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把发票顺序开反了怎么办,增值税专用发票顺序开错该如何处理 10

2020-11-27 17:43:36 字数 5958 阅读 1982

1楼:

简单啊,你可以把这卷发票的第一张 作废了,然后就能从第二张开始开票了,等系统开到最后一张发票的时候,再把最后一张作废了,这不就行了。

第一张票 应该是已开票作废,最后一张票是未开票作废,自己注意一下。

2楼:冰欺凌味的青柠

1、增值税专用

发票开错了,原因是自己开错的,及时发现了错误。属于当月开错的专用发票,当月在系统里面直接作废就可以了。

2、如果自己开错的专用发票,跨月了才发现错误,那么,跨月的话就要按照税务局的要求,提出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3、如果是对方开错了,只管退回给对方就好了。

4、总之,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当月作废,跨月开红字。

3楼:匿名用户

开掉的发票可以作废的;这个与之后能否买到发票没有直接关系的。只要你的发票都核销了,就可以重新买到发票。

4楼:匿名用户

可以买的,那就只能把那一张作废了,之前 开发票遇到过此种情况 ,这个没事的,可以再开

我的发票领购了两本,但开发票时把顺序给搞反了,请问这个问题要罚款吗?

5楼:匿名用户

这个是不会罚款的,只能说是未按顺序填开,等你这两本都用完了,就没事了。有些事是要认真对待,但也不必太过认真!

6楼:会计实务问题

我认为是不应该罚款的,因为也没有涉及少缴税的问题,只是未按顺序填开。

7楼:匿名用户

严格起来就是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是要受处罚的.这要看当地税务局的态度.

我开发票,没有按照发票号的顺序开,不小心把最后一个号先开了,那我以后倒着开有事吗?

8楼:匿名用户

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是不可以的啦.你那张开错的要作废掉才可以,开票里票号是要对应的.

(比如说发票号是1号到5号.本来是1号发票用的,你却拿了张5号的去打.现在变成5号票已经没有用了,你可以作废掉.而用那张对的再去打一次.)

而后面的票2号就要对2号,3号就要对3号,4号就要对4号啦.不可以再错了.

不然你们税务税就会找你们麻烦,对你和对你们公司都不好.

普通发票更简单,直接作废,再开一张.

9楼:匿名用户

太可爱了

开票的时候系统中都会显示号码的,你就要把对应的发票放上去打印.不能倒着开的,把这个开错的作废掉吧.

把正确的发票放上去打印掉,以后开到最后一个号码的时候直接系统作废.

10楼:洛河上游

时间倒置,税务局是不让的,要罚款。

11楼:匿名用户

肯定不能这样开,如果是这个月开的赶紧作废重开,如果是隔月的就要红冲了,你这个发票如果被购方拿过去认证是认证不过去的,到时他还会来找你重开,到时更麻烦。

12楼:财务中人

不允许,必须把这张发票作废,重新开具,否则会罚款,以前我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13楼:匿名用户

如果是系统开票,机器显示号码和被打印的号码均是废票;如果是手工开票,只要前边的发票日期不大于当前日期就没有什么大事。

增值税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不小心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

14楼:种花家的小米兔

有效。因为发票章不属于发票认证时的必要要素,就算没有也还是可以认证过去的。但是以后一定要注意,因为虽然没有明确的法规说不许盖反,但是有的税务局会有这方面的要求的,所以能避免尽量避免。

增值税发票的七个方面的数据:***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和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开票时经过加密产生密文区的84位密文,发票认证时通过扫描解密还原,如果不属于上述七个方面的内容被影响,是绝对能通过认证的。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

15楼:墨汁诺

有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发票的七个方面的数据:***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和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开票时经过加密产生密文区的84位密文,发票认证时通过扫描解密还原. 如果不属于上述七个方面的内容被影响,是绝对能通过认证的。

16楼:金剑走偏锋

增值税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不小心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的,没有问题。

17楼:小温柔的海角妥

发票有效。轩荣财务温馨提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顺序开错该如何处理 10

18楼:依稀买那个

把35/41的发票作废,因为你开具发票,打印出来的内容都会有***码和号码,和纸质发票上面原有的发票号码**不同,这张发票就是废票,需要作废。41的发票你在发票查询中查到这张发票,补打在41的纸质发票上即可。

19楼:西安万资财务

开错的全部作废,空白的对不上的也作废。

不小心把开给对方的发票作废了怎么办?

20楼:种花家的小米兔

一般来说开票方的责任大些,主要是没有收集齐发票的所有联次就作废,也就是没有按规定作废发票。违规操作的话,是有可能受到国税局处罚的。

至于受票方的责任,既然已经认证了,只能做进项转出。要不是主动做的话,国税局也会通知你方做转出的。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21楼:匿名用户

对你来讲:已开出的发票,在对方已进认证后,你在作废的增值税发票,这种问题不可能存在,应为报税是在下个月初,税务局系统会显示你的发票已经作废。解决的办法是:

“和对方把已作废的发票收回,在这个月给对方再开一张发票就可以了”。对你对他都似同当月销售做账就可以了。

发票上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可以吗?

22楼:平静的陌生人

可以,因为发票不是发票验证的必要元素,所以即使不是,也可以对其进行验证。

但是我们将来一定要注意,因为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不允许逆转,但是有些税务局会有这方面的要求,所以我们可以尽量避免。

增值税发票数据分七个方面:***码、发票号、开票日期、卖方纳税人识别号和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和税额。

23楼:墨陌沫默漠末

发票上发票专用章盖反了没有影响,依旧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所以,只要满足法条上规定的要件,发票都是有效的。所以,你朋友把发票的发票专用章上把章给盖反不影响其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领购方式是指批量**、交旧购新或者验旧购新等方式。

第十六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领购簿的内容应当包括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购票方式、核准购票种类、开票限额、发票名称、领购日期、准购数量、起止号码、违章记录、领购人签字(盖章)、核发税务机关(章)等内容。

24楼:荔红龙筱

没问题,只要没盖住金额且章盖得清楚就完全ok。

25楼:匿名用户

只要盖的清楚就没问题!

26楼:匿名用户

放心吧,一点问题没有。

27楼:匿名用户

360度内自由旋转,都没问题。

普通发票开完后,不小心把公单盖反了

28楼:匿名用户

盖反是什么意思呢,是公司名在下面吗?正常情况下是没问题的,如果盖错地方可以在正确的那里在补一个。章只是在证明是你们公司的作用,一般对发票是没有什么用的。除非你盖错公司名了

29楼:匿名用户

答案:不需要,根本不会有什么影响

30楼:匿名用户

需要注销么 ,还不能用

******开错了,但已跨月,要重开,怎么操作

31楼:匿名用户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错了,已经跨月了;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通知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然后销售方根据批准后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 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码、号码认证不符”。

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