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匿名用户
西安市买房入户须知
一、条件在西安市有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购买建筑面积90平米(含90平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二、所需材料1.个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持本人及随迁入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2.
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3.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4.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
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用人单位产权人申请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个人工商户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6.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7.省、市等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8.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9.入住小区开具的物业入住证明;10.配偶在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在本市有工作的随迁配偶可以出具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在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后,不再出具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
三、程序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市房管局申请《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并加盖印章。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区(含高新区,经开,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和沣东新城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记录证明由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在西大街、香米园、文景路、含光路房产交易大厅设立专项窗口。长安、临潼、阎良、蓝田、周至、户县在当地房产交易大厅。
置业顾问---查文涛13193348877
2楼:匿名用户
都什么年代了,早都不存在农业和城市户口了,正常市内户口迁移!临潼是城十区之一
3楼:匿名用户
通常是购房入户,工作迁户
户口迁移到西安需要什么条件?
4楼:檬忱
一、派出所直接审批办理的户口
(一)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所生婴儿,凭母亲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2、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生,所生婴儿,凭父母亲结婚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片》、《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
3、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妇女,超生或达到婚育年龄而非婚所生子女落户的,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4、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与外省、市妇女结婚, 在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的婴儿包括(超生),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婴儿父亲申请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所在地户籍证明、《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5、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而与外地育龄妇女非婚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子、女,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父亲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室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生母能找到的,应在司法机构办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以及确定了子女扶养关系的法律文书;若生母下落不明的,应由社区民警走访调查、核实。
6、本市区、县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妇女,为在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持国外出生证原件和翻译件及婴儿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妇幼保健院(站),办理更换全国统一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二)户口注销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凭各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并收回死亡人员身份证;
2、被国家征集服兵役人员注销户口的,凭“入伍通知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3、公民出国定居或移民注销户口的,凭出境证件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三)市区内非农业户口的迁入或迁出
1、迁入:
(1)凭迁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2张黑白大头**办理,(常住非农业户口也可落入旁系亲属),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迁入人员新立户的,必须是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制定了街巷门牌号,且已入住的,凭住房证(未领住房证的凭购房发票、合同协议或单位分房手续)在派出所户籍室,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人也可立户;
(3)阎良、临潼、长安区及市局直属泾河工业园区派出所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在市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居住者,要求迁入市区落户的,须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同意后,方可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直接办理迁转手续。
2、迁出:
(1)凭迁出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及身份证,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入学、招工、招干人员,凭入学通知书或招工、招干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四)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户口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准迁证》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大、中专学生分配凭派遣证办理迁出手续)
(五)大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落户
1、大中专院校按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录取的新生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所需材料:
(1)省、市计委招生计划;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户口迁移证;
(4)新生落户登记册;
(5)院校新生入户报告;
(6)《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大中专院校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委培生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所需材料:
(1)省、市计委招生计划;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户口迁移证;
(4)新生落户登记册;
(5)院校新生入户报告;
(6)《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迁入落户
1、统招学生、自费委培学生毕业分配落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1)毕业分配到省级以上单位的(含省级单位),所需材料:
a、省教委或省人事厅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
b、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
c、户口迁移证;
d、《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毕业分配到市级以下单位的(含市级单位),所需材料:
a、《西安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市教委分配介绍信;
b、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
c、户口迁移证;
d、《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2、凡外地生源因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现在因毕业分配到我市工作,要求落户的,应持学校当年录取通知以及分配手续,由分、县局审批并开具《户口准迁证》,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
3、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原系本市户口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参加统一分配,要求回西安家中落非农业户口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落户地派出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市内迁移办理迁出手续,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迁入地派出所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
(2)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
(3)学校出具的未参加分配工作的证明;
(4)迁入地户口簿;
(5)户口迁移证。
4、入学前系本市区县农村户口的2001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国家计划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如没有落实就业单位,且在市内无住房和落户条件,要求回农村家中落农业户口的,根据(市人发[2004]4号)文件规定,本个人提出申请,凭区、县人事局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户口迁移证在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5、本市生源2001年1月1日以后的大学毕业生,已经将户口迁往西部地区单位工作而持证未落、要求返回西安家中落非农业户的,可凭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迁出证明、派遣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改迁手续后,在本市落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不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6、2001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本市以外生源的大学生,已分配到西部地区单位工作的,户口已从学校迁出,不能返回原学校落户;若户口未迁出,可根据本人意愿,暂时保留学校集体户口二年,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校将其户口及档案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西安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5楼:淡了流年
须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一张黑白大头照,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须先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迁移证号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借住临时房租赁房及未成年人不得立户。
2、跨所户口迁出须持迁入地和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跨所迁出立户的须先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派出所所内户口移居,须持双方户口簿和移出人身份证**一张,16岁以上移出人员均须交**,到派出所办理所内移居手续,立户的须持迁出地户口簿和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办理户口所内移居手续6岁以上迁移人员须交身份证**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