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历史的必然

2020-11-24 19:48:55 字数 4662 阅读 7085

1楼:匿名用户

首先,郡县守令非世袭官职,由国君任免.他们对属于自己管辖政区范围内的百姓进行统治,负责征收向**交纳的赋税,遇有决不下的争讼,必须申报**来处理.   其次,不似分封制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封地内有极大的权力,而且世代相袭郡县守令领取俸禄,为国君尽守土之责,治民之任,不享有世袭的封邑.

  再者,郡县地方军政大权均由国君指挥,守令依照**指令,有攻守赏罚之大权,对国君完全负责,从而克服了分封制下各行其是,分而治之的**状况,加强了**对地方的统治.

为什么不能说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 请详细说明。 than you!

2楼:幸村沁月

春秋时代一些国家为加强管理而置县和直接任命一些不得世袭的**为地方官。后来晋又在国内置郡。由**任免地方官,这制度使分散的权力层层集归**,防止分封而致**。

至战国时代这种制度逐渐为各强国采用,逐渐减少分封于贵族的地区。

春秋时期,随著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丧失,“分封制”开始破坏。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取消“分封制”,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郡县制于分封制最大的不同是:郡守、县令和县长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

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分封制是为了加强**集权

3楼:兔巴哥逸逸

封建时代君主权力至高无上,而分封制中虽需服从君主,但各封地有很大的自主权,常常不服管制,尤其是经济的自主性较大,西汉七国之乱是典型的例子。说白点,有点像美国(当然实质大相径庭)各州会稍稍服从联邦,但各州自主制定法律。。。在当时,君主权利要求收到绝对服从,但实质上被封的王才不管那一套,嚣张的就像美国的州,甚至在各方面违背礼法,比天子办事规格更高。

郡县制很好理解,划分行政区域,派遣只有管辖权,没有所有权的**治理。**由君主派遣,分封制则是世袭。类似的对比可以找出很多从中可见一个核心:

郡县制更能保障君主权力。这也是整个封建时代的最大特色。其实这在初高中历史课本和大纲中是个很常见的命题,随便翻几本资料就可得到一些专业又书面的论述。

我觉得你发帖不是想听那些可查的术语,所以打了一个比方,恰当如否不知,仅供斟酌,不可抬上桌面。我挺纳闷,若你是专业研究历史,就不可能问这么浅显的问题,或者你想听高见,那就应请教专家,不能在这里发帖耗时;若只是历史爱好者,也应非常清楚,难道是心血来潮,随口一问?

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的重要意义要意义

4楼:有露桑煊

分封貌似是井田制的结果

郡县制取代分封是生产力进步的必然体现,也是历史的必然进程!话说我也是文科的啊,很多年了,没差资料,只记得这么多了

如何评价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历史的进步?

5楼:匿名用户

分封制和郡县制都是我国古代重要的政治制度,都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分封制源于夏商,盛行于西周,它是周王把土地和人民分赐给诸侯臣下的制度;郡县制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到秦朝推广到全国,从此成为我国古代基本的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两种制度虽然有过反复,但郡县制一直是历史的主流。

这说明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历史的进步。具体来说,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郡县制适应了更高的经济水平。

分封制是奴隶社会的政治制度,当西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的时候,各地的生产力相对比较落后,地区之间经济联系薄弱,交通困难,实现完全统一的政策是不可能的,把自己的兄弟、子侄、功臣等分封到各地作诸侯,各地诸侯不用全国统一的政策,只按照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治理,就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和确立生产力提高,同时古代商业得到了发展,经济之间的联系加强,而原来分封制下,各自为政、战祸连年的状况不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发展经济。同时经济联系的加强既要求实行全国统一的政策促进经济的发展,又为政策的推行创造了条件。

秦统一后,秦始皇在全国推行郡县制,这才使他的统一度量衡、文字、钱币的政策,得到了有效的贯彻,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传播。其次,郡县制适应了全国大一统的需要。分封制建立初期,周王通过分封建立诸侯国来巩固周朝的统治,虽然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诸侯可以自行设置官吏、征收赋税和建立武装,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诸侯国的独立性越来越大。

到了春秋时期周王沦落到诸侯的地位,不仅不能管理诸侯,联“天下共主”的名义,还需要强大诸侯的保护,甚至成为诸侯争霸的工具;到战国时期周王朝正是被自己册封的诸侯“秦”所灭。历史充分说明,分封制不利于加强**集权,必须建立新制度的来取代。经过春秋战国的实践和法家的理论证明,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登上了历史舞台。

在郡县制下,郡县是国家的地方行政机构,长官由皇帝任命,地方**之间互相牵制,分工合作,依照**指令,治理地方,对**完全负责,受**的监督和考察,这对于削除地方割据势力,保证历代王朝各项政令的贯彻执行,加强**集权,维护大一统局面有重要意义。第三,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扩大了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在分封制下权力的继承采用世袭制,权力的使用不受任期的限制,因此地方政治权力实际上只是掌握在个别贵族手中,国家权力转化为私人权力,国家的政治基础异常薄弱。

当周王被秦国废除时,虽然有争霸的诸侯为了“争霸”目的进行谴责,但在周,并没有反抗的力量。在郡县制下,**由**任命,受任期的限制,这就为更多的人参与国家政治,掌握国家权力创造了条件。后世能够实行察举制和科举制,其基础就在于废除了世袭的分封制,实行了权力向更广大人民开放的郡县制。

第四,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有利于地方政治的清明。在分封制下,诸侯是地方的实际统治者,他们拥有各种特权,他们死后,权利由子孙继承,这就使诸侯骄横,贪财好战,从而导致了政治的混乱,但因为分封制的规定,**并不能撤换不称职的诸侯。郡县制则不同,郡县守令非世袭官职,由**任免。

他们对属于自己管辖政区范围内的百姓进行统治,负责征收向**交纳的赋税,遇有决不下的争讼,必须申报**来处理,没有世袭的封地,靠的是国家下发的俸禄,只有治理成绩才能够决定他们的奖励升迁。如果官吏有不法的情形,**随时可以撤换、惩处。因此一方面皇帝为了政治需要选拔有才能的人治理地方,另一方面官吏为了政治前途要励精图治,这些活动都有助于地方的政治清明。

总之,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历史的巨大进步,它对于国家维护大一统局面、政治的清明、经济的发展、文化的传播,都起到促进作用。

如何评价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历史的进步

6楼:匿名用户

分封制和郡县制都是我国古代重要的政治制度,都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分封制源于夏商,盛行于西周,它是周王把土地和人民分赐给诸侯臣下的制度;郡县制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到秦朝推广到全国,从此成为我国古代基本的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两种制度虽然有过反复,但郡县制一直是历史的主流。

这说明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历史的进步。具体来说,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郡县制适应了更高的经济水平。

分封制是奴隶社会的政治制度,当西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的时候,各地的生产力相对比较落后,地区之间经济联系薄弱,交通困难,实现完全统一的政策是不可能的,把自己的兄弟、子侄、功臣等分封到各地作诸侯,各地诸侯不用全国统一的政策,只按照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治理,就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和确立生产力提高,同时古代商业得到了发展,经济之间的联系加强,而原来分封制下,各自为政、战祸连年的状况不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发展经济。同时经济联系的加强既要求实行全国统一的政策促进经济的发展,又为政策的推行创造了条件。

秦统一后,秦始皇在全国推行郡县制,这才使他的统一度量衡、文字、钱币的政策,得到了有效的贯彻,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传播。其次,郡县制适应了全国大一统的需要。分封制建立初期,周王通过分封建立诸侯国来巩固周朝的统治,虽然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诸侯可以自行设置官吏、征收赋税和建立武装,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诸侯国的独立性越来越大。

到了春秋时期周王沦落到诸侯的地位,不仅不能管理诸侯,联“天下共主”的名义,还需要强大诸侯的保护,甚至成为诸侯争霸的工具;到战国时期周王朝正是被自己册封的诸侯“秦”所灭。历史充分说明,分封制不利于加强**集权,必须建立新制度的来取代。经过春秋战国的实践和法家的理论证明,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登上了历史舞台。

在郡县制下,郡县是国家的地方行政机构,长官由皇帝任命,地方**之间互相牵制,分工合作,依照**指令,治理地方,对**完全负责,受**的监督和考察,这对于削除地方割据势力,保证历代王朝各项政令的贯彻执行,加强**集权,维护大一统局面有重要意义。第三,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扩大了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在分封制下权力的继承采用世袭制,权力的使用不受任期的限制,因此地方政治权力实际上只是掌握在个别贵族手中,国家权力转化为私人权力,国家的政治基础异常薄弱。

当周王被秦国废除时,虽然有争霸的诸侯为了“争霸”目的进行谴责,但在周,并没有反抗的力量。在郡县制下,**由**任命,受任期的限制,这就为更多的人参与国家政治,掌握国家权力创造了条件。后世能够实行察举制和科举制,其基础就在于废除了世袭的分封制,实行了权力向更广大人民开放的郡县制。

第四,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有利于地方政治的清明。在分封制下,诸侯是地方的实际统治者,他们拥有各种特权,他们死后,权利由子孙继承,这就使诸侯骄横,贪财好战,从而导致了政治的混乱,但因为分封制的规定,**并不能撤换不称职的诸侯。郡县制则不同,郡县守令非世袭官职,由**任免。

他们对属于自己管辖政区范围内的百姓进行统治,负责征收向**交纳的赋税,遇有决不下的争讼,必须申报**来处理,没有世袭的封地,靠的是国家下发的俸禄,只有治理成绩才能够决定他们的奖励升迁。如果官吏有不法的情形,**随时可以撤换、惩处。因此一方面皇帝为了政治需要选拔有才能的人治理地方,另一方面官吏为了政治前途要励精图治,这些活动都有助于地方的政治清明。

总之,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历史的巨大进步,它对于国家维护大一统局面、政治的清明、经济的发展、文化的传播,都起到促进作用。

宗法制和分封制什么区别,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楼 云南新华电脑学校 1 区别 目的不同 分封制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统治辽阔的疆域 宗法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权力继承的规范有序,保证王权的稳定。 内容不同 分封制下,周武王将子弟和功臣分封于各地,建立诸侯国,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对周天子定期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重要的诸侯国有燕 鲁 宋等。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