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可否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费

2020-11-20 05:26:31 字数 6169 阅读 4364

1楼:绝情

我国法律上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是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能否列入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范围,一直是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长期争论的问题,在刑事诉讼中的研究当中,大部分的同志主张附带民事诉讼的损害赔偿应当将精神损失赔偿考虑在内。但是目前在审判实务中仍然不能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起非物质损失赔偿请求。

如果遇到的实际的法律问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如果法院不予以受理的,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你方可以根据该条款的规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为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楼: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楼:天蟾如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赔而不赔的有好几个项目,不仅仅是精神损害。至于为什么恐怕只能问最高法或者人大常务委员会,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解释权。作为一般公民不需要去理论这个东西,改专项民事诉讼即可,不必刑事附带民事这么进行诉讼。

4楼:代云溪贡媚

对于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的被害人是否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中国现行法律对此持否定态度。《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只有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的,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更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作否定的回答。

因此,刑事案件中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为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请求赔偿精神损失

5楼:匿名用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6楼: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7楼:林继华律师

因为法律已明确规定不能要求。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可否支持

8楼:七台河李阳平

如果是民事诉讼,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法定支持条件的是应当得到支持的。

如果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最高人民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议案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办﹝2011﹞159号)

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03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我院的倾向性意见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损失赔偿之外要求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

9楼:洞庭红尘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明确界定了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因遭受“物质损失”而提起,在立法层面排斥了对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的可能。同理,根据司法解释,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参考法律条文:

a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 最高人民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议案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法办﹝2011﹞159号

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03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我院的倾向性意见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损失赔偿之外要求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

10楼:懿叁貮

可以提出民事诉讼的赔偿请求

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是会采纳的。

刑事案件受害人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可以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11楼:七台河李阳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2楼:中顾法律网顾问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13楼:上海小律师

最高院有司法解释,不支持的。

14楼:匿名用户

是的,这个是可以申请赔偿的。

承担刑事责任并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

15楼:匿名用户

按实际情况,对于刑事诉讼中,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要求犯罪分子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对于精神损失的赔偿,受害人无权提起赔偿请求。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6楼:匿名用户

你可以提前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17楼:济南杨凯律师

你好,刑事案件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费。

18楼:匿名用户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还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你受到精神伤害,可以作为从重量刑的依据。

19楼:龙图小松

首先,如果你是采取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其次,如果你是等刑事部分判决之后,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是有可能得到支持的。这需要看你的证据。

第三,你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判刑部分没有实质性影响。因为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互不影响所以不会有联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赔偿什么费用?

20楼:匿名用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