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这个流程不对,开了红字发票通知单就应该开具红字发票,不能再进行作废,具体该怎么处理需要咨询税务局。
2楼:匿名用户
一、当月已经被认证的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处理方法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3楼:hd一川
流程有问题,开票方应该开具红票,不应该直接作废,只要开票方重新给你开具正确的发票就行了。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楼:犁珂
购货方认证了***货方就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了。
(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规定:
1、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凭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方可开具;未取得《通知单》或者取得的《通知单》不是税务机关出具的,一律不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申请只能在抵扣发票认证期内办理,超过90天认证期限限税务机关一律不予办理。
3、购买方已认证抵扣的税款在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不论销货方是否已情节具红字发票,不论购买方是否已收到对方的红字发票,购买方必须在取得《通知单》的当月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4、购买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在次月纳税申报时奖需作进项税金转出的金额填八申报表附件表二“21”栏次。
5、购货方办理退货、折让前,必须先将原购货发票进行认证,同时购、销双方签订“退货协议”或者“折让协议”。
6、开票系统升级后纳税人应通过开票系统自行打印《申请单》(《申请单》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同时提供《申请单》电子信息(用u盘拷贝);从2008年12月1日起,一律通过开票系统生成《申请单》。
7、除退货、折让外,企业在填写《申请单》时,必须按原蓝字发票上的信息填写;办理退货、折让的,《申请单》上的金额必须与购、销双方签订的“退货协议”或者“折让协议”上金额、税额相一致。
8、《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核销从2009.1.1起,改为由企业在防伪税控抄税时自动核销,企业购票时不需要再带当月已开具的《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到发票发售柜台核销。
9、企业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手续作如下规定:
(1)因开票有误等原因销货方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或者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可以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提醒注意:发票未交付购买方的,必须在开具有误发票的次月办理;拒收专用发票的,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并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拒收证明(拒收证明必须加盖购买方的公章)
(2)除开票有误外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已认证抵扣的发票,因发票模糊不清无法认证的发票,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增值税专用***码、号码不符,退货,折让等等)全部必须由购买方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手续。
(3)开票有误仅指:企业名称、地址、帐号、货物名称等明显开错。
5楼:梅梅
通知单自己保存,原发票要退给对方的呀,新发票照正常使用就行,不用作特殊处理
6楼:匿名用户
既然已经认证,你的发票就绝对不能还给对方,走红字申请单,你申请然后对方开具红字发票给你。你们二家公司是觉得税务局不会来找你们吗?你这里公司认证了,居然还把发票还给了对方?
对方去作废了发票,你们真有默契啊
当月我方发票已作废,对方已认证,怎么处理
7楼:匿名用户
不是当月的要等税款退下来,下个月才能去重开。另外还要出个情版况说明。
他们都认证了权
,国税查也会查到你们都作废了,还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估计也要罚款。首先你要让对方开红字发票,把原发票作进项税转出,并且要对原先做好的凭证用红字冲掉。
你拿着对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再去重开就可以啦!所以,对于已认证的那张发票要对方单位所在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然后你根据通知单开一张红字发票带上已作废的发票去重新开老,当月的很容易搞定!
8楼:匿名用户
ily2929 答得对,让你客户找他的主管税局,你有得受了。
9楼:匿名用户
1、联次还来没有收齐就作废了,这自
属于违规作废了。若查的严,按照违规开具罚款,完全有可能。
2、让对方先去联系他的税务局,六月申报的时候不要抵扣这份发票的税额,具体操作可能需要对方税务局手动修改。然后你在对方申报后收回所有联次再盖章作废。
3、如果对方认证又抵扣了,也是找他的税务局处理,有个专门处理这个问题的系统,他的税务局可以改。他进项税转出后,再退发票给你。
当月开的发票,对方单位已认证,还能作废吗
10楼:匿名用户
你只在记账联上写了作废,并不影响其他联次的效力。其实不要作废,你可以用记内账联记联容,并附张说明,说明为什么会在上面写上作废就可以了。如果要作废也可以,但要对方先退回已经认证的发票。
(因为现在还没有抄税,可以直接作废,对方已认证但未抵扣,不影响发票的作废)
已经在机器中作废的发票,被对方认证了怎么办
11楼:墨汁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第四条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解决办法:
对于已认证的那张发票要对方单位所在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然后根据通知单开一张红字发票即可。
12楼:百度网友
可以在次月 去国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误作废证明单》 把这张发票给恢复了 这样原来的发票就相当与没有作废 剩下就好办了 要么发票算送给对方 也不要回来了 要么申请红字
13楼:匿名用户
已认证的发票肯定是要不回来了
我的方案:先到税务机关去申请办理,开具误作废证明单,然后走红字手续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4楼:百度网友
1\找税务局内部人员,在抄税时将该票视同未作废票处理,当然你也得正常作销售
2、认罚款。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一点都不会存在通融的余地的。必须收回完整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才可以对发票进行作废!注意“必须”两字
15楼:哆徕a梦
上个月刚办理过这样的问题。首先,做为销售方,你已经把这份发票作废了,那么这份发票当月的销项以及收入肯定就不会申报。你报税的时候,和以往一样,是完全没问题的。
购买方的话,就会麻烦一些。因为购买方在认证发票的时候,是可以认证的。但是他们在报税的时候,税务局系统会提示这份发票与局端的不一致,这样情况下,税务局会要求购买方打印一份证明说明情况,并在申报系统中将此份发票录入为不予抵扣税额。
好了,这样,你们的问题就都解决了。然后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给购货方就可以了。另外记得向购货方要回已经认证的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自己存档喔。
当月发现发票有错想作废,但客户已经认证该怎么处理 10
16楼:三水一川
购买bai方已经认证抵扣的,由购买方申du请《开具红字增zhi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dao,购买方专
未认证的,由销货方收回发票属全部联次,自行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待销货方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编号之后由销货方开具红字发票。
和前男友装作不认识,跟已经分手的男朋友装作不认识,,怎么聊天
1楼 梅梦凡 楼主你好 既然分手了,并且给人感觉不是和平的分手,也或者有一方内心还有不满的情绪 你们已经成为了过去,不必在对对方的生活造成影响,即使遇见,也可以当做没有看见 但是也可以微微一笑就好,表示你的气量,表示过去的他已经对你没有了影响,你过得照样很好 2楼 想象之外 高傲的抬头给他看,你过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