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对阿奎那的法律思想有何重要影响

2020-11-17 16:42:59 字数 6398 阅读 3181

1楼:匿名用户

亚里士bai多德是古希腊历史上伟du大的思想zhi家哲学家政治dao

家,也是古典自然法

版学派的创始人,因其曾权师从柏拉图,所以他的思想深受其师柏拉图和前辈苏格拉底的影响。其代表著作是《政治学》和《雅典政制》。他继承并发扬了柏拉图法律思想中关于良法,法与正义等最有优秀的部分,从而也形成了他自己的思想体系,对后世有深远影响。

试论亚里士多德与阿奎那法律思想的相关性及差异

2楼:匿名用户

公元前384年,亚里士多德出生于色雷斯的斯塔基拉。这座城市是希腊的一个殖民地,与正在兴起的马其顿相邻。他的父亲是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的宫廷御医,从他的家庭情况看,他属于奴隶主阶级中的中产阶层。

17岁时,他赴雅典在柏拉图学园就读达20年,直到柏拉图去世后方才离开。也许是受父亲的影响,亚里士多德对生物学和实证科学饶有兴趣;而在柏拉图的影响下,他又对哲学推理发生了兴趣。

3楼:g小鱼

这问题得给1000分。

我还真是在网上见过相关的**,去查查吧。

阿奎那的法律思想

4楼:老法大

如果说,奥古斯丁是古代时期向中世纪的转

5楼:吵天

法是上帝的意志。是神学论者

阿奎那的法律思想在西方历史上的影响是怎样的?

6楼:漫阅科技

阿奎那认为,法的性质是由人类理性所决定的。虽然阿奎那把神法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他也为人类理性留下了一定的地盘,阿奎那的神学是理性化了的神学。正因为如此,它在西方的影响是长远的。

把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法律思想放在一起有什么好处

7楼:匿名用户

交友,说出网名喜欢我加你八只小孔雀呀,穿上花衣裳呀,美呀,美呀。

8楼:小周子

中庸之道虽同被亚里士多德与孔子所称赞,但在比较中可以发现,两人的思想既有相同之点,也有不同之处

.概而言之,相同方面主要有三点:

1)都视中庸之道为最高的德行与至善;

(2) 都意识到了中庸之道是道德主体的道德评价与道德行为的统一体,分别认为中道是种相对中道与权变时中;

(3) 都意识到了中庸之道所内涵的辩证法思想,寻求一种“德性之中”与“和而不同”.

不同的方面有:

(1) 亚里士多德的中道思想相对来说,在内涵上包含有更多的求知成分,可说是种理性中道:孔子的中庸思想则相对具有较浓的人性意味,可说是种性情中庸;

(2) 经验德性论与先验人性论的区别.亚里士多德认为中道德性并非是先天本有的,而是在后天的行为习惯中形成获得的,所以,要想实现好的德性,实现中道,就得注重习惯的作用,在日常行为中积累达到.孔子则认为作为一种至德中庸实际上是“仁”在日常生活中的流行与实现,是先天地内在于人自身的,是人生来就本有的,所以,只要通过个人自身的不断修养就能逐渐体认自身本有的德性,从而实现中庸之道.

(3) 德性自愿与道德自觉的区别.亚里士多德认为,中道是种自愿的德性,只有行为主体的自愿行为才可能称得上是种德性,强调意志自由在实现中道过程中的...

中庸思想在孔子和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都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对中庸思想的解析有助于更进一步解读他们的伦理思想.孔子和亚里士多德都认为中庸是一种道德教化出来的品质,是道德情感感受和行为的合适,是一种人生的境界.但是,对中庸的涵及及其标准也有不同,这种不同导致了对理想社会的不同设计,体现了宗教法制农业文明和海洋商业文明的差异.

分析和理解中庸思想,对现代道德建设有很大的启示.

阿奎那的法律思想是什么?

9楼: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阿奎那的法律思想比较系统。他反对国家的绝对自治,分析了不同的法律类型。他将法律分成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

他认为,永恒法是神的理性的体现,是上帝用来支配和治理宇宙的规范,是上帝的统治计划。它本身就是神的智慧,是最高统治者的施政计划,是一切法律的渊源。“一切法律只要与真正的理性相一致,就总是从永恒法产生的。

”自然法是人对上帝永恒法的分享和参与,是上帝用来统治人类的法律,反映神和人类的关系,是人的理性对神法的认知,人们能够通过自然法而知道永恒法的某些原则。积极的法律必须从自然法的一般原则导出特殊的规则,人法也是符合自然法的。自然法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切有利和有毁于保全人类生命的东西;与人的本能相关的东西;引导人们向善和避免愚昧的东西。所以,人法就是统治者根据自然法,最终根据永恒法而规定的社会生活的秩序。他把人法理解为一种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合乎理性的法令,强调“如果人法不是从永恒法中得来的,那么在人法里就没有一条条文是公正的或合理的。

”在他看来,神法就是《圣经》,是一切法律的渊源。它弥补自然法和人法的不足,指导人类生活,引导人们做出正确判断,保证内心的完美德行,防止各种罪恶的发生。对于那些违反了上帝的神法的不正当法律,人们可以不遵守。

法律制订者的权力和权威来自上帝,并对上帝负责。法律的适当结果是引导人们去获得德行,使他们具有善。法律自身是为社会的“共同的善”的一种理性的条例。

所以他认为,法的性质是由人类理性所决定的。虽然阿奎那把神法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他也为人类理性留下了一定的地盘,阿奎那的神学是理性化了的神学。正因为如此,它在西方的影响是长远的。

阿奎那有哪些法律思想?

10楼: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阿奎那的法律思想比较系统。他反对国家的绝对自治,分析了不同的法律类型。他将法律分成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

他认为,永恒法是神的理性的体现,是上帝用来支配和治理宇宙的规范,是上帝的统治计划。它本身就是神的智慧,是最高统治者的施政计划,是一切法律的渊源。“一切法律只要与真正的理性相一致,就总是从永恒法产生的。

”自然法是人对上帝永恒法的分享和参与,是上帝用来统治人类的法律,反映神和人类的关系,是人的理性对神法的认知,人们能够通过自然法而知道永恒法的某些原则。积极的法律必须从自然法的一般原则导出特殊的规则,人法也是符合自然法的。自然法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切有利和有毁于保全人类生命的东西;与人的本能相关的东西;引导人们向善和避免愚昧的东西。所以,人法就是统治者根据自然法,最终根据永恒法而规定的社会生活的秩序。他把人法理解为一种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合乎理性的法令,强调“如果人法不是从永恒法中得来的,那么在人法里就没有一条条文是公正的或合理的。

”在他看来,神法就是《圣经》,是一切法律的渊源。它弥补自然法和人法的不足,指导人类生活,引导人们做出正确判断,保证内心的完美德行,防止各种罪恶的发生。对于那些违反了上帝的神法的不正当法律,人们可以不遵守。

法律制订者的权力和权威来自上帝,并对上帝负责。法律的适当结果是引导人们去获得德行,使他们具有善。法律自身是为社会的“共同的善”的一种理性的条例。

所以他认为,法的性质是由人类理性所决定的。虽然阿奎那把神法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他也为人类理性留下了一定的地盘,阿奎那的神学是理性化了的神学。正因为如此,它在西方的影响是长远的。

试比较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西方法律思想的异同

11楼:

柏拉图柏拉图认为世界由“理念世界”和“现象世界”所组成。理念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永恒不变,而人类感官所接触到的这个现实的世界,只不过是理念世界的微弱的影子,它由现象所组成,而每种现象是因时空等因素而表现出暂时变动等特征。由此出发,柏拉图提出了一种理念论和回忆说的认识论,并将它作为其教学理论的哲学基础。

柏拉图认为人的一切知识都是由天赋而来,它以潜在的方式存在于人的灵魂之中。

亚里士多德

主张教育是国家的职能,学校应由国家管理。他首先提出儿童身心发展阶段的思想;赞成雅典健美体格、和谐发展的教育,主张把天然素质,养成习惯、发展理性看作道德教育的三个源泉,但他反对女子教育,主张“文雅”教育,使教育服务于闲暇。他的思想对人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创立了形式逻辑学,丰富和发展了哲学的各个分支学科,对科学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2楼:匿名用户

亚里士多德师从柏拉图,柏拉图认为任何一种哲学要能具有普遍性,必须包括一个关于自然和宇宙的学说在内。柏拉图试图掌握有关个人和大自然永恒不变的真理,因此发展一种适合并从属于他的政治见解和神学见解的自然哲学。柏拉图认为,自然界中有形的东西是流动的,但是构成这些有形物质的“形式”或“理念”却是永恒不变的。

柏拉图指出,当我们说到“马”时,我们没有指任何一匹马,而是称任何一种马。而“马”的含义本身独立于各种马(“有形的”),它不存在于空间和时间中,因此是永恒的。但是某一匹特定的、有形的、存在于感官世界的马,却是“流动”的,会死亡,会腐烂。

这可以作为柏拉图的“理念论”的一个初步的解说在柏拉图的《理想国》(the republic)中,有这么一个著名的洞穴比喻来解释理念论:有一群囚犯在一个洞穴中,他们手脚都被**,身体也无法转身,只能背对着洞口。他们面前有一堵白墙,他们身后燃烧着一堆火。

在那面白墙上他们看到了自己以及身后到火堆之间事物的影子,由于他们看不到任何其他东西,这群囚犯会以为影子就是真实的东西。最后,一个人挣脱了枷锁,并且摸索出了洞口。他第一次看到了真实的事物。

他返回洞穴并试图向其他人解释,那些影子其实只是虚幻的事物,并向他们指明光明的道路。但是对于那些囚犯来说,那个人似乎比他逃出去之前更加愚蠢,并向他宣称,除了墙上的影子之外,世界上没有其他东西了。

柏拉图在《律法》(the laws)则指出,“宪法国家”是仅次于理想国的最好的国家。他在该书中同样指出,妇女和男人应该得到同样的尊重和训练。

柏拉图与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比起来,在西方得到更多的尊重和注意。因为他的作品是西方文化的奠基文献。在西方哲学的各个学派中,很难找到没有吸收过他的著作的学派。

在后世哲学家和**教神学中,柏拉图的思想保持着巨大的辐射力。有的哲学史家认为,直到近代,西方哲学才逐渐摆脱了柏拉图思想的控制。

公元12世纪以前,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一直被教廷排斥,甚至欧洲已经不再流传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当时,柏拉图的学说占统治地位,因为圣奥古斯丁借用和改造了柏拉图的思想,以服务神学教义。直到13世纪,托马斯·阿奎那利用亚里士多德的学说解释宗教教义,建立了烦琐和庞大的经院哲学。

亚里士多德才重新被重视。

亚里士多德

他总结了泰勒斯以来古希腊哲学发展的结果,首次将哲学和其他科学区别开来,开创了逻辑学、伦理学、政治学和生物学等学科的独立研究。他的学术思想对西方文化、科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当我们谈到古希腊哲学时,有三个连贯的人物我们不得不提到: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们三人一起创立了今天的西方哲学思想。

管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他的观点与柏拉图有很多不同之处。柏拉图是一名理想主义者和理性主义者,柏拉图相信我们的物质世界其实是一个不完美的世界,在它的背后有一个完美的“理念的世界”。而亚里士多德则认为,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是从我们的感官而来的。

因此,其实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开创了之后的科学方法

在中世纪的早期,由于新柏拉图主义的盛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没有被翻译。但到了12世纪,亚里士多德主义开始兴起,他的著作也被翻译成了各种欧洲文字,形成了中世纪后期的经院哲学。这种哲学后来成为了早期近代哲学家例如伽利略和笛卡尔所批驳的对象。

虽然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但他却是第一个公开批评柏拉图的人。他特别反对的是柏拉图哲学中有关数学的部分。有人认为虽然亚里士多德熟知当时的数学,他却从来没有理解柏拉图的数学。

除此之外,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相论也有批评。虽然他同意一个事物的“形式”是恒古不变的,但他认为这个“形式”本身并不存在,而是人们在感受到实物后形成的概念。因此他认为,“形式”其实就是事物本身的特征。

他指出,我们所拥有的任何一种想法、观念都是透过我们的感官进入我们的意识。

但是亚里士多德并不否认人有理性,正是有了理性,人才能将不同的感官印象区分开来。但是他同时指出,在人的感官经验到任何东西之前,理性是完全真空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界有因果关系的存在。他认为自然界有四种不同的原因,古希腊人的“原因”观念不同于近代以来的“因果性”观念,“原因”与“为什么”相对应,并不与“结果”相对应。即“目的因”、“质料因”、“动力因”和“形式因”。

亚里士多德在逻辑学方面则提出了所谓的三段论。他的这个理论在后来的两千年内,在西方一直是唯一被承认的论证形式。

伦理学方面,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是所谓“**比例”。这或许和希腊自然派哲学家的“和谐”概念类似。他认为,人不应该偏向哪一个极端,惟有平衡,人才能过快乐和谐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不生存在社会中便不是真正的人。他还提出三种良好的政治制度:君主制、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他称之为“polity”)。

关于亚里士多德的全才就不在此赘述了.请楼主参考

ackrill j. l. 2001. essays on plato and aristotl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sa

barnes j. 1995. the cambridge ***panion to aristotl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guthrie, w. k. c.

(1981). a history of greek philosophy, vol. 6,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