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zjc**座
然而进退一人,处理一件事,往往降圣旨,这既给他,又怀疑他了
一个人的晋升、退乡还林,处理一件事情往往要等皇上的圣旨,此次即任用了他又怀疑他,怎么回事?不可理解的意思。
然或进退一人,处分一事,往往降中旨,使一二小人阴执其柄,是既任之 5
2楼:匿名用户
“根据在**?就在内阁大臣身上。少师万安恃位取宠,少保刘吉对上欺骗对下附和,太子少保尹直心怀奸诈,都是些世上的小人。
陛下留用他们,那么君王的德行必不完善,朝政必定整治不好,此弊病是应当革除的。退休尚书王恕忠诚聪慧,可以担当重任,尚书王..刚强果断,可以止息大奸之谋,都御史彭韶端平正直,可以决断大政方针,他们是世间的君子,陛下任用他们,那么君王的恩惠能畅通无阻地施泽到人民中间,朝政就能清明严正,这就是应当振兴之利。
关于“真诚”的成语有哪些?
3楼:阳光的水帘洞
诚心诚意
真心实意
赤诚相待
赤心相待
竭诚以待
精诚所至
开诚布公
开诚相见
推诚待物
披肝沥胆
【成语】: 诚心诚意
【拼音】: chéng xīn chéng yì
【解释】: 形容十分真挚诚恳。
【出处】: 《后汉书·马援传》:“开心见诚,无所隐伏。”
【举例造句】: 大远的诚心诚意来了,岂有个不叫你见个真佛儿去的呢?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六回
【成语】: 真心实意
【拼音】: zhēn xīn shí yì
【解释】: 心意真实诚恳,没有虚假。
【出处】: 元·无名氏《百花亭》第三折:“常言道海深须见底,各办着个真心实意。”
【举例造句】:真心实意,才能找到知己。
【成语】: 赤诚相待
【拼音】: chì chéng xiāng dài
【解释】: 赤诚:极真诚、忠诚。以至诚之心待人。
【出处】: 姚雪垠《李自成》第一卷第二十三章:“这所剩的数千饥饿疲惫之师因感学生一片忠君爱国之心和平日赤诚相待,暂时不忍离去,勉强可以一战。”
【举例造句】: 我们赤诚相待,彼此没有二心。
【成语】: 赤心相待
【拼音】: chì xīn xiāng dài
【解释】: 赤心:真诚的心。真心诚意对待别人。
【出处】: 元·乔梦符《两世姻缘》第一折:“做了一程夫妻,彼此赤心相待,白首相期。”
【举例造句】:自此,二人赤心相待,再无嫌隙。
【成语】: 竭诚以待
【拼音】: jié chéng yǐ dài
【解释】: 竭诚:竭尽诚意;待:对待。竭尽诚意地对待别人。
【出处】: 唐·魏徵《谏太宗十思疏》:“盖在殷忧,必竭诚以待下,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
【举例造句】:你若推心置腹,我必竭诚以待。
【成语】: 精诚所至
【拼音】: jīng chéng suǒ zhì
【解释】: 人的真诚的意志所到。
【出处】: 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四十:“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果然勇猛,自有神来。”
【举例造句】: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成语】: 开诚布公
【拼音】: kāi chéng bù gōng
【解释】: 开诚:敞开胸怀,显示诚意。指以诚心待人,坦白无私。
【出处】: 《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评》:“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
【举例造句】: 上头的公事是叫地方官时时接见商人,与商人开诚布公,联络一气。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五十四回
【成语】: 开诚相见
【拼音】: kāi chéng xiāng jiàn
【解释】: 开诚:敞开胸怀,显示诚意。形容待人诚恳,显示出真心实意。
【出处】: 《后汉书·马援传》:“且开心见诚,无所隐伏,阔达多大节,略与高帝同。”
【举例造句】: 双方代表开诚相见,就两方面合作事宜达成了一致。
【成语】: 推诚待物
【拼音】: tuī chéng dài wù
【解释】: 拿出真心对待别人。
【出处】: 《资治通鉴·梁纪·高祖武皇帝大同四年》:“明公推诚待物,物亦归心;若用猜忌,去霸业远矣。”
【举例造句】: 然或进退一人,处分一事,往往降中旨,使一二小人阴执其柄,是既任之而又疑之也。陛下岂不欲推诚待物哉? ★《明史·邹智传》
【成语】: 披肝沥胆
【拼音】: pī gān lì dǎn
【解释】: 披:披露;沥:往下滴。比喻真心相见,倾吐心里话。也形容非常忠诚。
【出处】: 唐·黄滔《启裴侍郎》:“沾巾堕睫,沥胆披肝,不在他门,誓于死节。”宋·司马光《体要疏》:“虽访问所不及,犹将披肝沥胆,以效其区区之忠。”
【举例造句】: 我每遇着我所敬爱而知心的人,就喜欢披肝沥胆地畅谈。 ★邹韬奋《经历·初出茅庐》
进一人退一人皆不可苟是什么意思
4楼:匿名用户
进一人退一
原文是“人君进一人退一人,皆不可苟,必须服众心”,意思是君主提拔一个人、贬职一个人,都不能随随便便,必须让大家的心服才可以。
苟:马虎、随便。
这一句话是出自明成祖关于臣下的升降的一番话,“人君进一人退一人,皆不可苟,必须服众心。若进一人而天下皆知其善,则谁不为善?退一人而天下皆知其恶,则谁敢为恶?
无善而进,是出私爱;无恶而退,是出私恶,徇私而行,将何以服天下?”大致意思就是升降一个人的职位要公私分明,让大家口服心服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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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列传第七十一原文及翻译
5楼:库存凯
彭韶,字凤仪,莆田人,天顺元年进士,锦衣指挥周或,太后弟也,奏乞武强、武邑民田不及赋额者,籍为闲田。命韶偕御吏季琮覆勘,韶等周视径归,上疏自劾日曰:“真定田,自祖宗时许民垦种,即为恒产,除租赋以劝力农。
功臣、戚里家与国咸休,岂当与民争尺寸地。臣诫不忍夺小民衣食,附益贵戚,请伏奉使无状罪。”疏入,诏以田归民,而责韶等邀名方命,复下诏狱,言官争论救,得释。
孝宗即位,召为刑部右侍郎。嘉兴百户陈辅缘盗贩为乱,陷府城大掠,遁入太湖,遣韶巡视。韶至,贼已灭,乃命兼全都佥史,整理盐法。
寻进左侍郎,韶以商人苦抑配,为定折价额,蠲宿负。悯灶户煎办、征赔、折阅之困,绘八图以献,条利病六事,悉允行。
弘治二年秋,还朝。明年,改吏部。与尚书王恕甄人才,核功实,仕路为清。
彗星见,上言宦官太盛,不可不亟裁损。因请午朝面议大政,毋只具文。已,又言滥授官太多,乞严杜幸门,痛为厘正。
帝是其言,然竟不能用。
四年秋,代何乔新为刑部尚书。故安远侯赃败至数千两,征仅十一。以其母诉免。
御史彭程以论皇坛器下狱,韶疏救,因极陈光禄冗食滥费状,乃命具岁办数以闻。荆王见潚(朱见潚)有罪,奏上,淹旬不下。内官、苗通、杀人,减死遣戍。
昌国公张峦建坟逾制,役军至数万。畿内民冒充陵庙户及勇士旗校,辄免徭役,致见户不支,流亡日众。韶皆抗疏极论,但下所司而已。
韶莅部三年,昌言正色,秉节无私,与王恕及乔新称三大老,而为贵戚、近习所疾,大学士亦不之善。韶志不能尽行,连章乞休,乃命乘传归。月廪、岁隶如制。
明年,**,御史宗彝等言韶、乔新、强珍、谢铎、陈献章、章懋、彭程俱宜召用,不报。又明年,卒,年六十六。谥惠安,赠太子少保。
译文彭韶,字凤仪,是莆田人,天顺元年进士。锦衣指挥周彧,是太后的弟弟,奏请武强、武邑不及赋额的民田,没收为闲田。皇帝命令彭韶同御史季琮重新审查。
彭韶等巡视后直接回朝,上疏**自己说:“真定的田地,从祖宗时准许百姓开垦耕种,就成为固定财产,免除租赋以鼓励他们致力于农业生产。
功臣、外戚与国家都享受福禄,怎么能同百姓争夺尺寸之地?我实在不忍夺取百姓的衣食,来增益皇亲国戚,请求惩罚我奉使行为失检之罪。”奏疏呈入,皇帝诏令将田地归还百姓,而怪罪彭韶等人邀名抗命,又将他们投入钦犯监狱。
谏官争相谏诤援救,彭韶等人获得释放。
孝宗即位,召彭韶为刑部右侍郎。嘉兴百户陈辅因盗贩作乱,攻陷府城大肆抢掠,逃入太湖。朝廷派彭韶巡视,彭韶到达,盗贼已被消灭,被命令兼任佥都御史,不久晋升左侍郎。
彭韶因商人苦于强行摊派,为他们制定折价额度,减免原来拖欠的赋税。
怜悯盐工煎办、征赔、折阅的困苦,绘制八幅图进献,条陈利弊六事,都被允许施行。弘治二年秋,回朝。第二年,改调吏部。
与尚书王恕甄别人才,仕途因此而清明。彗星出现,上疏说宦官太多,不能不马上裁减。于是请求午朝面议大政,不要只准备奏章。
不久,又说滥授官职太多,请求杜绝因受宠幸得官的路,痛加整改。皇帝认为他说得对,然而终究不能采用。
弘治四年秋天,代替何乔新任刑部尚书。前安远侯柳景贪赃败露数额达几千两,征收仅十分之一,因其母诉讼而免除。御史彭程因议论皇坛器入狱,彭韶上疏营救,于是极力陈诉光禄寺供品过度浪费的情况,皇帝于是命令开列每年供品的数目上报。
荆王朱见潚有罪,彭韶上奏,搁置十日没有下发。内官王明、苗通、高永杀人,被判免死贬谪戍边。昌国公张峦建坟超越定制,役使军人达几万。
京畿内百姓冒充陵庙户及勇士旗校,则免除徭役,,流亡的人一天天增多。彭韶都直接上疏极力陈述,皇帝只是将其奏章发给有关部门而已。
彭韶在刑部三年,言谈正直,态度严肃,秉持节操不徇私情,与王恕以及何乔新并称“三大老”,而被贵戚、近幸所怨恨,大学士刘吉也不喜欢他们。彭韶的抱负不能完全施行,接连上章请求退休,皇帝于是命令他乘驿车回乡。按定制供给月廪、岁隶。
第二年,南***,御史宗彝等说彭韶、何乔新、强珍、谢铎、陈献章、章懋、彭程都应召用,皇帝不答复。过了第二年,彭韶去世,享年六十六岁。谥号惠安,追赠太子少保。
扩展资料
明史特点
共二十四卷,就卷数而论,《明史》本纪所占不足全书十分之一,若以字数而论,则所占不及全书二十五分之一。由此可知本纪在《明史》中所占比例甚小,这是《明史》编纂体例中的一个特点。本纪在纪传体史书中,是以编年形式叙史的部分,
《明史》显然是将本纪作为全史之纲,以简明扼要的方式,首列于全书之前,使人在读阅这部史书之时,首先了解到有明一代历史之概况,而不是使人在读阅本纪时便事无巨细尽览尽知。这应该算是《明史》修纂整体设计上的独到之处。
《明史》本纪的另一个特点,是尊重史实,不以明代官定史论为据。如建文帝年号于成祖夺位后革除,其四年实录仅以元、
二、三及洪武三十五年,附于《明太祖实录》之后。《明史》中则专立《恭闵帝纪》一卷,甚为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