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哪些用途,什么是临时用地?如何使用?

2020-12-10 22:09:44 字数 5454 阅读 9648

1楼:智能机器人

临时用地用途包括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定义: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因临时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

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2楼:聚兴碳素

临时用地不是规划的一种用途,一般是根据需求来的。比如施工暂设、市政基础设施的临时占地等等。

什么是临时用地?如何使用?

3楼:中地数媒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

抄建设施工和地质袭

勘查需要临时使用bai

、在施工或者

du勘查完毕后不再需zhi要使用的dao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不包括因临时使用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临时用地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使用。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用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恢复土地的原用途,并及时交还土地所有者或者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什么是临时用地?

4楼:匿名用户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进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而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使用的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土地。临时用地具有使用土地的临时性和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特点。

(1)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

(2)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

(3)在城市因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4)其他符合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5)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时间不得超过两年,期满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根据这一规定,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由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临时用地的程序如下:

(1)临时用地单位与土地的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就临时用地的补偿和使用后土地的恢复等事项达成初步协议;

(2)临时用地单位向当地市、县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用地申请;

(3)市、县人民**土地管理部门对临时用地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临时用地的决定;

(4)临时用地经批准后,临时用地单位与临时使用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正式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临时使用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支付临时使用土地的补偿费;

(5)临时用地单位按照批准的用途和期限合理使用土地。使用期满,按规定要求将临时使用的土地交回原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并负责恢复土地的原使用条件。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使用土地,会给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临时用地单位应当给受损失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事宜在临时用地单位与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双方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合同中予以确定。

补偿标准按照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

当事人申请临时用地需向土地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分局申请临时用地,填写 《临时用地申请表》,并提交资料:1.区人民**或市直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2.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还需提交规划部门同意临时建设的书面证明。

临时用地有哪些使用规定

5楼:淮安浙江人

在城抄市、镇规划区内进行袭临时建设的,应当bai经城市、县du人民**城zhi

乡规划主管部门批dao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1、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制定。

2、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3、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4、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楼:匿名用户

临时用地应当经城市、县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

回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答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制定。

如何理解临时用地政策

7楼:匿名用户

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政策中对临时用地的认定、审批、年限、合同签订等有明确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使用土地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2014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临时用地审核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5号,以下简称15号文件)规定4类用地不得认定为临时用地:有临时用地批准文件、无临时用地合同或者有临时用地合同、无临时用地批准文件的;临时用地批准文件、临时用地合同有效性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不在时效期内的;临时用地位置与批准的位置不一致的;改编批准的临时用地用途,兴建永久性建(构)物等设施的。

同时,15号文件还将临时用地分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地质勘查临时用地、抢险救灾临时用地、采矿用地等方式改革试点临时用地等4大类。其中,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临时用地项下又细分为交通(指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等项目)、水利(含水电,指水库、河渠等项目)、能源(指火力发电、核电、石油天然气等项目)、管线(指输油、输气干线项目)、采矿(指除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之外的采矿项目)临时用地等5个子项。

综述,我们理解,对临时用地的认定应重点把握两点:一是是否依法得到批准,二是是否依法签订了临时用地合同。凡无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和临时用地合同,或者临时用地批准文件、临时用地合同有效性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不在时效期内的,以及超出国土资源部批准的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规定范围的用地,一律不应认定为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的规定

8楼:软件神罚

建设项抄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bai国有土du

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zhi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dao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批准临时用地需要什么条件?

9楼:阿颜

请问在用地审批过程中,什么样的项目可以批准为临时用地? 回复:你好!

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用地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进一步情况,请向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耕地保护司)

关于临时用地的法律条例?

10楼:虎被犬欺

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制定。

所以,具体规定要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比如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十五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向城市、县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明确临时用地用途、期限以及允许建设的范围、建筑高度、建筑用途等临时建设要求。

临时用地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临时用地期限届满而建设项目尚未竣工或者地质勘查尚未完成确需延期使用临时用地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期。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临时用地用途和建筑用途不得改变。

满意的话请采纳,谢谢!

国有出让建设用地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1楼 从 指专项用地。盖厂房等可以,建民房不行。 2楼 匿名用户 是国家把地卖给个人,一般40 50年,有商住出让是70 80年 出让年限过了以后国家收回土地,让个人可以在地上建设 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3楼 中地数媒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