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六和尚
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参加工伤保险时提交的合同数算;参加工伤保险,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实际工资的,按仲裁裁决数算;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申请劳动仲裁,裁决按实际工资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包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所以,计算实际工资,应当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或者是职工利益受到侵害之日前12个月的工资总收入的平均数。如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采用的是工资总数除以相应月份数的平均工资。
所以,如果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应当主动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工资数的证据,例如:公司同事的证人证言、对公司负责人或者管理人员的**录音录像资料、下次发工资时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证据是决定赔偿数额多少的关键。
2楼:匿名用户
有2个问题
1.工资不符合合同规定。工资应该符合合同规定。
但有的公司工资有很多项目,如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各种津贴等。你的合同中指规定了基本工资,其他项目有没有规定?你总的现金收入是否达到你的预期目标。
如果总的收入,大于合同规定的基本工资,那么你提出这个要求,公司会不会调整各个项目。比如,基本工资按合同,但是,其他项目降低,“朝三暮四”。
2.公司第一年可以按合同规定的工资缴纳社保费。但从第二年开始,就应该按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纳社保费,包括你的所有现金性收入。
照理,应该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社保中心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确认单要每个人签字。
所以,你可以提出要求公司补偿08-2010年缺少的基本工资,结果你自己要有准备。如果公司每年都按基本工资缴纳社保费,这是错误的,要求改正是没有问题的。祝顺利。
3楼:匿名用户
实际支付的工资可以高于合同约定的工资。
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应当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
4楼:上海l律师
可以;社保应按实际工资基数缴纳
劳动合同基本工资跟工资条里的基本工资不一样,怎么办
5楼:兆信防伪技术****
一般的公司都会这么做,合同上写的工资是当地要求的签订合同的最低工资,或者是工会联合会要求的。
但是你仔细看合同里面,基本工资之后应该有一句话,可以理解为在基本工资的同时如果有表现好的话可以有一些额外的报酬。
如果产生纠纷,你可以平每个月的工资条主张权益的,是没有问题的。
现在很多公司不是按照员工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保险的,而是以当地最低的缴费基数与比例缴纳,这样公司会省一些钱,避免些纠纷。(ps,保险缴费基数医疗和养老是不一样的,但是上下不会差很多,简单说就是你所在城市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如果你的工资没有社平工资高,按社平交,如果比社平高就按实际工资交)
6楼:韩飞律师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及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若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则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