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通俗的例子说明下什么叫“实质重于形式”吧

2020-11-21 19:24:45 字数 4977 阅读 7689

1楼:绿水青山

以融资租赁的形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来讲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企业有优先购买的选择权,在租赁期内承租企业有权支配资产并从中受益。所以,从实质上看,企业控制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及受益权。所以在会计核算上,将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视为企业的资产。

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仅仅按照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进行,而这些形式又没有反映其经济实质和经济现实,那么,其最终结果将不仅不会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反而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

2楼:匿名用户

2020年中级会计实务:核心考点实质重于形式5371

举个通俗的例子说明下什么叫“实质重于形式”吧

3楼:匿名用户

2020年中级会计实务:核心考点实质重于形式5371

4楼:鑫小朋友

以融资租赁的形bai式租入的固定du资产,虽然zhi从法律形式来讲企业并不拥dao有其所有权,但是由内于租赁合同中规容

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企业有优先购买的选择权,在租赁期内承租企业有权支配资产并从中受益。所以,从实质上看,企业控制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及受益权。所以在会计核算上,将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视为企业的资产。

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仅仅按照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进行,而这些形式又没有反映其经济实质和经济现实,那么,其最终结果将不仅不会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反而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

实质重于形式,是什么意思?举个例子! 通俗易懂点的!请别复制或者粘贴谢谢!一个爱学习的学生党在

5楼:匿名用户

比如你做一盘菜,用许多名贵的材料,做出的东西却不怎么样,倒不如取用适合的材料做色香味俱全的菜肴

6楼:匿名用户

实质重于形式,也即我们日常所说内容重于形式。我们说文以载道,文章的使命是讲明白一个道理。如果道理讲不通,文章形式再好也没什么用。

这就是内容重于形式的通俗解释了。例子的话如八股文, 八股文也称“时文”、“制艺”、“制义”、“八比文”、“四书文”,是中国明、清两朝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八股文专讲形式、没有内容,文章的每个段落死守在固定的格式里面,连字数都有一定的限制,人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

这样的文章文人们写过很多,可除了“八股文”的名字,其它几乎什么也没留下来。

7楼:一言难尽

要有用的,不要华而不实的。比如棉花糖看着大却吃不饱,一碗米饭看着但能治饥饿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实质重于形式是什么意思?说的简单 通俗易懂些

8楼:匿名用户

实质重于形式是体现“真实与公允”的一个会计原则。要求会计应注重经济业务的实质,而不拘泥于法律条文。例如,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来讲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

实质重于形式:”实质“强调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形式”强调经济业务的法律形式。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就是要注重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形式 。比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从形式上来讲,企业不拥有所有权,但从交易实质来看,企业拥有相当长期间的使用权,近似于资产的使用寿命,因此可以将资产看作是企业的自有资产进行处理。

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内涵的认识在国内外学术界还存在诸多争议与分歧。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两种:一是认为实质重于形式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实质重于形式作为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我国许多会计学者也将实质重于形式归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二是认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和会计确认与计量原则的修正与限制。如iasc认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信息如果要想如实反映其所拟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项,那就必须根据它们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是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与反映。

我国也有许多学者认为实质重于形式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和会计确认与计量原则的修正与限制。而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却没有明确指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内涵与应用标准。

9楼:i鳳兒

就是要注重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形式

说起了比较抽象,打个比方就容易理解了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从形式上来讲,企业不拥有所有权,但从交易实质来看,企业拥有相当长期间的使用权,近似于资产的使用寿命,因此可以将资产看作是企业的自有资产进行处理。

10楼:金算珠网

18年中级会计005: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实质重于形式的理解

怎么更通俗理解会计上的实质重于形式

11楼:匿名用户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指交易或事项的实质重于法律表现形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当仅仅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依据。“实质”是指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形式”是指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大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常见的事项或交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来讲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企业有优先购买该资产的选择权或可以合理的确定将会行使该选择权;在租赁期内承租企业有权支配资产并从中受益等,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因此,从其经济实质来看,企业能够控制融资租入资产所创造的未来经济利益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上就应当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视为企业的资产。

列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2.企业按照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但又签订了售后回购协议。虽然从法律形式上实现了收入,但如果企业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即使签订了商品销售合同或者已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

也不应当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部分,作为融资费用,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提的利息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3.收入的确认。某交易双方签定了购销合同,商品已经发出,买方也预付了部分货款,余款由卖方开出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已随发票账单一并交付买方。

从形式上看,商品已发出,发票账单已交付买方,也已收到部分货款,但此时不能确认收入是否实现,而要看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了购货方(即重视的是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的经济实质,而不是所有权的法律形式),若买方当天收到商品后,发现商品质量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立即要求卖方根据合同条款采取补救措施,但因**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买方仍保留退货选择权,此时卖方就不能确认收入,因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保留在卖方。

4.应收债权的转让,如果是不附追索权,那么是可以终止确认该应收债权的,但是,附追索权应收债权的**,企业应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核算原则进行会计核算,期末,根据债务单位的情况,按会计制度合理计提用于质押的应收债权坏账准备,对于发生的与用于质押的应收债权相关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坏账等,按照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此外,还有一些交易或事项是属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例如,合并报表的编制,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区分商业实质;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判断;反向购买法律上的母子公司与会计上的母子公司位置对调;附有退货条件的销售、委托代销等特殊销售方式收入的确认等。

12楼:最爱幽默的小猪

质重于形式原则指交易或事项的实质重于法律表现形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当仅仅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依据。“实质”是指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形式”是指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

常见的体现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交易或者事项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销售商品的售后回购业务、售后租回业务的会计处理以及关联方关系的判断等都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有关。

售后回购、售后租回实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企业不能将取到的款项确认为收入。

售后回购是指企业将某项资产**给其他单位,在**方已经收到了价款,并且已经办理了有关资产划转手续的同时,签订书面或口头协议,约定在将来的特定时期,以特定**无条件将货物购回(事实上这也是购货方购买货物的前提)。在货物购回之前,从法律形式上讲,已经办理了有关资产划转手续,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购货方。但从经济实质上讲,由于补充协议规定了**方在未来某个时间必须购回所**的商品,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购货方,**方实质上仍然要承担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而且,**商品时往往会出现售价高出商品实际价值的情况,若将其确认为收入将导致企业利润虚增。因此,虽然该项交易形式上形成了一笔销售收入,但从交易的实质上看,售后回购只是企业的一种融资行为,并不能将其确认为销售收入。

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是指卖主(即承租人)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或正在使用的资产**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即出租人)那里租回,租回后形成两种形式: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售后租回从形式上看,首先是为企业带来了收入,并且所**商品的所有权及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也已转移,但实质上由于在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的售价和租金是相互关联的,是以一揽子方式谈判的,是一并计算的。

因此,资产的**和租回实质上是同一笔交易中的两个阶段。如果将售后租回损益一次性确认为**当期的损益,则有可能难以正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事实上,如果采用高售价、高租金的租赁安排方式,这种租赁对买主来讲不存在不利影响;对于卖主来讲,在**资产时虽然有巨额销售收入,但这是以未来各期支付高额租金为代价的。

因而,为了真实、合理地反映承租人的经营业绩,并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不应将售后租回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应予以递延,分摊计入各期损益,会计处理正是看到了这两项业务的实质,在会计核算上并未确认收入,这也正是实质重于形式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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