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粪加工有机肥有哪些优惠政策,有哪些税收

2020-11-22 10:49:58 字数 4898 阅读 6040

1楼:匿名用户

企业生产的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

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按有关规定,单独核算有机肥产品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

有机肥是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么

2楼:龙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享受上述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有机肥料,指**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指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销售有机肥产品有什么税收优惠

3楼:龙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享受上述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一)有机肥料指**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指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

(三)生物有机肥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6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中,有机肥料按《有机肥料》(ny525—2012)标准执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按《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09)标准执行,生物有机肥按《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标准执行。因此,若您公司销售的有机肥产品属于上述所列产品,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猪粪)有机肥料的国家补贴要到哪个部门申请?怎么申请?我在广东省潮州市

4楼:尊龙生物

用猪粪发酵生产有机肥,是属于环保处理项目,目前每个省的环保厅和农业厅就此出台的优惠补贴政策不一样,你可到自己所在市的环保局和农业局去咨询一下,你们省现在有没有相关的补贴政策。

猪粪加工有机肥需要那些设备?

5楼:有机肥设备

猪粪年产量超过5000吨以上的,需要设备有:发酵翻抛机、半湿物料粉碎机、搅拌机、有机肥造粒机、烘干机、筛分机。年产量在3000吨以下的,不需要烘干机,可采用晾晒或风干。

猪粪加工有机肥都需要哪些有机肥生产设备

6楼:匿名用户

不造颗粒就简单了,造颗的话一套好多台设备,给你资料先看看在决定吧!

有机肥生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征收? 20

7楼:幸福千羽梦

有机肥生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具体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国家对生物有机肥行业的最新政策。有机肥设备,有机肥生产线,有机肥造粒机,有机肥生产设备。国家层面早在十年前就启动了以增加土壤有机质为重点的“沃土工程”,此后有机肥作为“十一五”重点扶植的肥料品种之一越来越受到党**的重视,近年来,“**1号”文件多次提出“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

然而,目前还没有国家层面针对有机肥的补贴,化肥行业享有的能源**、用电、铁路运输等优惠政策却把有机肥拒之门外(2006年起有机肥免受增值税),有机肥的运输**比化肥要高一倍,只有部分省市开展了有机肥补贴。

最早开展有机肥补贴的是上海市,有机肥设备,有机肥生产线,有机肥造粒机,有机肥生产设备。从2004年试点统一采购1.5万吨有机肥,此后推广数量逐年增加,2009年达到16万吨,2004-2008年有机肥市场指导价为400元/吨,市财政补贴标准时250元/吨,各县区增加50-100元/吨的补贴,有关乡镇在此基础上再给予补贴,2009-2011年的补贴额度为200元/吨。

江苏省2006年开始补贴,每吨由省财政补贴150元,市财政补贴50元;北京在2007年开始实施补贴政策,每吨补贴250元,山东省有机肥补贴于2008年起步,每吨补贴300元。北京有机肥示范推广主要针对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生态农业产业基地),正是有了补贴他们才开始大面积使用有机肥,进而带动周边小农户使用有机肥。

扩展阅读:

1、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等规定,单独核算有机肥产品的销售额。

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同时,销售免税的有机肥产品,应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3、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8楼:绿水青山

有机肥生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依法申请减免。

具体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国家对生物有机肥行业的最新政策。有机肥设备,有机肥生产线,有机肥造粒机,有机肥生产设备。国家层面早在十年前就启动了以增加土壤有机质为重点的“沃土工程”,此后有机肥作为“十一五”重点扶植的肥料品种之一越来越受到党**的重视,近年来,“**1号”文件多次提出“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

然而,目前还没有国家层面针对有机肥的补贴,化肥行业享有的能源**、用电、铁路运输等优惠政策却把有机肥拒之门外(2006年起有机肥免受增值税),有机肥的运输**比化肥要高一倍,只有部分省市开展了有机肥补贴。

最早开展有机肥补贴的是上海市,有机肥设备,有机肥生产线,有机肥造粒机,有机肥生产设备。从2004年试点统一采购1.5万吨有机肥,此后推广数量逐年增加,2009年达到16万吨,2004-2008年有机肥市场指导价为400元/吨,市财政补贴标准时250元/吨,各县区增加50-100元/吨的补贴,有关乡镇在此基础上再给予补贴,2009-2011年的补贴额度为200元/吨。

江苏省2006年开始补贴,每吨由省财政补贴150元,市财政补贴50元;北京在2007年开始实施补贴政策,每吨补贴250元,山东省有机肥补贴于2008年起步,每吨补贴300元。北京有机肥示范推广主要针对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生态农业产业基地),正是有了补贴他们才开始大面积使用有机肥,进而带动周边小农户使用有机肥。

退伍军人下岗再就业有哪些待遇,国家对退伍军人下岗时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1楼 匿名用户 下岗退伍军人退休年龄没有特殊优待,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即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管理和技术岗位年满55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 1999 8号 一 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