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认罪从重处罚的法律依据是,拒不认罪,从重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0-12-30 14:03:34 字数 5553 阅读 8033

1楼:戚广利

拒不认罪,从重处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我国法律对于非犯罪情节从重处罚只有法定从重处罚,不存在酌定从重处罚。

根据《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说明,酌定情节可以分为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并不存在从重情节。

我国法律对非犯罪情节需要酌定从重的,如累犯、毒品再犯、****累犯等均以明文形式进行了规定,即一切非犯罪从重情节均为法定,不存在酌定形式。我国法律未授予法官拟制法律的权利,因此非犯罪情节从重处罚不存在法定以外情况。

拒不认罪,从重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楼:戚广利

拒不认罪,从重处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刑法》第六十二版条规定:我国法律对权于非犯罪情节从重处罚只有法定从重处罚,不存在酌定从重处罚。

根据《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说明,酌定情节可以分为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并不存在从重情节。

我国法律对非犯罪情节需要酌定从重的,如累犯、毒品再犯、****累犯等均以明文形式进行了规定,即一切非犯罪从重情节均为法定,不存在酌定形式。我国法律未授予法官拟制法律的权利,因此非犯罪情节从重处罚不存在法定以外情况。

3楼:匿名用户

这个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庭审中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侥幸逃避法律制裁,无悔罪表现,亦酌定从重处罚。

另外。。请不要反复提同一个问题,这样可能对你的账户有影响的。

4楼:梁保东律师

没有规定“拒不认罪,从重处罚”,规定坦白可以从宽处罚。

5楼:匿名用户

如果有证据充分说明有罪,而拒不认罪,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完全可以从重处罚。

6楼:匿名用户

没有法律依据,不可以这样做,法理上要求保护被告人。

从重处罚的法律依据

7楼:匿名用户

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

《刑法》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所谓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罚范围内,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比较有该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据此,从重处罚应具有以下四层涵义:

(一)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定刑范围内从事。如果超出了法定刑范围,则是“加重”,而不是“从重”。

(二)从重处罚必须以“从重处罚情节”为依据。

(三)从重处罚的参照物是“不从重处罚”,而不是“从轻处罚”。

(四)从重处罚的“从重”,只能是适度从重。这里必须明确两点:一是从重未必就必须在罪刑单位的量刑幅度的中间线以上处罚。

二是对从重处罚情节的社会危害性要作出正确估计,做到“罚当其罪”。

本条款强调“本法规定”,说明只有在满足狭义的《刑法》法典中明文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况下,定罪量刑才可以从重处罚。我国《刑法》现阶段从重处罚情节共36种,除累犯、危害****累犯、毒品再犯等明文规定非犯罪情节外,其他条款均为犯罪情节较重、恶劣或社会危害性大,不包括不自证其罪或拒不认罪。

8楼:匿名用户

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范围内采用较重的处罚。比如:商标法实施条例52条规定,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

一般的可能就罚1倍,多次卖商标侵权商品,主观恶意比较大,属于多次违法,因此可以对其处以3倍的罚款。

从重处罚不是加重处罚,这属于行政处罚机构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事,如果没有法律条文依据,也可处罚。

9楼:匿名用户

比照法定刑,就是法条原文记载的刑罚,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等很多种,只要具有法定刑特征,又具有升格的情形,就叫做法定刑升格---从重处罚

从法理角度----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包括使用恶劣的违法手段、多次违法、影响很大,当然的法定刑升格;

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这个是妨碍执行公务,构成犯罪就已经是从重了,如果造成执法人员重伤以上,转化故意伤害,就不以妨碍、逃避或者抗拒定罪处罚了

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本身是教唆犯罪,教唆的对象一般都是从犯,教唆者就成了主犯,主犯应当从重处罚,引起社会危害性大,改造起来不太容易

利用职权实施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本身主观只能恶意,就排除了过失,所以必须从重,社会危害性非常严重。

刑罚的目的就是为了改造教育犯罪分子,使之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并在相当程度上起到警示一般人守法的目的,我说的过于简单,不明白再交流

10楼:lisa凡

从重处罚的基本原理就是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 这在刑法总则有明确的规定 要求处罚要罪责相适应 根据犯罪情节 危害结果 以及悔罪情况等。

11楼:法律与公正

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中有明确条款规定。涉及哪一类违法行为中应从轻、减轻、从重、加重处理都有明文规定。

具体请参阅以上程序法条款。

12楼:匿名用户

你去看刑法,每一条都会有“有以下情况的***xx”看了就知道了

拒不认罪 从重处罚 算不算用刑罚手段强迫被告人认罪?

13楼:匿名用户

我国法律不允许 以强迫威胁手段获得证据 给予从重处罚明显具有这种性质 应当算强迫认罪

14楼:匿名用户

这个不是法律问题,个人以为应该不算的。

纵横法律网-凯曼-周雪峰律师

从重处罚的《刑法》中规定的从重处罚

15楼:兮兮碲圡

《刑法》第六来十二条 “犯罪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bai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du节的,应zhi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dao处刑罚。”

所谓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罚范围内,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比较有该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据此,从重处罚应具有以下四层涵义:

(一)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定刑范围内从事。如果超出了法定刑范围,则是“加重”,而不是“从重”。

(二)从重处罚必须以“从重处罚情节”为依据。

(三)从重处罚的参照物是“不从重处罚”,而不是“从轻处罚”。

(四)从重处罚的“从重”,只能是适度从重。这里必须明确两点:一是从重未必就必须在罪刑单位的量刑幅度的中间线以上处罚。

二是对从重处罚情节的社会危害性要作出正确估计,做到“罚当其罪”。

本条款强调“本法规定”,说明只有在满足狭义的《刑法》法典中明文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况下,定罪量刑才可以从重处罚。我国《刑法》现阶段从重处罚情节共36种,除累犯、危害****累犯、毒品再犯等明文规定非犯罪情节外,其他条款均为犯罪情节较重、恶劣或社会危害性大,不包括不自证其罪或拒不认罪。

16楼:

所谓从重处罚,是指bai在法定刑罚范围du内,对具有从重zhi处罚情节的犯罪人,比dao较有该种处罚情节的回犯罪人,适答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据此,从重处罚应具有以下四层涵义:

(一)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定刑范围内从事。如果超出了法定刑范围,则是“加重”,而不是“从重”。

(二)从重处罚必须以“从重处罚情节”为依据。

(三)从重处罚的参照物是“不从重处罚”,而不是“从轻处罚”。

(四)从重处罚的“从重”,只能是适度从重。这里必须明确两点:一是从重未必就必须在罪刑单位的量刑幅度的中间线以上处罚。

二是对从重处罚情节的社会危害性要作出正确估计,做到“罚当其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拒不认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17楼:律问问

不会,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是根据犯罪事实决定的。不会因为拒不认罪,态度恶劣就加重情节。坦白可以从轻减轻,拒不认罪并不会加重,因为法官审案讲究证据,当事人的口供,陈述并不决定你的罪行,即使你积极认罪想去吃牢饭,可犯罪并不是你,证据不指向你,那么就不能定罪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

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拒不认罪,从重处罚”的观点和做法是建国初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在审判领域的应用,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有其合理性。

为了贯彻《宪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定,司法人员应从程序的价值和人权保障等角度审慎对待被告人“不认罪”的诉讼行为,不宜再将被告人的辩护行为视为“拒不认罪”,进而“从重处罚”。

18楼:匿名用户

【1】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犯罪人确实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免于刑事处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 对证据的真实性,应当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

对证据的证明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从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证据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共同指向同一待证事实,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拒不认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19楼:律问问

不会,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是根据犯罪事实决定的。不会因为拒不认罪,态度恶劣就加重情节。坦白可以从轻减轻,拒不认罪并不会加重,因为法官审案讲究证据,当事人的口供,陈述并不决定你的罪行,即使你积极认罪想去吃牢饭,可犯罪并不是你,证据不指向你,那么就不能定罪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

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拒不认罪,从重处罚”的观点和做法是建国初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在审判领域的应用,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有其合理性。

为了贯彻《宪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定,司法人员应从程序的价值和人权保障等角度审慎对待被告人“不认罪”的诉讼行为,不宜再将被告人的辩护行为视为“拒不认罪”,进而“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