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我国《刑法》中没有“妨碍司法公正(证)罪”这个具体罪名,但《刑法》第六章第二节的所有内容统称为:妨害司法罪。
妨害司法罪具体罪名包括:伪证罪、妨害作证罪、打击报复证人罪等等罪名,具体您可以参见《刑法》第六章第二节的内容。
“妨碍司法公正罪”的罪名出自英国,即当时的英格兰和爱尔兰法律,是指犯罪者在司法过程中通过干扰、欺骗等手段,使法庭作出偏向自己或第三者的判决,以致公义无法获得彰显。该罪名是普通法系(英美法系)的法律制度,是国家刑事公诉案件管辖之一。比如英国、香港、美国一些州都有该罪名,我国的刑法虽无此具体罪名,但其实质也区别不大,对司法秩序都有所规范。
法律人士如何看待中国的司法公正
2楼:小海豚耗子
首先排除人的因素,只谈法律上的正义。法律上的问题就是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法律上认定事实依靠证据,最终认定的事实是法律事实而非客观事实,难免会有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现象出现,这从根本上不可能避免的,就我个人认为,要在法律上寻找实体正义是永远不会达到终点的,但程序正义可以实现却不是人们的终极目标,无解。
一些执政者随意干预司法 在中国有没妨碍司法公正这条罪?遇到执权者驾凌法律之上时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3楼:匿名用户
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二节规定的都是妨害司法这类罪。
参见《刑法》: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零八条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九条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三百一十一条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百一十七条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执权者驾凌法律之上时应该保持冷静,注意搜集证据。可以通过上诉,上访**微博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4楼:匿名用户
其实是没办法的。真正的干预司法绝对不会落入刑法的管制范围。你要知道真正的司法独立是指法院的独立审判。
但在中国,法院财政由**控制,审判有政法委的干预,法官还是行政人员编制,由院长控制是否升迁。这种情况下,你觉得司法能管制住权力吗?
中国的司法公正吗?
5楼:匿名用户
司法公正的前提是司法独立,如今所谓的司法机关财政人事都要受制与人,而行驶司法权利又要受到党委干预
6楼:提点刑狱公事
蒙古国是个纯内陆国,却有个海军部,哥很好奇的问:“你们连海都没有,搞什么海军!?”蒙古人很不屑的答道:“你们不也有法院么?”
我国有妨碍司法公正罪的吗
7楼:特特拉姆咯哦
《刑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8楼:北京周青生律师
我国《刑法》第
六章第二节规定的都是妨害司法罪。
参见《刑法》: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零八条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九条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三百一十一条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百一十七条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9楼:风之憎恶
我国现在没有这个罪名,但是有一个相近的罪名,就是徇私枉法罪,我国《刑法》第399条有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他们的行为应该可以视为徇私枉法罪。个人意见,谢谢!
在香港妨碍司法公正是重罪么
10楼:匿名用户
对的,在香港,妨抄碍司法公正俗称“老妨”,按《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101i条,原先最高可被判监禁7年及罚款。但判监的刑期却常常引起争议。例如在2002年,歌手谢霆锋在一次驾驶失事后不顾而去,由所属经理人公司英皇娱乐的员工成国定冒认司机(俗称“顶包”),籍以逃避法律责任,结果事情**,但最后只被判社会服务令,而其他涉案人物包括警员都被判监4-6个月(但被判监6个月的警员出狱后在终审法院上审得直,获判无罪)。
又,在2004年的一场官司中,上诉法庭批评现行的最高刑期不足以起阻吓作用,现在香港**正研究修改法例,取消7年的刑期上限,跟随英国交由法官全权决定刑期。
类似的刑事罪行包括发假誓、宣誓后给予假证供、藐视法庭等
司法工作人员妨碍司法公正怎么办
11楼:欧阳智勇律师
按照你提供的信息来,对源方可能构成
渎职,但是bai是否真正构成犯罪
du或违法,需zhi要视他的行为性dao质和后果来定。
但是他通过其影响力找律师和法官,肯定是违纪行为,可以向纪检部门举报,当然要有证据。不过这条路在现阶段的国内不太可行。
真正可行的是:
1,跟妻子协商,协议离婚。
2,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这样他不可能还能影响到中院吧!
12楼:张勇律师
如果有行贿行为 可以报警
如果没有 实践中只能等结果出来 明显违反法律你才能维权 否则你没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