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和受让人区别,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区别

2020-11-22 13:04:10 字数 5731 阅读 4717

1楼: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

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受让人是指权利的接收方。举个例子,假如甲欠我5000元,放了一个iphone 6在抵押我这里,假如甲在约定时间内还不了钱,iphone 6就归我。

我就是抵押权人。然后,假如我也欠你5000元,我把甲的iphone 6转让给你,直接让他还你钱,还不出,iphone 6归你。你就是受让人。

我把债权出让给你。

2楼:炯炯姐

你这例子是典型的“流押”啊,物权法禁止的吧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区别

3楼:华律网

当需要建立借贷关系的时

候,在债务关系中,就可能出现有抵押人和债务人。很多人对于抵押人和债务人在借贷关系中的区别是什么不理解,使得自己的一些合法的权利就没有保障。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

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务人和抵押人可以不是同一人。债务人是直接负担合同义务的人,抵押人是担保人的一种,是以自己的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按期履行合同的,所以,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人。

4楼:钻诚投资担保****

抵押人是抵押物所有权人,抵押权人是享有抵押物抵押权的人。如你将自己的房屋抵押去银行贷款,你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5楼:白云出

抵押人是把财产抵押出去的人,抵押权人是享有抵押权的人。举个例子:我的朋友甲借乙1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抵押担保,甲找到我请我提供担保。

我把车抵押给乙来担保甲对乙的债务。我是抵押人,乙是抵押权人。

6楼:周听弘未

抵押权人

,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

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抵押权是指

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

第三人提供的作为

债务履行担保的

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其卖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人,抵押权人,受让人什么意思

7楼:匿名用户

抵押人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当抵押人将自己的财产抵押后,本人只是部分丧失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不能完全地行使对物所享有的权利。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

受让人是指权利的接收方。出让人将自己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通过合同或者协议、赠与的方式转让给受让人。该权利不能是人身权。

参考内容

8楼:匿名用户

这些回答真麻烦,复制那么多谁有功夫看?

抵押人是杨白劳。

抵押权人是黄世仁。

你地明白?

9楼:张勇律师

抵押人即抵押财产的人

10楼:莫名其妙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受让人是权利的得到方(不包括人身权)。

11楼:光下虹中蝶飞扬

甲欠乙5万,乙欠丙5万,甲抵押给乙一辆车。乙是抵押权人,乙把这车抵押给了丙。甲就只需还丙钱,乙处于权力的交接处,就是受让人。

有抵押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对抵押权有优先吗?谢谢!

12楼:匿名用户

物权法192: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转让。

13楼:法律实务研究

1、有抵押的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一并转让。受让人也可以依法行使抵押权。

2、但如果抵押合同约定不得转让的,受让人不享有抵押权。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4楼:郑州李克钰律师

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优先。

15楼:

你好,关于债权转以后抵押权仍然是优先受偿的:

(1)债权转以后,抵押权仍然存在,附属于债权的抵押权归受让人享有;

(2)合法的抵押权是享受优先受偿的,因此优先受偿的抵押权是不变的;

16楼:李建成律师

您好,是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的。

17楼:漠然虔诚

合法有效的抵押权是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18楼:在你下石榴裙下

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

抵押权实现: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

例如:甲公司将车抵押给乙,现在甲公司想将车卖给丙: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所以,要通知抵押权人乙,告知受让人丙。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如果抵押未经登记,丙是善意第三人,乙公司不能将车要回。如果抵押经过登记,乙可以将车要回。(此处讲“要回”的意思实际上是行使抵押权的意思。

《担保法解释》第六十七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反之为无抵押权!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这条法律条文怎么理解呢?

19楼:虎说体育

假设a以一套商铺向银行抵押贷款100万,后来a又把房子出租给b。后来a生意失败,到期未能偿还还银行贷款,银行行使抵押权将商铺拍卖,c买下了房子。不论b知不知道房子已抵押,都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来对抗丙。

同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扩展资料

租赁权先于抵押权设立时,租赁物被拍卖的,承租人有权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对租赁物主张优先购买权,但该权利不能排除法院对租赁物的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中,承租人不能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权利,只能择一行使。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20楼:小肥仔

假设甲以一套住房向银行抵押贷款20万,后来甲又把房子出租给乙。后来甲生意失败,到期未还银行贷款,银行行使抵押权将住房拍卖,丙买下了房子。不论乙知不知道房子已抵押,都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来对抗丙。

注:抵押人:甲,抵押权人:某银行,承租人:乙,受让人:丙。

扩展资料:

抵押权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二)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动产抵押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动产都可以称为抵押的标的物,有一些动产是不适合成为抵押标的物的。动产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否则将与质押无异。

(三)权利抵押

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对于何种权利可以成为抵押的标的物,一般法律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可供抵押的权利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

(四)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抵押形式。最高额抵押具有下列特征:

1、抵押担保的是将来的债权,现在尚未发生;

2、抵押担保的债权额不确定,但设有最高额限制,最高额限制并非债权的实际最高额;

3、实际发生的债权是连续的、不确定的,即债权人不规定对方实际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数额;

4、债权人只可以对抵押财产行使最高限额内的优先受偿权;

5、最高额抵押只需一次登记即可设置。

我国最高额抵押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借款合同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

(五)财团抵押

财团抵押,又被称为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全部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权利为一体共同作为标的物来进行抵押的行为。采用此种抵押方式的抵押人一般是企业,可以是企业的担保能力集中。《担保法》第34条规定,抵押人可将其合法财产一并抵押。

(六)共同抵押

共同抵押,又成为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置的抵押。共同抵押的突出特点是在数个抵押物上设定数个抵押权,共同担保同一债权。其中一个抵押权实现,其他财产上的所有抵押权均消灭。

21楼:匿名用户

已抵押的财产出租应告之承租人抵押情况并不能侵害抵押权人权利,所以承租人在抵押权实现后,因抵押权是抵押权人实现,承租人没有优先受让权,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备约束力,即受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和承租人按原租约重新签定租约,也可以不认可原租约,重新处置财产。

22楼:潘树严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

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也就是说抵押权设立在先,抵押权实现后,权利人即可继续出租,也可不出租,即原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受让人)没有约束。

合同具有相对性。

抵押物转让的,抵押权人还享不享有抵押权,受让人能取得相应物权吗?

23楼:匿名用户

抵押成立并生效,是善意抵押,取得抵押权。

**的合同有效,但刘某不能取得车辆所有权,由于车辆已抵押登记,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时不能办理过户的。

抵押权的实现是什么意思通俗点说,抵押权和抵押权人的区别!!! (通俗点解释)

1楼 匿名用户 抵押就是讲有价之物押给有钱的人推手你的抵押物你得到他的钱当你拿到钱的时候就是抵押权实现的时候这样说 你听得懂吧 抵押权和抵押权人的区别 通俗点解释 2楼 匿名用户 抵押就是一种担保,以一定的财务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抵押权人简单的说,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抵押权简单的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