权利作为直接有效的权利约束立法、执法和司法。”显然,就宪法字面解释来说,二者的不同不单纯在于语词选择上的差别,而且宪法文本本身还给出了不同的界定。

当前德国公法学界的主流观点都承认,人权肯定是指先于或外于国家的权利,而基本权利则是指宪法法上规定的权利,它与国家权力相伴生。如果说,人权不受国家权力的制约,却还能引导国家权力的话,那么基本权利和国家权力则是一种相伴生的构成性关系。相比起人权,基本权利具有自己独有的意涵。

著名的政治和法律工具书《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基本权利被定义为“个人拥有的较为重要的权利;人们认为,这些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不容侵犯或剥夺。…… 随着洛克个人主义学说的兴起,基本权利问题日益突出,引人关注。此后,基本权利被称为天赋人权,因而又常被称为人权”。

中国2004年3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如此一来,在我国宪法文本中,就出现了两个不同的语词,“人权”和“公民基本权利”,表面看来,二者指向的似乎是同样的对象,即宪法中所规定的权利。

但是,人权和基本权利的含义实际上又是不同的。因此,将人权引入宪法,无论是出于如何良好的修宪动机,都已引发了人权和基本权利在宪法文本上的紧张关系,就此来说,学理上分析和澄清二者的关系,是当前宪法解释学中必然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综合这些理论并结合西方现代发展实践,可以大致归纳出从人权到基本权利的四个限缩:一是从普适道德权限缩为民族国家内部的权利;二是从具有普遍道德效力的权利限缩为法律秩序内的制度化权利;三是从内涵各种现实可能性的权利转变成具有科学知识品质的权利;四是从抽象的普适价值限缩为具有特定文化背景的价值相关的实证权利。由此形成基本权利,它不仅仅是规定于法律文本之上的条文,而且还是合乎人权标准的实证权利,此外,还是通过科学共同体来加以专业指引的、在特定文化背景下具有特定社会效力的权利。

就此而言,基本权利可被定义为:它是人权在一国的理性科学化、习俗化和制度化。

人权转变为一国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作为一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基本权利又和人权有着一种基本的关联。然而,只是将基本权利视为转化为某国法律体系中的人权还仅仅是一种比较初步的表达。

对于它们之间关系更为确切的描述是,一方面人权尽管内容上的不确定性,却构成了基本权利的目标和实质内容的源泉;另一方面,基本权利并不单纯是实证宪法中的权利,而且还暗示着一个愿望,也就是说,它们是这样的权利,即有愿望或动机,以人权为自身的圭臬,单个或全部基本权利必然提出一个主张,要求人权在宪法中加以实现。由此可以归纳出基本权利的三个基本要素:形式的、实质的和动机的要素。

人权与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什么关系

2楼:匿名用户

无论是人权(人之权利)还是基本权利,从字面上看,二者都是一种“权利”,因此“权利”构成二者的共同点。研究“权利”的概念及其内在结构,对于认识二者的关系具有基础性意义。

(一)权利的概念结构

权利表达的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阿列克西认为,这一关系可用如下结构表示:rabg[6], 该结构的具体含义为:主体(a)相对于义务人(b)针对对象(g)有一个权利。

比如言论自由权就可以解释为,主体(a)相对于义务人(b)享有(g), 即言论自由的权利。其中,主体和义务人既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对象则是义务人的行为,它既可能是消极的不作为,也可能是积极或主动的作为。[7] 结构描述的优点在于简洁直观,因此借助这一共同的概念结构,就可以初步观察到人权与基本权利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二) 主体范围的区别

正如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这一标题所表明的,人权和公民权的主体,分别是一般意义上的人和公民。一般意义上的人是一个自然概念,而公民则是一个以具体国家为背景的法律范畴。如果说人权具有普适性,从而所有在属性上可被定义为人的人都享有人权,那么基本权利或者说公民权的主体则有着特定地域范围的限制。

(三)义务人上的开放性和封闭性之别

乍看起来,人权似乎涉及到的仅仅是两层结构,即“rag”, 如“每个人生而享有生命权”其中,义务人是缺省的。但实际上,这个两层结构只是一个缩写的表达,[8] 因为在这个结构中没有谈及义务人并不代表人权无关义务人,确切说,这一结构表明的是人权的抽象特征,即人权具有自己的义务人,尽管并没有具体的指向。在这个意义上,义务人其实是开放的,即不仅包括除主体之外的其他自然人,还可能包括社会组织以及公共机构,除了一国法律上的机构之外,还可能包括其他国际性组织。

相反,基本权利的义务人表面看来,也是多重的,除了自然人,法人也可成为义务人,但是,基本权利的义务人有一个最终的(广义上的)机构,就是国家。一方面,基本权利主体在向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国家机关提出权利诉求,另一方面,也仅仅限于向国家这一最终救济审级,超出这一审级,基本权利的保护原则上到达终点。而在国际层面上对权利的保护,涉及到的也就不再是基本权利,而是人权。

(四) 对象的相通处

一般来说,人权和基本权利的对象是一致的,即不仅包括防御权所要求的不作为,而且还包括积极的作为,即对权利主体的保护、帮助,满足人们最基本的利益和需求。

通过上述根据权利结构的初步分析,可基本确定的是,人权和基本权利的分歧主要在于主体和义务人,也就是说,个体或组织机构的属性问题。因此,无论是人权的特征还是从人权过渡到基本权利,主体的性质都是必须考察的中心点。

3楼:匿名用户

一、公民权仅限于有本国国籍的公民;而人权的人指的是自然人,除本国公民外,还包括在本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二,公民权的主体是单个人,而人权的主体既包括单个人,也包括集体、群体如民族、国家、妇女、儿童等。

三、在一个国家里,只有本国公民才享有公民权,在该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没有公民权。例如各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地位平等权、平等担任公职权、全民公决权、自由回国权、担任**和国会议员的资格等,非本国公民不能享有。而各种人权则适用于一国领域内的所有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四、公民权,一般各国都在宪法中明确规定;而人权,有的国家在宪法中有规定,有的国家并未在宪法中规定(目前将人权写入宪法的国家近40个)

五、公民权的实现靠国内法保障,有执法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监督。人权的实现除了国内法和国内机关的保障外,还有国际法和国际人权组织的监督。

人权,权利与公民基本权利三者关系?

4楼:无奈的边缘的家

人权与公民权两个概念涵义相近,多数场合下可以互相替代。笔者通过查阅大量资料,进行统计、对照、比较,发现人权与公民权的内容大体一致、基本相同。例如,1791年《法国宪法》中的13项公民权利,除平等纳税、**权和弃儿残废人获得公共救助权3项权利外,其余10项权利在《世界人权宣言》中均有反映。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共设38项公民权,其中26项与《世界人权宣言》的内容相同。1936年《苏联宪法》中的12项公民权利,在《世界人权宣言》中全部都有体现。又如,《世界人权宣言》中罗列的权利共52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罗列的权利共78项,内容完全相同的有34项,还有一些内容是相近的,其余为随着形势发展新增内容或是对原有内容的细化。

“人权”、“公民权”都是外来词,在外文中都是以不同的词汇表示的:英语human right, civil rights; 法语droits de l’homme, droits civiques; 西班牙语derechos humanos, derechos civiles; 德语menschenrecht, bügerrecht。《辞海》给这两个词分别定义为:

人权是“人们应当平等地享有的权利”。公民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其中,由宪法规定的称为公民基本权利。

”显而易见,不论中文、外文,人权与公民权又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人权与公民权的差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完全相同。

狭义的公民权仅限于有本国国籍的公民;而人权的人指的是自然人,除本国公民外,还包括在本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此其一。其二,公民权的主体是单个人,而人权的主体既包括单个人,也包括集体、群体如民族、国家、妇女、儿童等。

2、适用范围不同。在一个特定国家里,只有本国公民才享有公民权,在该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没有公民权。例如各国宪法中规定,选举权、被选举权、直接或派代表参与国家管理权、政治地位平等权、平等担任公职权、全民公决权、自由回国权、担任**和国会议员的资格等均属于本国公民专有权利,非本国公民不能享有。

而各种人权则适用于一国领域内的所有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3、属性不同。公民权仅有法律属性;而人权除了法律属性外,还有道德属性和政治属性。

从每个人应当享有的权利的角度看,人权属于道德范畴即应有权利。从20世纪50年代起,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将人权作为国际政治斗争的工具,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给人权涂上了浓重的政治色彩,因而人权具有了政治属性。 4、表达方式的差异。

公民权,一般各国都在宪法中明确规定;而人权,有的国家在宪法中有规定,有的国家并未在宪法中规定(目前将人权写入宪法的国家近40个)。当然,宪法中未规定人权的国家不等于没有人权,因为国际法也是人权法的重要渊源,凡是加入人权公约的国家都必须尊重和保障相关人权。 5、实施和监督机制的差异。

公民权的实现靠国内法保障,有执法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监督。人权的实现除了国内法和国内机关的保障外,还有国际法和国际人权组织的监督。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保障机制就包括报告制度、国家间指控制度和个人申诉制度。

公民权利与公民基本权利的区别,公民权利和公民基本权利有何区别

1楼 匿名用户 公民权利 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力和利益 与义务相对 着重强调其具有法律上的资格 公民基本权利是公民权利的重要方面,现代民主国家公民权利分为四类 法律权利,指基本人权,大多是自由权,和法律程序性权利。 政治权利,指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 社会权利,指公民维持其社会存在的基本权利。 ...

下列属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是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

1楼 百度用户 b本题考查学生对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的识记。 受教育的义务属于公民的义务 都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 故选b。 下列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是 平等权 维护国家统一 文化教育权 交纳个人所得税 2楼 手机用户 试题分析 根据教材知识,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宗教信...

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吗

1楼 李雷爱上韩梅梅 依法服兵役只是义务,怎么肯能是权力,宪法规定的既是权利有时义务的只有教育和劳动 2楼 蝶小仙 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不是权力。这是公务员行测中的知识点 3楼 籍军声静丹 计划育赡养抚养都既权利义务 4楼 亓囡亥德寿 既是义务 又是潜力。因为依法副兵役是 公民的光荣任务 。某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