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轻灵在春
我们可以通过下列三个特点,对宋明理学有一总体上的认识和把握。
(1)宋明理学是哲学化的儒学
与先秦、汉唐儒学不同,宋明理学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其哲学化。
作为一种思想流派,儒学在哲学形而上的层面上,存在着严重的先天不足。儒学在孔子创立之时,只是一些伦理原则和教条,由于孔子本人罕言“性与天道”,所以,如何从哲学本体论上论证儒家思想的正当性与必然性,成为儒学的一个重要课题。
宋代的理学家们为了建立儒学的形上学,一方面借鉴佛教和道教在哲学本体论方面的成果,一方面又在传统儒学中寻找能够用来构筑哲学形上学的因素,例如被称为“五经之首”而最具形上学性质的《周易》,《孟子》与《中庸》中关于“性”与“天”的内容等。利用这些外来的和传统的文明成果,在消化吸收的同时,他们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富有特色的儒学形上学的本体论概念,并给予系统的哲学论证,如周敦颐的“无极”、邵雍的“太极”、张载的“太虚”、二程和朱子的“天理”、王安石和二苏的“道”、陆象山和王阳明的“心”等。传统儒学经由理学家们的改造,道德信条式的理论体系终于变成由哲学形上学作基础的哲学理论体系。
就此而言,它体现着宋明理学家们融合创造的哲学智慧。
(2)宋明理学是以伦理道德为哲学核心的儒学
从儒学自身发展来看,宋明理学作为哲学思潮或者作为儒**动,它所强调的义理之学,是对于汉唐儒学的一种反动。理学所强调的义理,实质上也就是儒学的伦理道德学说,它包括儒家所提倡的伦理道德以及其中的“所以然”与“所当然”的道理。这里,宋明理学表现出一种想要摈弃汉唐训诂之学而直接面向儒家元典、回复圣人之道的气势,颇有一点“文艺复兴”的味道。
但是,宋明理学家所强调的义理,也有自己的特色。就内容而言,与汉代董氏的儒学相比,宋明理学的义理,重点并不在政治哲学上,而在伦理道德上;与先秦的儒学元典相比,宋明理学对伦理道德的阐述,更侧重于哲学的表达。宋明理学家在儒学的伦理道德学说上,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有逻辑层次的哲学范畴和理论结构。
无论是理学哲学各种各样的本体论、作为道德基础的人性论、“存理去欲”或“存心去欲”的修养论、“格物”或“格心”的认识论、成贤成圣的境界论、由修齐而治平的功能论,均是以伦理道德为核心内容。
(3)宋明理学是佛道化的儒学
宋明理学作为儒学发展的一个阶段,它带有明显的佛道化的特点。宋明理学的佛道化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是吸收借鉴佛教与道教的形上学,建构儒学的伦理道德的形上学;其二是借鉴佛道二教的传教谱系,创立儒家学说的传道体系,即儒学的“道统”;其三是把佛教的禁欲主义思想吸收进来,把它作为理学的核心思想,并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