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为正义而奋斗者
各地的情况不一样,不过从计生局局长到医院当院长,总体都不算升职。
多数县区的人民医院,都是卫生局或卫计委管理的下属单位,有的规格为正科级(与计生局平级),有的规格则是副科级。这种情况,肯定不属于升职。
但据我所知,一些地方的医院、高中办的相当好,提拔副县级干部时,要优先提拔。这种情况,虽然也不属于升职,但等于已经列入升职的后备对象。
你所说,应该属于后一种情况。
2楼:nest_米饭
这应该算是比较好的变动了~ 卫生局局长 和计生局局长 还有人民医院院长应该是平级 而且应该算是卫计系统几个最大的部门领导了 其中肯定卫生局局长最好 其次是人民医院院长 计生局局长才是最没啥权力的 所以现在卫生局和计生委也都合了不是么。人民医院院长管这么大一个医院 这么多人和钱 好多资源 肯定比计生局局长要强 所以虽然是平调 但也是调到了一个更好的位置了
3楼:匿名用户
改革前平级,改革后行政上属于降级(职)
4楼:匿名用户
属于降职,院长在计生局应该是副局长
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它的具体定义是什么?县城里面的人民医院,中医院,是二级医院吗?
5楼:匿名用户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
一、二、**。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级医院管理将医院分成
一、二、
三、特级四级。一级医院在执行中没有设甲、乙、丙三等;
二、**中有甲、乙、丙三等。**医院还增设特等;级的划分是按病床数来的:
一百张以下,也就是乡镇卫生院为一级医院;一级医院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五百张以上,定为**,**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原则上省级及每个市一至两所;
五百张以下,一百张以上评为二级。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除这三个等级以外还有特等,这专指那些规模特大的医院。至于甲、乙、丙三等的划分是按技术水平、医疗条件、管理水平等的差别而定,也就是按千分制的要求评定的。
除了**特等以外,**甲等是最好的。
6楼:zxw1994张
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的具体定义就是先进设备高端
县医院院长相当于县卫生局副局长吗
1楼 匿名用户 县医院跟县卫生局级别一样,同属正科级。但是县医院行政上面隶属县卫生局,受卫生局领导。人事权同样受卫生局管辖。县卫生局副局长一般都是副科级,级别不如县医院院长。 2楼 靖 从行政隶属上来讲,县级人民医院是要受县卫生局领导的 但卫生局掌控不了县医院的人事权。卫生局是行政单位,县医院是事业...