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现行体制下,医疗鉴定是由卫生部门自己的人搞。能不互相袒护吗??要是去告医院也行,但是这个鉴定会向着你吗??不如私了,让误诊的医院负责**好了,医疗费就当赔偿你的损失了。
2楼:
基本上,没办法解决。目前的体制,很多过错更严重许多的医疗事故都无法被认定,更甭说误诊了。
祝好运!
3楼:作戏
就算医生本身存在较大过失最多也只能弄个医疗事故,何况你这种情况,医生都未必有过失。
而且医学作为科学的一个分支,自然也具有科学的风险性和不可确定性,没有哪个医生能保证成功或是不出错的。
4楼:匿名用户
医学鉴定一般是会请本地的大夫的,大水冲了龙王庙,虽然是会使用回避,意义不大,建议提高诉讼额,争取中院一审,可能会公正些。
癌症转移的说法可能是医院误诊的说辞吗
5楼:匿名用户
癌症转移说明患者患的是恶性癌症,不是说辞,这是某些恶性癌症的常见现象,癌症转移意味着手术**往往失去了意义,因为癌细胞的感染力是非常强的,胃癌细胞转移到肝就会引起肝癌,就是这么个意思。
假如你遇到这样的事,由于你的疏忽医院的误诊母亲癌症中晚期,然后在**期间由于你的六神无主带着母亲走
6楼:喵喵
不用自责,你也是因为不懂 才会走弯路啊,你的初衷不还是为了你母亲的健康着想,毕竟生老病死这个东西 不是我们能控制的,我们能做的就是珍惜眼前人,有时间多陪陪家人。
7楼:边疆的风雨
因为在意而紧张,因紧张而慌乱,因慌乱而出错,命运如此安排,只能好好珍惜眼前,陪陪她
8楼:手机用户
在剩下的日子尽可能的对她好
医生的误诊误判导致多少早期的疾病转化为恶性的癌症,晚期的癌症。
9楼:传承肿瘤研究所
结肠癌晚期用中药是可以**的!千万不要丧失信心。
10楼:匿名用户
我国的癌症早期发现临床诊断技术还是比较落后的。
医院误诊导致死亡,如何赔偿??
11楼:浪默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3种途径来解决: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1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
12楼:匿名用户
广州企业法律顾问管东平律师:
建议赶紧封存病历,委托律师
13楼:苍月
如果是误诊 医院应付全部责任 如果不是误诊 医院应该付部分责任(抢救不即使的责任)
14楼:匿名用户
你好,要先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鉴定做下来,胜诉的概率非常大。
医院误诊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15楼:刑事案件咨询
医院误诊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及条件
客观上讲,基于病理的高度复杂性,医院的误诊是正常现象,如果凡是误诊造**身损害或精神损害,就让医院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即医疗风险完全让医院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不能简单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
1 、误诊是否存在过错(过失)是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前提。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件49 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106 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过失)所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审判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 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 是考察具体的诊断、**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3 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
根据民法理论,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 1、损害事实;2、行为违反法律;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4 、行为人有过错。同时具备以上4 个条件,行为人才承担此侵权的民事责任,所以,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有无,是责令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
如果没有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损害结果的发生和医疗机构的误诊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6楼:月下溪池
这个没有确定的答案,要综合误诊的原因,造成的危害等等,就像酒后驾车,撞死人,要判死刑吗,有些人的确是喝了点酒,意外的撞死了人,但也有人故意杀人,他开车撞人前先喝点酒,冲着那人把他撞死,制造一种酒驾出交通事故的假像。前后两种情况是完全不同的。医生误诊,在一定范围内也是允许的,主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误诊犯法的话,那肿瘤科就没医生了,癌症死一个,就枪毙一个医生。
17楼:曲延兴律师
要看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存在过错,就应承担法律责任。
18楼:男人到中老年
正规医院误诊没有出现重大损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19楼:
走法律程序,,一般医院都会拿钱出来解决问题,,,,它们最不原意公开这些
20楼:法妞问答律师**咨询
据民法总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过失)所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21楼:假温柔安之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件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过失)所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临床误诊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三)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癌症误诊的可能性大吗
22楼:爱刷
癌症大都通过影像学检查来确诊的,在这一环节是有可能出现不确定或是误诊的,在有患癌症的怀疑时最好是找比较权威的专家咨询问诊,推荐空军总医院tomo放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