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一剪寒梅
如果还未签的话,千万不要签,因为一旦签下了 ,无论是否合理,都会当你默许,以后就算打官司都没有胜算的。可以当时提出,或者找个律师**。我就曾吃过这种哑巴亏。
希望你能慎重。望采纳。
2楼:爱喝粥
购房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对双方违约赔偿责任的约定明显不对等,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和《合同法》中公平交易原则,可视作无效条款,而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另外,违约责任应进行对等约定,如果出现明显不对等的条款,购房人可以选择不接受该条款约定,并有权要求修改条款内容。
购房合同约定明显有利于开发商,如果消费者签订了含有不公平条款的合同,1年内有权向法院诉讼提出修改,法院应确认该合同条款无效,并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纠正。
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有霸王条款怎么办
3楼:匿名用户
1、只要合同中涉bai嫌霸王条款,
就应du视为无效。zhi如果消费者签订了含有dao不公平条款专的合同,1年内有权向法院属诉讼提出修改,法院应确认该合同条款无效,并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纠正。
2、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仔细研读所有条款,一旦发现违约责任条款不对等,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修改。针对现实生活中,许多购房人被迫接受不平等条款的现状,购房人可以向工商机关进行申诉,同时向法院主张调整。不论购房超过1年还是未超过1年,购房人都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主张调整为对等的违约责任。
和开发商签合同遇到霸王条款怎么办?
4楼:种花家的小米兔
只要合同中涉嫌霸王条款,就应视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于表示,餐饮业制定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虽不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但对于违反《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的条款,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霸王条款”无效。
所谓合同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等。
“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
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5楼:哆啦咪发嗦哆嘻
购房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对双方违约赔偿责任的约定明显不对等,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和《合同法》中公平交易原则,可视作无效条款,而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另外,违约责任应进行对等约定,如果出现明显不对等的条款,购房人可以选择不接受该条款约定,并有权要求修改条款内容。
购房合同约定明显有利于开发商,如果消费者签订了含有不公平条款的合同,1年内有权向法院诉讼提出修改,法院应确认该合同条款无效,并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纠正。
如果我与开发商也签定霸王条款合同怎么办
6楼:匿名用户
霸王条款在我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是一种失效的合同条款。如果发生纠纷。霸王条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永远保护消费者。而不是霸王条款。
7楼:井須美津子
1、只要合同中涉嫌霸王条款,就应视为无效。如果消费者签订了含有不公平条款的合同,1年内有权向法院诉讼提出修改,法院应确认该合同条款无效,并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纠正。
2、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仔细研读所有条款,一旦发现违约责任条款不对等,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修改。针对现实生活中,许多购房人被迫接受不平等条款的现状,购房人可以向工商机关进行申诉,同时向法院主张调整。不论购房超过1年还是未超过1年,购房人都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主张调整为对等的违约责任。
如果签合同遇到霸王条款怎么办?
8楼:金钥匙法律平台
你所咨询的霸王条款在法学上为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合同的内容,并以此与不特定相对人定合同,不特定相对人在定合同时无法磋商合同的内容,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处于要约人的地位,相对人则由承诺或拒绝要约的意思表示决定是否受合同拘束。
对格式条款的要求《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简捷、省时、方便、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其弊端在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往往利用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条款。因此,合同法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弱者利益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同条款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条款欺负对方当事人。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类条款予以说明。
(2)在合同中规定,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具有合同法第52、53条规定的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如果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从保护弱者出发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非格式条款一般是在格式条款外另行商定的条款,或对原来的格式条款重新协商修改的条款,是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如果与格式条款不一致,当然采用非格式条款。
签了开发商的霸王条款怎么办
9楼:七台河李阳平
你所说的“霸王条款”,如果符合《合同法》第52条规定情形的无效;如果符合《合同法》第54条情形的,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0楼:匿名用户
去法院起诉,如果确实是你所谓的霸王条款,法院会判决无效。法律上没“霸王条款”这种名目,你所谓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的定义比较复杂,它是格式条款的一种,格式条款是指:一方当事人为方便与不同对象反复使用,而预先单方拟订,未与签约对方协商的条款。
但格式条款并非全部都会被认定无效。要构成无效,必须具备以下几点一,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或免除己方主要义务的。
二,不合理的加重对方义务。这里的不合理要结合案情具体判断。
比如,约定对方交纳五十万保证金,不能按期付款就不返还。但己方不能如期交房,却不需要双倍赔偿。这肯定属于无效。
但如果约定,五十万保证金,买方不能如期付款则没收,而卖方不能如期交房也要双倍赔偿。那就不能说该条款不公平而无效,因为双方权利义务对等。最多只能以五十万约定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减
遇到霸王条款如何注意维权
11楼:匿名用户
不必害怕,因为现在的大环境就是发展商牛气,你不买,有人买,所以他才敢这么作。但是作为补充协议,它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如果补充协议对权利和义务约定过分失衡同样是无效的。而且,由于它只是合同补充部分,即使补充协议无效,也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当然如果出现问题,只要去法院起个诉,确认协议的无效性就好了,只是有点时间长。
12楼:匿名用户
搜集正据到法院告他。
关于合同的霸王条款怎么维权
13楼:玩世的叉烧大哥
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霸王条款”无效。对于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14楼:就不**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如果遭遇霸王条款还是先去当地工商局,举报后他们会受理的。
现在工商不收工商税,但是没说不让罚款。他们很乐意罚款主持公道的。
15楼:律师阿德
1、您说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一般称为格式条款,从法理上讲,首先要看这个条款是否和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相悖,如果和国家法律规定相悖,该条款,当然无效,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其它合法条款的效力;
2、其次要看是否有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如果有,该条款无效。
3、第三、看该条款是否有两种以上的解释方法,如果有,那么可以做出不利于霸王条款提供一方的解释;
4、维权的第一步是协商,如果发现上述1和2的情形可以先协商,看协商结果而定,一般霸王条款一方在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协商出满意结果的可能性较小,协商不成您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4、相关法律条款列举如下: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
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
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
款。《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
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
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
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开发商拒绝修改《购房合同》中的个别“霸王条款”,合同无法签订
1楼 福建福州孙律师 认购书具有预约合同的性质,只是保证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就正式购房合同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双方都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应当退还已收取的预约金,如开发商以定金不退为由拒绝退款,购房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不当得利返还诉讼。网上咨询只能回答简单问题,具体案件细节建议在当地联系律师面谈,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