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约翰福音第二章1至12节哪些是知识问题

2021-01-12 09:44:56 字数 5212 阅读 1864

1楼:愿若雨

约翰福音第二章1至12节,说的是『水变酒』,【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约2:11 上)】。

满有恩典和真理:

一、第三日(1节)──『三』表明神丰满的见证

二、耶稣被请去赴席(2节)──主乐于施恩,与人同享喜乐

三、酒用尽了(3节)──表明人的贫穷与虚空

四、我的时候还没有到(4节)──人必须尊主为大,让他来支配

五、他告诉你们甚么,你们就作甚么(5节)──信而顺从,乃是我们蒙恩的诀要

六、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6节)──人原是承装神恩典的器皿,但这器皿是空洞、贫乏的

七、把缸倒满了水...直到缸口(7节)──显明人里面所充满的,不是生命,而是死亡(水)

八、现在可以舀出来(8节)──主的拯救一来,人里面就有丰满的余裕

九、那水变成酒(9节)──主进到我们的人生里面,就使死亡变为生命,平淡变为喜乐

十、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10节)──惟有尝过救恩滋味的人,才能领略其中的美妙

十一、显出他的荣耀来(11节)──彰显出他丰满的恩典和真理来

十二、他的门徒就信他了(11节)──信徒都是他恩典和真理的见证人

约翰福音第二章逐节查经讲章

2楼:野佬

你要的是不是这个?

约翰福音第二章: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说:

「母亲(原文是妇人),我与你有甚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他母亲对用人说:「他告诉你们甚么,你们就做甚么。」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

那里,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耶稣对用人说:「把缸倒满了水。」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缸口。耶稣又说:「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管筵

席的尝了那水变的酒,并不知道是那里来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来,对他说:「人都是先摆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摆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

到如今!」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2:1-2:11

注释:(四)迦拿的婚宴。 2:1-11

1.地点:加利利的迦拿。 2:1

●「迦拿」:在加利利海的西面,约在拿撒勒以北十四公里(九哩)。

2.场景:娶亲的筵席。 2:1

●「娶亲的筵席」:当时的婚礼庆典十分隆重,而时间大约一个星期。

而主人如果不好好招待客人,将是严重的过错。

3.参与的人:耶稣的母亲、耶稣和门徒都去赴宴。 2:2

4.遇到的危机:酒用尽了。 2:3

●「酒」:当时因为水不干净,所以酒是当时人的普通饮料。而酒搀水

成淡酒是当日社会上的习惯。

●「酒用尽了」:这是严重的问题,因为一方面主人有责任提供当时庆

典所需的一切东西,而当时人的饮料只有水跟酒。另

一方面当时也不像今日容易可以方便买到酒。

5.耶稣母亲的反应:告诉耶稣没有酒了,并要仆人照耶稣的话去做。2:4-5

◎耶稣的母亲遇到这种情况,没有找主人处理,反而找耶稣求助,表示

耶稣的母亲对耶稣的身份与能力有不平凡的了解。而当耶稣一开始拒

绝时,耶稣的母亲并没有表达出失望的言语,反而对耶稣表达出绝对

的信任,更表示耶稣的母亲知道耶稣的身份与能力不凡。

6.耶稣回应母亲的要求:表明他的时候还没有到。 2:4

●「母亲」:原文做「妇人」,这词在当时并没有不敬的意味。

●「我与你有什么相干」:为当时犹太人的惯用语,确实的意义要看上

下文而定。意思大约是「我与你所等待的都

不相同」或者是「让我自己作决定」。

●「我的时候还没有到」:在约翰福音中「我的时候」特指耶稣受死复

活的时候。这里有可能是指这个意思,那耶

稣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表明他不能因为母亲的

情面在这时候随便公开的表明身份。

或者可以解释成「耶稣施行神迹的时候」,

后来当人表达顺服时,耶稣的时候就到了。

7.耶稣命令用人把洁净的石缸倒满水,并把水舀去给管筵席的,用人听命

而行。 2:6-8

●「洁净的规矩」:指宗教礼仪上的条文。

●「六口石缸」:此家有六口石缸,表示平常交游广阔,所以参加婚宴

的客人应该蛮多的。一口石缸大概可以盛20到30加仑

的水,六口共一百二十到一百八十加仑。

8.管筵席的人尝了酒,质问新郎怎么把好酒留到最后。 2:9-10

◎耶稣积极的参与人的欢乐,并变出好酒来满足婚礼的喜乐。显然耶稣

认同人的欢乐,因此我们也不需要压抑欢乐的需要,大可以享受上帝

给我们的美好事物。

9.这是耶稣行的头一件神迹,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相信他了。

2:11

●「神迹」:「sign」,「记号」的意思。

**:这事以后,耶稣与他的母亲、弟兄、和门徒都下迦百农去,在那里住了不多几日。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

的,并有兑换银钱的人坐在那里,耶稣就拿绳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赶出殿去,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又对卖鸽子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

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他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著说:「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因此犹太人问他说:「你既做这些事,还显甚么神迹给我们

看呢?」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

体为殿。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当耶稣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时候,有许多人看见他所行的神迹,就信了他

的名。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他知道万人,也用不著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2:12-2:25

注释:贰、公开传道( 2:12-12:50 )

一、耶稣传道( 2:12-4:42 )

(一)洁净圣殿( 2:12-25 )

1.逾越节前耶稣由迦百农上耶路撒冷去。2:12-13

◎「逾越节」:可以参考 出 12 。这个节日是所有犹太男人都

必须到耶路撒冷庆祝的节日之一。

2.看见圣殿里有卖牛、羊、鸽子和兑换银钱的人。 2:14

●「殿」:指整个圣殿,包括外邦人可到的「外邦人院」。

◎「殿」:这里指的应该是「外邦人院」,从外地来的朝圣者不便携带

祭物,而祭司们又指定特殊的钱币(古泰尔币)来缴纳圣殿

税(理由是罗马的货币上有凯撒或其他神只的像,亵渎上帝

),因此供外邦人敬拜的地方就变成兑换钱币和买卖祭物的

场所。买卖货币和祭物本身没有什么不对,但是他们不应该

在外邦人可以敬拜的地方进行买卖,而应该退到圣殿外去。

当时所献的祭物必须是祭司接纳「无残疾」的才可以献祭,

显然要在圣殿周遭开业也必须获得祭司允许,因此祭司可以

由其中获利。

3.耶稣赶散牛羊,推翻兑换银钱的人的桌子,洁净圣殿。2:15-16

◎耶稣称呼圣殿是「我父的殿」而非「我们父的殿」,显示出他与上

帝的亲密关系,以及弥赛亚的自觉。

4.门徒想起圣经所记「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 2:17

◎「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引自 诗 69:9 。

◎根据马太、马可、路加福音的记载,耶稣洁净圣殿是发生在耶稣被

钉十字架前数日。这里所记载的可能是另外的一次。解经家持两种

不同的理论,而一般比较多认为约翰记载的是耶稣传道初期的另外

一次洁净圣殿,另有人推测 可 3:22 一事是因为耶稣在耶

路撒冷洁净圣殿的结果。

5.犹太人问耶稣做了这行为,要显什么神迹来让大家看?耶稣以三日建殿

回答之。 2:18-21

●「殿」:原文是「圣所」。与 2:14 的「殿」有差异。

●「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应该译为「这殿已经建造了四十六

年」。◎犹太人要求「神迹」,意思是要耶稣提出执行这些改变既有规定的

权柄根据。神迹是要用来证明耶稣是先知的记号。既然规定是祭司

订定的,犹太人认为耶稣必须有证据证明自己有上帝来的权柄才有

资格做这些事。

◎西元前十九年大希律下令重建圣殿,到西元六十四年才大功告成,

西元七十年被罗马人焚毁。

6.耶稣死里复活以后,门徒想起耶稣的话,就信了。 2:22

7.当时有许多人看见耶稣的神迹就信了耶稣,但耶稣知道他们内心的状况

,所以不将自己交托他们。2:23-25

●「名」:在希伯来文中,名字代表一个人的本质,特徵和人格,

而且按照我们对他的认识或他向我们启示的程度而定。

●「交托」:此字和 2:23 的「信」是同一个字。

◎显然耶稣后来还是用神迹证明了自己的身份,而许多人因为神迹而

信耶稣。显然「因为神迹而信」的这种信心是肤浅的(当时许多犹

太人都要求看到神迹才信),而耶稣不把自己信托给持这样信心的人。

圣经.约翰福音第二章13-22节,是什么意思?

3楼:匿名用户

耶稣说:吃我肉,喝我血的就有永生,这个并不是指吃耶稣肉喝耶稣血,是指着道理讲的。就是接受耶稣讲的道理。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是一个门徒里没有人知道谁会出卖耶稣,但《约翰福音》的特点就是见证“耶稣是神”。所以说,唯有耶稣这时知道犹大将要出卖他,因此对犹大说:

“你所做的快做吧”

主说:他们不是因见了神迹而相信神的国,他们乃是为了吃饼得饱,他们只想得到属世的好处,而不想回到神面前;他们还因亲眼见了耶稣**的大权能、所行的大神迹,就逼迫耶稣**做他们的国王,逼耶稣带领他们推翻罗马**的统治,却不体贴主说:...

殿本是祷告的殿,然而犹太人却当作做买卖的的方,耶和华神的儿子耶稣洁净圣殿,他们的心不洁作买卖行诡诈,神的儿子是公义的他容不得诡诈,当时耶稣洁净圣殿的时候他的门徒也在。所说的每一句话,门徒才想起来圣经上关于耶稣的一切,便信了他是神的儿子耶稣。

扩展资料

一、《约翰福音》对耶稣的传道有着不同的叙事顺序,叙述者和耶稣说话的语言风格都非常相似,并且最重要的是对耶稣及其教导有着更复杂的观点。耶稣的话语和行动指向他自己是上帝永生儿子的身份,是在他里面有永生和有光发生的那一位上帝之子。

二、耶稣的母亲(2:3-12;19:25-27)。

十二个门徒都跑光了唯独耶稣所爱的门徒出现在十字架旁,这一事实不得不表明唯一的一点:他既不是十二门徒之一,也不是使徒——虽然这个字眼从未在《约翰福音》中出现过。第三,有些人主张,耶稣所爱的门徒是耶稣传道期间的一个小人物,因而不是十二门徒之一。

圣经约翰福音一章十二节至十三节讲解

1楼 匿名用户 约1 12 13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信他名的人!他名是什么? 他的名是耶和华。耶和华的意思就是自有永有的 i am who i am 。 参考出埃及记三章13 14节 意思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