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应承担侵害他人名誉权责任

2020-11-26 18:53:59 字数 3648 阅读 2671

1楼:君众律师事务所

您好,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侵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下列行为应认定承担侵害名誉权责任:

一、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二、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三、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四、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文章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侵害他人名誉权。撰写、发表的批评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认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撰写、发表批评文章,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五、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的内容,致使其名誉受到侵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撰写、发表文学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为描写对象,仅是作品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似,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六、编辑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被告知明显厉于侵害他人名誉权后,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刊登声明,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的,应认定为侵权。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侵犯名誉权责任的承担,哪些不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

2楼:

我找了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里和你这事有关的,参考下吧!-----------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何掌握?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应如何处理?

  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估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侵犯名誉权要承担什么责任

3楼:张明君律师

您好!侵犯名誉权行为一般表现为: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对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若是对回答满意,希望能够予以采纳,多谢!

关于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有哪些?

4楼:八戒知识产权

关于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有哪些?比较常见的是公民名誉权被侵犯,是否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应当按照一般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去衡量。那么接下来和我们一起来交接一下关于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有哪些?

关于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有哪些名誉权纠纷案件属于侵权行为法调整范围,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首先规定:对于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应当按照一般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去衡量。也就是说构成名誉侵权,必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侵权要件。

针对《民法通则》有关侵害名誉权的规定过于简单的情况,《解答》归纳了几种侵害名誉权的典型行为方式,重点解决了以下几个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有哪些?1、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是否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2、并非只有故意才能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3、撰写、发表文学作品是否也会侵害他人名誉权;4、编辑出版单位的侵权责任;5、关于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方式;

侵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可能造成哪些危害

5楼:叹笑一世倾城

需承担侵权责任。

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6楼:追一片蓝天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不愿公开或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不危害社会的秘密的权利。

我国法律没有对隐私权进行规定,根据司法解释,我国在法律实践中,通常以保护名誉权的形式来保护个人的隐私权.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乃至其它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反映了社会对它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