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没有什么后果,法院没有权利收押你。只有监管权,除了事他们负责,与你无关。
要求鉴定被拒绝
2楼:法邦网专家
医治好了,达不到伤残,厂里已尽责,你急于结婚,叫厂长多介绍几个女工给你吧
法院当庭可以宣布保外就医吗?可以不用鉴定病情吗?
3楼:偶然伤心了
这个肯定要要鉴定的,一般是省级人民**指定的医院做出鉴定。
关于法院要求做伤残鉴定的问题
4楼:简简单单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为了更好进行判决,要求进行伤残鉴定,按法院指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就可以的。
1、如果是交通事故适用伤残鉴定标准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如果是工伤的伤残鉴定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3、如果是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5楼:匿名用户
根据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及人身损害案件的司法解释:
及时你没有做伤残鉴定,你依然可以就医药费和误工等等损失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你在诉讼前,进行伤残鉴定,
不管是否构成伤残,对赔偿金额都能作出较为准确的预估如有需要请**咨询律师
纵横法律网-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于平律师
6楼:日照律师
伤残鉴定,在诉讼时,都要由法院委托进行鉴定,你拒绝,就会丧失对伤残赔偿金的要求。
7楼:匿名用户
您好,如果你的伤残鉴定是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对方没有证据中心反驳鉴定有过错的,法院不需要重新鉴定,建议最好委托律师来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纵横法律网-福建力格律师事务所-叶奶录律师
8楼:盘山公道
一方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是否鉴定决定权在法院。
建议和法官多沟通。
9楼:闭闲华台宇
1、一般是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对你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
2、起诉主张赔偿你的各项损失。
3、要先去法院立案庭立案。
4、交警委托鉴定与法院委托鉴定不一定是同一个鉴定部门,鉴定需要的材料,法院会通知你详细准备的。
5、肇事方侵权责任与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责任,并不冲突,你可以两项都主张。
法院技术科做病情鉴定还要交钱不,交多少
10楼:阿元
必须交钱。鉴定费一般由鉴定申请人预交,法院判决时会将鉴定费纳入诉讼费一起,按照胜败比例进行判决负担。
具体交多少鉴定费,得看司法鉴定所的规定,因为钱不是法院收的,是司法鉴定所收的。即使法院收取,也临时性的,是代替司法鉴定所收取的。
父母起诉离婚要求做亲子鉴定,儿子拒绝法院将会怎样执行
11楼:紫夜默默
那法院是会依法认定没有亲子关系的。因为如果是亲子关系是没有理由拒绝鉴定的,从常理出发认定没有亲子关系。
法院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被申请人拒不执行怎么※
12楼:雪y舞空城
问题不明了!为什么自己申请鉴定,又拒不执行?
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受害者做护理期限鉴定,那么受害者是否应该做这个鉴定?
13楼:匿名用户
建议你做这个鉴定,这个鉴定本身对你也是有利的,如果不做,未发生的损失法院是不会判的。
小三向我提出亲子鉴定要求,我可以拒绝吗?
14楼:北京中天华康
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进行亲子鉴定的诱因:
随着科技的发展,加上传统的家庭观念的改变,使得现代生物科技水平和需求不谋而合。由于自由化和人们对性别关系的开放,伦理的轻视,人生的生活方式等变化,导致许多夫妻结婚后都担心孩子是不是自已的,大部分是怀孕前不止与一个人有过性关系的女性,她们为了搞清孩子的真正父亲是谁,怀着孕就提出鉴定。
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要怎样判:
(一)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一方将败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的主张成立。
”该条规定无疑是给此类案件的当事人吃一颗定心丸,因为拒绝做亲子鉴定一方将承担不利后果。
当然“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也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存在亲子纠纷,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或仅仅是猜测、臆断,法院也可以驳回申请人的申请,避免浪费司法资源、破坏家庭和谐与信任。
(二)法院无权强制对方做亲子鉴定
有人可能会问,难道法院不能强制性的要求对方做亲子鉴定吗?的确不能。因为亲子鉴定涉及的是身份关系,法律上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的,所以如果一方拒绝亲子鉴定,法院也不能强迫对方去做。
因此如果一方不同鉴定,亲子鉴定将无法进行
15楼:匿名用户
一人做事一人当,后悔何必当初呢,有的责任你逃脱不了
16楼:手机用户
你可以拒绝,但是她如果告你,法院也可以推定结果,
17楼:空心雲
别拒绝、说不定孩子还不是你的
18楼:匿名用户
一开始就做错了,你觉得这个事有意思吗?
如果你喜欢人,却不知道他喜不喜欢你,你会怎样做
1楼 匿名用户 告诉他 不告诉他你永远不会知道他喜不喜欢你 2楼 匿名用户 虽然告诉她是好,可是极端的想可能会连朋友也做不成,我认为最好相处一下,做朋友了解对方一下,熟悉一点再说,可能到时候不是你喜欢她,可能她也会对你有感觉,又或许你了解她以後却发现她不是你心中的一辈子 d 3楼 亦凡 慢慢接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