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接收非正常死亡遗体家属并未在场是否需死亡证明

2020-11-23 14:52:02 字数 5873 阅读 1660

1楼:匿名用户

殡仪馆接收非正常死亡遗体一般是由相应部门通知殡仪馆去接运,殡仪馆才会出车。例如:交通事故的,是交警大队通知殡仪馆去接运;刑事案件的,由刑侦通知;火车事故的,由车务段通知。

殡仪馆接收遗体不需要死亡证明,但是火化需要死亡证明原件方能火化

殡仪馆接收非正常死亡的死尸需要死亡证明吗

2楼:手机用户

接收是不需要证明的! 但是火化及其他处理项必须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一般需要社区,辖区警局出具死亡证明

3楼:匿名用户

当然需要。

纵横法律网 何向前律师

尸体 存放殡仪馆,家属不领取,最终怎么处理

4楼:白守鸽

天以内存放**是30元每天,4天到7天是40元每天,8天以上则是50元每天。

按照规定**,遗体存放一个月就是一千五,一年是一万八。通州殡仪馆长期存放无人领取的遗体有百具,由此计算,每年的欠费就在一百八十万元。

“存放时间越久,这个费用就越高。”王强指着登记牌上的死者名字说,这具遗体存放一年零九个月,因为家庭不和,打官司到法院后,法院和殡仪馆协商,提出为家属减免些存放费。

随着每年不断新增无人认领遗体,通州区殡仪馆新建了两座冰库,用来存放遗体。而东郊殡仪馆由于冰柜饱和,已经将30多具遗体转移到协作的医院太平间存放。

“没有死亡证明,没有家属签字,谁敢火化这些遗体?一旦家属找来,引起纠纷更难处理。”罗建军说出殡仪馆的苦恼。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正常死亡者的遗体,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火化。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和无名尸体,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

对此,北京市殡葬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殡仪馆内长期停放的无人认领遗体,是对于社会资源的长期占用,馆方也处于长期亏损的状态,多年来一直在向上级民政部门反映,但暂时还没有应对和处理的办法。

广州出台过《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但具体实施起来,仍然存在一定的难处。目前北京这边并没有相关的条例规定,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和各方面多联系,毕竟处理遗体不是殡仪馆单方面能决定的,涉及交通事故死亡的、案件的、无名氏的,需要交管部门、公安、法院协调处理。

■ 他山之石

《包头市殡葬管理办法》

该《办法》第十条规定:无人认领遗体由公安机关通知殡仪馆接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发出认领公告,3个月内无人认领,由公安机关作出鉴定结论后,

由殡仪馆火化,遗体保存和火化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拨付。骨灰由殡仪馆负责保存。火化后12个月内,骨灰无人认领的,由殡仪馆向当地殡葬管理部门备案后就地

深埋。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

广州市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其中规定:无人认领遗体由民政部门在本单位公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公告栏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遗体进行处理

5楼:大宝与莹宝

无人认领遗体由公安机关通知殡仪馆接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发出认领公告,3个月内无人认领,由公安机关作出鉴定结论后,由殡仪馆火化。

1、指的无人认领尸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的以下两种情况,在公告期届满仍无家属、单位为其办理殡殓手续的。

2、在医院正常死亡的尸体,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由医院通知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分局进行拍照、登记、备案;在医院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明确是否属正常死亡的,由医院通知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分局进行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6楼:匿名用户

时间长了!馆里会经过公安局!烧掉

关于殡仪馆收非正常死亡? 50

7楼:肌肉i哦同比

殡仪馆接收非正常死亡遗体一般是由相应部门通知殡仪馆去接运,殡仪馆才会出车。例如:交通事故的,是交警大队通知殡仪馆去接运;刑事案件的,由刑侦通知;火车事故的,由车务段通知。

殡仪馆接收遗体不需要死亡证明,但是火化需要死亡证明原件方能火化

人死别人家里在医院和公安都没开局死亡证明,且家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殡葬车可以将尸体拉到殡仪馆吗?

8楼:匿名用户

分情况,别人指什么关系?亲戚?朋友?

陌生人?医院急救车到现场,人已死亡没发生救护行为,医院不出具死亡证明。公安局要排除刑事嫌疑,交给治安部门处理。

治安部门肯定找家属告知后续程序。殡仪馆有接收的情况,也可以拉着死者满中国跑,胆大没人查就行。这个别人能这么做,不是愚昧就是有见不得光的事。

9楼:

应该是不行的。貌似医院要确认其死亡才行。

非正常死亡后,尸体处理规定停尸体几天,

10楼:baby太可怕了

一般为15日。

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于1998年1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处理非正常死亡尸体的施行办法通知如下:

一、凡属下列尸体,由公安机关法医检验所负责收尸、保管、检验:

1.他杀或有他杀可疑的尸体;

2.虽非他杀,但具有研究、检验价值,须保留一定时间的尸体;

二、凡经公安机关检验,并已有检验结论,不需再保存的尸体,丧事承办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后,十五天内到殡葬单位办理火化手续,逾期由公安机关移送殡葬单位火化处理。

三、凡无检验必要或只需对尸体表面查看,而又不宜放置于道路、公共场所的尸体,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并通知殡葬部门收尸暂行保管,同时通知丧事承办人办理有关殡葬手续。保存期不得超过十五天,逾期则由殡仪馆、火葬场负责火化。对有家属认领的,其费用由死者家属自理;对无人认领的,其接运费、包扎费、火化费,由民政部门负担。

四、公安机关对无名、无主和非正常死亡的尸体,需要保存的,应由市公安局或区、县公安局向殡仪馆办理尸体防腐手续,保存期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因特殊情况逾期的,应征得殡葬部门认可,尸体防腐费由办理尸体防腐申请的各区、县公安局或市公安局有关单位承担,在公安业务费中列支。各殡仪馆、火葬场凭殡葬部门统一印制的“无名尸体防腐费结算单”,向有关公安机关结算。

五、高度腐败的尸体(如浮尸等),殡葬部门在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后,应立即火化。

六、殡葬工作人员在殡葬过程中,如发现尸体有可疑情况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处理非正常死亡尸体的施行办法的通知》(沪公治安[1987]021号、沪民殡字[1987]19号)同时废止。

11楼:匿名用户

尸体检验完成后就可以处理了,一般在检验后10日内,超过10日所发生的处理尸体的费用就得自己承担了

尸体没有火化,殡仪馆敢开死亡证明吗?请专家解答。。谢谢。。

12楼:正气长春

如果属于正常死亡,证明一般是由医院出具;属于非正常死亡,由公安等部门出具,殡仪馆接到死亡证明后,方可对尸体进行火化,然后出具火化证明。

死亡人家属凭火化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然后再能办理抚恤金等相关事宜。

13楼:人本服务

朋友你提的问题表达上有误。一般正常人离开人世的几个地方不外乎医院,住宅,养老公寓,再么就是非正常去世的案发现场,如果是在医院去世,院方会出具死亡证明;如果在住宅或养老公寓去世,一般由逝者生前单位或所居住街道居委会出具死亡证明,然后凭此证明到防疫部门换签正规的死亡证明,拿着死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销户后,才可到殡仪馆联系火化。如果手续齐全,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授权殡仪馆,殡仪馆才可安排遗体火化,最后由殡仪馆出具火化证明。

14楼:爱x楠

殡仪馆是无权利开死亡证明的

15楼:陈站稳

尸体没有火化,殡仪馆不能开死亡证明

16楼:心中_无马

据我所知,只有医院才有资格开死亡证明。

殡仪馆收到死亡证明通知后才能接纳尸体。

非正常死亡后,尸体处理规定可以停尸几天?

17楼:baby太可怕了

一般为15日。

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于1998年1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处理非正常死亡尸体的施行办法通知如下:

一、凡属下列尸体,由公安机关法医检验所负责收尸、保管、检验:

1.他杀或有他杀可疑的尸体;

2.虽非他杀,但具有研究、检验价值,须保留一定时间的尸体;

二、凡经公安机关检验,并已有检验结论,不需再保存的尸体,丧事承办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后,十五天内到殡葬单位办理火化手续,逾期由公安机关移送殡葬单位火化处理。

三、凡无检验必要或只需对尸体表面查看,而又不宜放置于道路、公共场所的尸体,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并通知殡葬部门收尸暂行保管,同时通知丧事承办人办理有关殡葬手续。保存期不得超过十五天,逾期则由殡仪馆、火葬场负责火化。对有家属认领的,其费用由死者家属自理;对无人认领的,其接运费、包扎费、火化费,由民政部门负担。

四、公安机关对无名、无主和非正常死亡的尸体,需要保存的,应由市公安局或区、县公安局向殡仪馆办理尸体防腐手续,保存期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因特殊情况逾期的,应征得殡葬部门认可,尸体防腐费由办理尸体防腐申请的各区、县公安局或市公安局有关单位承担,在公安业务费中列支。各殡仪馆、火葬场凭殡葬部门统一印制的“无名尸体防腐费结算单”,向有关公安机关结算。

五、高度腐败的尸体(如浮尸等),殡葬部门在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后,应立即火化。

六、殡葬工作人员在殡葬过程中,如发现尸体有可疑情况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处理非正常死亡尸体的施行办法的通知》(沪公治安[1987]021号、沪民殡字[1987]19号)同时废止。

火葬场冰冻的尸体无人处理怎么处理的

18楼:匿名用户

天以内存放

**是30元每天,4天到7天是40元每天,8天以上则是50元每天。

按照规定**,遗体存放一个月就是一千五,一年是一万八。通州殡仪馆长期存放无人领取的遗体有百具,由此计算,每年的欠费就在一百八十万元。

“存放时间越久,这个费用就越高。”王强指着登记牌上的死者名字说,这具遗体存放一年零九个月,因为家庭不和,打官司到法院后,法院和殡仪馆协商,提出为家属减免些存放费。

随着每年不断新增无人认领遗体,通州区殡仪馆新建了两座冰库,用来存放遗体。而东郊殡仪馆由于冰柜饱和,已经将30多具遗体转移到协作的医院太平间存放。

“没有死亡证明,没有家属签字,谁敢火化这些遗体?一旦家属找来,引起纠纷更难处理。”罗建军说出殡仪馆的苦恼。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正常死亡者的遗体,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火化。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和无名尸体,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

对此,北京市殡葬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殡仪馆内长期停放的无人认领遗体,是对于社会资源的长期占用,馆方也处于长期亏损的状态,多年来一直在向上级民政部门反映,但暂时还没有应对和处理的办法。

广州出台过《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但具体实施起来,仍然存在一定的难处。目前北京这边并没有相关的条例规定,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和各方面多联系,毕竟处理遗体不是殡仪馆单方面能决定的,涉及交通事故死亡的、案件的、无名氏的,需要交管部门、公安、法院协调处理。

■ 他山之石

《包头市殡葬管理办法》

该《办法》第十条规定:无人认领遗体由公安机关通知殡仪馆接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发出认领公告,3个月内无人认领,由公安机关作出鉴定结论后,

由殡仪馆火化,遗体保存和火化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拨付。骨灰由殡仪馆负责保存。火化后12个月内,骨灰无人认领的,由殡仪馆向当地殡葬管理部门备案后就地

深埋。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

广州市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其中规定:无人认领遗体由民政部门在本单位公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公告栏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遗体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