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开心果
代位追偿原则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
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人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人责任方索赔。
在财产保险中为什么要坚持代位追偿原则
2楼:匿名用户
因为当保险标的因第三人的原因遭受损害时,被保险人既可以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依法追究第三人的责任要求其赔偿。被保险人若同时行使这两项权利,则可以获得双重的补偿。这种补偿显然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所遭受的损失,会使被保险人获得额外的收益,不符合补偿原则。
另外,若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索赔后放弃对第三方责任人的索赔权利,使第三方逃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显然有失公平,为解决这个矛盾,于是保险人有了代位追偿权。被保险人可以及时的获得赔款,同时第三方责任人也逃脱不了应承担的责任。
3楼:律达网法律服务
律达网:
保险理赔基于合同关系。而侵权的真正承担者是侵权人。代位追偿在于受损失方把请求权让渡了。
是基于债法上的第三人侵害债权原理,即当因第三人侵害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后,基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了违约责任,后由债务人取得对第三人的追偿权。
保险法上的代位求偿就是基于此原理产生的,否则保险公司承担的经济风险很难得到补偿。
4楼:一哥说法
保险是射幸合同,不能因为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后意外获益,保险的原则是填平原则,在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要对造成险情的人进行追偿,弥补自己的损失。
关于保险中的代位追偿
5楼:匿名用户
不可以代位追偿。因为代位追偿是保险公司之间的事,对方没有任何保险,你的保险公司如何代位追偿?目前你只有法院起诉他,并且申请财产保全,防止他把车卖掉。
6楼:匿名用户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对“代位追偿”作出明确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并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追偿”作为一项保障车主权益的政策,对保险公司而言,自然增加了责任和义务,为此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意大张旗鼓地宣传。“如果代位追偿做多了,公司的成本会大大增加,影响到公司的效益。”
保险公司理赔管理室负责人说,保险公司赔付无责车主后,再去向全责车主追偿,对方很少配合,保险公司只好选择诉讼途径,又增加了很多成本。
另外,不肯赔偿的全责车主,几乎都是没有买保险或者只买了交强险,即便保险公司胜诉,也常常陷入“执行难”的困境。如果其余的钱追不回来,损失最终只能由公司自己承担了。”
7楼:匿名用户
你可以拨打你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客服~这
样就可以得到你要的准确答案。
保险卡上有**~
8楼:匿名用户
正常情况下,保险主要是对因被保险人的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的。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无需赔偿的。代位追偿就是在责任不清楚或者已经证明是无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先对损失进行赔偿,然后再代表被保险人追偿责任人的行为,这个操作中,被保险人要协助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而且不放弃追偿。
如当被保险人的车辆因为第三者造成损失,并被判定为无责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车辆有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可以先赔偿被保险人车辆,然后由保险公司去追偿责任人。
9楼:匿名用户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我是保险系专业生,代位追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保险代位追偿原则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除非被保险的家庭成员或者组**员故意造成保险事故。
10楼:法律达人
“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 (1)权利代位。权利代位又称代位追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1)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 ①损害事故发生...”
什么是保险代位原则?
11楼:三思投顾
代位求偿原则是指保险人依法对被保险人所遭受到的损失赔偿后,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方要求赔偿损失。代位求偿权是一种债权的转让。
举个例子,
假如你开车在路上被甲某的车子撞到了,发生事故后是甲某负全责,但是甲某不赔偿损失给你,这时你可以向保险人申请代位求偿,保险人按照合同赔偿给你之后,向甲某追偿的权利就转让给保险人了。
如果发生事故后,甲某赔偿一笔,保险公司也赔偿一笔,那么受害人会获得两份赔偿,这样相当于受害人通过事故额外获得一笔收益,这样可能人人都想发生事故,会引发道德风险。
因此,代位求偿原则同损失补偿原则一样,都是防止有人利用保险事故获得额外的收益。
代位求偿原则适用于财产险和费用型的医疗险,但不适用于意外险和寿险,原因是:人的身体和生命是无价的,不存在额外获益的说法!
12楼:百度用户
保险代位求偿原则是从补偿原则中派生出来的,只适用于 财产保险 。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造成并负有赔偿责任,则 被保险人既可以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向第三者要求 赔偿损失 , 也可以根据 保险合同 要求 保险人 支付赔款。 如果被保险人首先要求保险人给予赔偿,则保险人在支付赔款以后, 保险人有权在保险赔偿的范围内向第三者追偿, 而被保险人应把向第三者要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 并协助向第三者要求赔偿。
反之, 如果被保险人首先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并获得损失赔偿, 被保险人就不能再向保险人索赔。
什么叫保险代位原则?它的设定有什么意义?
13楼:康康羊羊羊
保险代位原则也叫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宗旨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双重保障,以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充分补偿。同时,也不至于由于保险赔付而使被保险人过分受益。
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求偿原则的主要原则是()。
14楼:郑
代位求偿说的是由第三者造成的财产损失,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属于补偿型的,而人的生命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属于给付型,希望能帮到你您!
15楼:
人身保险的损失无法衡量,所以不适用损失补偿和代位求偿原则。
代位追偿原则只适用于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标的价值是可以确定的,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赔偿额度也是可以确定的。因此,财产保险适用补偿原则,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受到的损失。保险人在进行赔偿后,就在赔偿限额内取得了对该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因为财产权利是可以转移的,所以衍生出物上代位权,即代位取得接受赔偿的权利。
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是无法确定其价值的。人身保险适用定额保险原则,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但这一金额并不代表被保险人的价值,只是双方约定的一个金额,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同时,人的生命或者身体与财产不一样,是不可能发生权利转移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后,并不能由此而取得任何权利。
因此,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即人身保险的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16楼:小小芙
财产保险的标的价值是可以确定的,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赔偿额度也是可以确定的。
因此,财产保险适用补偿原则,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受到的损失。保险人在进行赔偿后,就在赔偿限额内取得了对该保险标的的权利,因为财产权利是可以转移的。
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是无法确定其价值的。
人身保险适用定额保险原则,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但这一金额并不代表被保险人的价值,只是双方约定的一个金额,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同时,人的生命或者身体与财产不一样,是不可能发生权利转移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后,并不能由此而取得任何权利。因此,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即人身保险的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17楼:
代位追偿原则只适用于财险,应为人身保险的损失无法衡量,其后续损失无法准确估计,而物上代位是取得标的的所有权,权利代位是取得接受赔偿的权利,显然。。。。
18楼:匿名用户
填空?应该填损失补偿原则
代位追偿体现什么保险原则
19楼:落の落
代位追偿就是保险人取代被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是一种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
代位追偿原则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体现的是损失补偿原则。
20楼:
保险代位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21楼:匿名用户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哦,不好意思亲
根据保险代位求偿原则,导致保险标的的损失第三者对保险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形式属于什么责任 10
22楼:匿名用户
根据保险代位求偿原则,导致保险标的的损失第三者对保险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形式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因为第三者给被保险人造成了侵权,依法负有侵权赔偿责任,而保险人赔偿了被保险人以后,就相应的取得了代被保险人追偿侵权责任的权利。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
23楼:匿名用户
这个有点笼统,如果只是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陪完被保险人,然后再问第三者(肇事方)索赔,当然,出事双方也可以自行解决;如果有人员身亡那除了赔偿还要司法机关介入了!——苏州保险网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