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买社保员工受伤了该怎么索赔

2020-11-28 07:13:18 字数 5934 阅读 4789

1楼:南巷如也

用人单位为未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受伤的,如果是属于在工作的时间内受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进行一定的赔偿。

工伤赔偿种类: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扩展资料:

工伤赔偿:

一、医疗费

1、职工**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支付。

3、工伤职工**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支付,**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二、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公司未给员工买社保,员工一年可索赔多少

2楼:深圳市韦博企业管理顾问****

不能索赔。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楼:轻风保健

索赔不了,按规定是让公司依法补缴,把社保补交齐。

公司未帮员工买社保怎样赔偿

4楼:华律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一年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楼:晨曦

1,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的,可到社保投诉。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单位未给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员工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按一年计算,每年赔偿一个月工资。还有要为员工补缴各项保险,这二项权利会得到保护。

6楼:匿名用户

依法赔偿。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承担应当由生育**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7楼:zwp周伟鹏

我在一个公司干了一年,但是没有给我买社保这样怎么让公司补偿

8楼:匿名用户

你好律师!我弟弟在一个洗碗厂干搬运工干六,七年没没社保,什么保险都没买,现在一句话不说就把他辞退了,请问我有什么办***?

员工试用期内未办理社会保险发生工伤如何赔偿

9楼:解忧

员工试用期内发生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赔偿。

试用期员工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在劳动时间造成伤残都视作工伤处理,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那么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其中第十七条还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这就是说,劳动者从试用之日起就是单位的职工。在试用期内,除劳动报酬和劳动合同解除等方面与试用期满后的有关规定有所差异外,其他权利都是一样的,即同样享受工伤待遇。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0楼:love周律师

1、员工在试用期内与单位也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不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2、在试用期的员工如果发生工伤 ,且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应由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

11楼:匿名用户

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赔偿。怎么会是劳动局赔偿呢??至于厂方办理了什么保险跟员工无关,总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赔多少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你多少。

属于社会保险**支付的部分,由于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也是由用人单位来赔偿的。

12楼:匿名用户

由公司赔偿,因为公司没为你买保险

公司未给员工买社保还无故辞退员工该怎么维权

13楼:匿名用户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会议纪要》也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第82条、第84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的规定及时处理。因此,凡投诉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参保登记的,均应由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14楼:匿名用户

直接到劳动关系建立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立案,可以索要未按时缴交

社保的赔偿和无故辞退员工的经济赔偿金,一般劳动监察大队会要求你提供你的银行卡中工资的发放记录,你首先要想好自己的诉求是什么,正常情况下关于劳资纠纷的证据用人单位要提供出勤记录,公司规章制度等证据的,所以你也要看一下自己有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要到时候被举证出来就被动了,当然,双方能协商的话劳动仲裁还是会让你们先自行协商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5楼:爱喝粥

赔偿方法:

1、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2、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一年按一个月月平工资计算,不足半年按半个月计算,半年多不满一年也按一个月算。

3、没提前30天通知辞职,给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工伤,公司如何处理赔偿

16楼:华律网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项目应当由谁赔偿,应按照以下情况区分处理:

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